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修订原因
2.9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 2.8 2.9 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 进一步完善。
条所述重大事件,可能对公司股 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
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 务:
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 2.8 条所 形成决议时;
述重大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交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 书或者协议时;
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
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一)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二)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
现传闻;
(三)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
交易情况。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已披露的重
大事件出现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
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
可能产生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 2.8 条所述重
大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 2.8 条所述重大
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