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 B 编号:临 2015-022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一五年八月十四日以专人送达、传
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江西省南昌市
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9 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其中李晓红
董事、邢国龙董事、吴洪伟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此次会议。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
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二、以 9 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
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临 2015-023 号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