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29 0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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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证券代码:600719 编号:临2015-04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15 年 8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次董事会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

本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出了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申请,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14 日起继续停

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但上述申请能否获得交易所批

准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未获得批准,公司股票将不晚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董事会召开日

前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

表决截止时间 2015 年 8 月 27 日 10 时。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

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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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 2014 年 4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文旗先生、

田鲁炜先生、王德峰先生、朱冰先生、骆艾峰先生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

决,非关联董事表决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容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A、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 月 26 日起停牌,并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

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B、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为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保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公司控股

股东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

项对本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C、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a、主要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初步定为热电集团,同时上市公司拟向

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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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与意向投资者仍在进行沟通协商,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尚未最终确

定。

b、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

c、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热电集团本部所拥有的主

要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以及热电集团下属相关公司股权,标的资产属

于热力、电力供应等相关行业。

上述初步交易方案为热电集团、本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论证的初步框

架性方案。截至目前,基于初步交易方案,公司已同热电集团签订《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热电集团已向大连市国资

委呈递了初步方案,但尚未得到原则性同意。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

师等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公司尚

未与财务顾问签订重组服务协议。

(2)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A、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主要工作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方案,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交易各方已

经初步确定重组方案,公司已与热电集团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

议》,热电集团已将本次重组初步方案呈递大连市国资委,但尚未得到原

则性同意。公司正在持续同募集配套资金意向投资者进行沟通,募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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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认购对象尚未最终确定。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正

在积极推进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公司尚未与财务顾问签

订重组服务协议。

B、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

如下:因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

司股票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起停牌;并于 2015 年 4 月 2 日继续披露重

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 月 2 日起继续停牌。

201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发布《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 月 10 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5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发布《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11 日起预计继续停牌时

间不超过一个月。

201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发布《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11 日起预计继续停牌时

间不超过一个月。

2015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发布《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预计继续停牌

时间不超过 2 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C、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与募集配套资金意向投资者仍在进行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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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尽职调

查及审计、评估等方面的工作,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此外,交易对方

热电集团已将初步交易方案呈递大连市国资委,但尚未得到原则性同意。

鉴于前述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所需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相关事项仍存

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无法按期复牌。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公司股票需继续申请停牌。

D、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草案)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

情况

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草案)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取

得大连市国资委的同意批复或者原则性同意意见。

E、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后续上市公司将尽快与意向投资者确定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热电集

团将积极协调大连市国资委的预审核工作;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共同加快推

进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方面的工作,积极做好董事会召开前的各项准

备工作。

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14 日起继续

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热电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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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董事赵文旗先生、田鲁炜先生、王德峰先生、朱冰先生、骆艾峰先

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由于本次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尚未最终确定,尽职调查及审

计、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初步方案尚未取得大连市国资

委的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所需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相关

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继

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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