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29 03: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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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2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8月17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15年8月27日在成都宏达国际广

场2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周佑乐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会议,委托黄建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国成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5年8月29日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5年8月29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四川宏

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临2015-030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受让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宏达集团”)所

1

持有的四川信托 3%的股权(宏达集团持有四川信托 35.0388%股权)。根据以具有

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3693 号)之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

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38,967.5382 万元人民币。

关联董事王国成先生、牟跃先生、刘军先生、黄建军先生和罗晓东先生回避

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内容详

见2015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5-031号)。

公司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对该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

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副董事长牟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牟跃

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牟跃先生的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牟跃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牟跃先生在职期间恪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力于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的不断优化,力推公司业绩提升,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对公司健康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和董事会对牟跃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股东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帅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

请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其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帅巍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

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四川

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5-032号)。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3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帅巍,41岁,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

注册税务师。2011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EMBA专业,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3年2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历任四川什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四川

信托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

经理。2014年9月4日起至今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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