滨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29 04: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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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2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28日,公司接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德敏、监事会主

席金建全通知,其采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李德敏、金建全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以张忠正为代表的十名自然

人)之一,其中李德敏为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金建全为公司现任

监事会主席。2015年8月25日至8月28日期间,李德敏、金建全通过证券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分别增持了公司股份171500股、260770股,合计

增持432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共投入约286万元资金。本次

增持前,李德敏、金建全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0775000股、20500000股,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本次增持后,李德敏、金建全分别持有公

司股份20946500股、2076077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本次增

持属于公司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共

持有公司股份297722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7%;本次增持后,公

司控股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298155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2%。

二、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

司股价稳定暨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临2015-019),公司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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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人员”)计划在符合规定的时间内,以不低于900万元自有资金,适

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所

增持的股票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属于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本次

增持后,其他相关人员还将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李德敏、金建全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李德敏、金建全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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