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 2015-022
债券简称:13 尖峰 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 尖峰 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二)2015 年 8 月 14 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本
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15 年 8 月 26 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在浙江省金华市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举行。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其中:
吴晓明、黄速建、吴光辉、朱林明 4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蒋晓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12 日,公司独立董事张余友先生向公司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黄从运先生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黄从运先生将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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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同意董事会提名黄从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3、关于制订《尖峰集团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将提交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蒋晓萌先生、虞建红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尖峰集团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制订《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有利于稳定和发展关键员工队伍,
充分调动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级业务骨干、关键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该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
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5-023)。
三、上网公告附件(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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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情况:
黄从运先生,1963 年 3 月出生,工学博士,现任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院教授,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兼任民建湖北省委科教委员会副
主任,民建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副主委,国家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水
泥助磨剂协会常务理事,《水泥装备技术》和《水泥助磨剂》杂志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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