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集团: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上交所 2015-08-29 0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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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238 公司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汽集团 601238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 广汽集团 0223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 名 卢飒

电 话 021-83150886

传 真 021-83150319

电子信箱 lus@gagc.com.cn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64,030,738,105 62,318,361,411 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6,554,743,763 35,319,271,248 3.50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61,449,762 87,730,753 84.03

金流量净额

营业总收入 11,449,667,141 10,766,396,746 6.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50,102,224 1,725,151,971 1.4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77,481,501 1,611,927,018 -20.75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84 5.06 下降0.22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7 0.27 1.4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7 0.27 1.45

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A 股:29253 户,H 股:295 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份数量

股份数量

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 57.58 3,705,129,384 0 无

司注 1 人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其他 34.31 2,208,063,727 0 未知

有限公司注 2

万向集团公司 境内非 2.44 156,996,823 0 未知

国有法

魏兆琪 境内自 0.60 38,542,475 0 未知

然人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 0.39 25,164,404 0 未知

司 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其他 0.28 17,762,012 0 未知

司-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

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资本-浙商银行-银 其他 0.27 17,482,190 0 未知

河资本骄龙 3 号资产管理

计划

银河资本-浙商银行-银 其他 0.26 16,859,253 0 未知

河资本骄龙 1 号资产管理

计划

银河资本-浙商银行-银 其他 0.25 16,384,461 0 未知

河资本骄龙 2 号资产管理

计划

王云 境内自 0.14 8,730,971 0 未知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各股东

明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形,公司未知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注 1: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计 3,705,129,384 股,约占本公司 A

股股本的 87.76%;同时,还通过其香港全资子公司广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H 股

79,276,000 股,约占本公司 H 股股本的 3.58%;故其持有本公司 A、H 股票合计共为 3,784,405,384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8.81%。

注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即 HKSCC NOMINEES LIMITED,其持有的 H 股股份为

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连同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约 952.3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

加约 22.92 亿元,同比上升约 2.47%。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营业总收入约为 114.5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6.35%;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17.50 亿元,每股收益约为 0.27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1.45%。

本报告期业绩变动主要因素是:1、随新车型如 1.5L 缤智、换代汉兰达、传祺 GS4 等陆续推

出市场并受市场好评,本集团产品力不断增强,带动了本集团整体销量的提升;2、本集团不断推

进产融结合,产业链上下游的汽车信贷、保险、汽车零部件、商贸服务等业务与汽车产销共同发

展,产业协同效应不断增强。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14.50 107.66 6.35

营业成本 100.20 93.52 7.14

销售费用 7.12 5.96 19.46

管理费用 8.31 8.07 2.97

财务费用 2.72 1.97 38.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 0.88 82.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9 6.01 -427.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9 -32.04 116.20

研发支出 7.23 5.07 42.60

投资收益 20.30 21.71 -6.49

2、收入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营业总收入约为 114.5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6.35%,主要是由于

本集团自主品牌“传祺”随新车型推出销量增长及产业链上下游的汽车零部件、保险、商贸服务

等业务迅速发展导致。

3、销售成本及毛利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销售成本及营业税金总额约为 103.7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6.72 亿元,

同比上升约 6.93%;毛利总额约为 10.7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0.11 亿元,毛利率较上年同期

下降 0.49%,主要是销售结构变化,小型车销量占比提高所致。

4、费用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1.16 亿元,主要是由于人工成本及物流仓储费用增加导致;

(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0.24 亿元,主要是随集团规模扩充人工成本、折旧摊销增

加及事务经费减少综合导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0.74 亿元,主要是本集团本报告期内平均借款额增加导致

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5、现金流

(1)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约为 1.61 亿元,较上年同期的现金净流入约 0.88

亿元增加流入约 0.73 亿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内销量上升销售回款增加及支付的工资薪金增加综合

所致;

(2)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约为 19.69 亿元,较上年同期的现金净流入约

6.01 亿元减少流入约 25.70 亿元,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向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投资增加、金融产

品投资增加综合所致;

(3)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约为 5.19 亿元,较上年同期的现金净流出约

32.04 亿元减少流出约 37.23 亿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到期偿还 67 亿元中期票据导致现金支出增加

及本报告期借款减少综合所致;

(4)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约人民币 164.00 亿元,比较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约 162.35 亿元,增加约 1.66 亿元。

6、研发支出

本报告期内研发投入 7.2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16 亿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内继续加强研发

创新和自主品牌能力建设,推进自主品牌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开发项目。

7、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收益约为 20.30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约 1.41 亿元,主要原因是受以

下原因综合所致:a、主要合营企业随新产品陆续推出市场受到好评并带动整体销量提升,但受一

季度为推出新产品加大旧产品清库力度影响收益略有下降;b、产业链上下游的汽车信贷、汽车零

部件、商贸服务等业务与汽车产销共同发展,产业协同效应不断增强。

8、其它

(1)所得税费用约为 0.81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约 0.11 亿元,主要是由于本期部分企业盈利

减少所致。

综上所述,本集团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为 17.50 亿元,每股收益约为 0.27 元,

较上年同期上升约 1.45%;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减(%) 减(%) (%)

汽车业务 109.52 100.35 8.37 5.31 6.02 减少 0.62

及相关贸 个百分点

其他 4.98 3.40 31.73 35.69 42.86 减少 3.42

个百分点

合计 114.50 103.75 9.39 6.35 6.93 减少 0.49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0.49%,主要是销售结构变化,小型车销量占比提高所致。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中国大陆 114.48 6.33

香港地区 0.02 272.57

合计 114.50 6.35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1、具有完整的产业链和结构优化的产业布局

经过多年的资源整合及产业重组运作,本集团已经形成了以整车制造为中心,涵盖上游的汽

车研发、零部件配套和下游的汽车服务与金融投资的产业链闭环,以及立足华南,辐射华北、华

中、华东和环渤海地区的产业布局,成为国内产业链最为完整、产业布局最为优化的汽车集团之

一。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效应逐步发挥,新的利润增长点正日益显现,集团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

2、具有先进的制造、工艺、品质以及流程管理

本集团在制造、工艺、品质以及流程管理等方面,具有综合竞争优势。主要包括:(1)国际

领先的品质优势;(2)“持续改善”的创新优势;(3)精益求精的成本优势。

3、丰富的产品线和优化的产品结构

本集团拥有全系列轿车及 SUV、MPV 等各类产品,并根据市场及消费者的需求变化,积极推

进产品升级换代,持续推出新产品,把握市场结构性增长机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较

高的客户忠诚度和广泛认可的品牌知名度,实现长期稳健的发展。

4、拥有连接国际的资本运营平台

本集团具有 A、H 两地资本运营平台,可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实现多种形式的融资和资本增

值,并通过资本运营提高投融资效率,实现资本利益最大化。

(四)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

项目 期末余额 占总资产的 上期期末数 变动比例

总资产的比例

比例

应收账款 6.93 1.08 10.59 1.70 -34.56

其他流动资产 37.44 5.85 19.39 3.11 93.0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52 2.11 9.00 1.44 50.22

在建工程 9.67 1.51 3.77 0.60 156.50

应付票据 6.96 1.09 10.67 1.71 -34.77

应付债券 65.45 10.22 45.62 7.32 43.47

2、变动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回到期应收的应收款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本报告期增加购买了金融产品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本报告期增加金融资产投资所致;

(4)在建工程:主要是本报告期为扩大产能及新产品投入增加投资所致;

(5)应付票据:主要是本报告期偿还到期应付票据所致;

(6)应付债券:主要是本报告期增加发行了面值 20 亿元的公司债所致。

(五) 财务状况分析

1、财务指标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约为 1.47 倍,比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约 1.33 倍有

所上升;速动比率约为 1.33 倍,比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约 1.20 倍有所上升,均处于正常水平。

2、财政资源及资本架构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约为 273.64 亿元,流动负债约为 186.52 亿元,流

动比率约为 1.47 倍。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总借款约为 150.68 亿元,主要为本集团发行的面值

为面值为 6 亿元的企业债、面值为 60 亿元的公司债、面值 40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银行及金融机

构借款约 45.24 亿元,资产负债比率约为 28.76%,上述借款及债券将于到期时偿还。本集团一般以

自有经营性现金流量应付其业务运作所需资金。(资产负债比率计算方法;(非流动负债中的借款+

流动负债中的借款)/(总权益+非流动负债中的借款+流动负债中的借款))

3、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在中国境内展开,国内销售及采购均以人民币结算。本报告期内,外汇的

变动对本集团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无重大影响。

4、 或有负债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承担对第三方担保责任为 95,833,908.22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承担对第三方担保责任为 12,637,594 元;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提供的对子公司的财务

担保金额为 0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对子公司担保为 0 元。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附注七和附注八。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

出说明。

不适用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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