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禾嘉股份 股票代码:600093 公告编号:2015-048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存在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
本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含 5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合格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
售。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
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
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
1/4
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五)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可为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
式,也可为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选择适当时机分期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
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
情况确定。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
的专项账户中。
(十)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
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
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
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4
(十一)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
债券交易流通事宜。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
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交易场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十二)本次公司债券的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十四)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
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构成
及各期限品种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担保事项、发行时机、发行方
式及各期发行规模、回售或赎回条款设计、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交易流通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
体配售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
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
3/4
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
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确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具体
用途;
8、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
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特此公告。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