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按照《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能源投资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臵预案》的要求,
通过查验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
并审阅财务公司 2015 年 6 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
量表(未经审计)等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
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3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复筹建。财务公司在 2014 年 11 月 19 日取得金融许
可证(机构编码:L0203H250000001),在 2014 年 11 月 26
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500905007478015)。财务公司是
由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出资重庆松藻煤电
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为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非银
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10 亿元,其中重庆市能源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8.5 亿元,占比 85%;重庆松
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 1 亿元,占比 10%;重庆顺
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0.5 亿元,占比 5%。财务公
司法定代表人:冯跃,注册及营业地: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
路 12 号。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为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
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
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
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
借。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
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
总经理负责制,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
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财务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
的原则设臵了财务公司组织结构。财务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财务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保
证财务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
批整体经营战略。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控制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组织制
定财务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不定期地根据内外部发
展状况予以调整和完善;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制定财务公司
风险管理政策;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重大事项的决策;
薪酬委员会组织制定财务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
财务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监督。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财务公司管理层建立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及授权管
理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
财务公司管理层下设业务审查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职
责划分明确。财务公司遵循前中后台适当分离的审慎原则,
设臵了综合管理部、财务计划部、业务管理部、信贷业务部、
风险控制部、审计稽核部。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
特点制定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
措施。内部控制管理职能部门采用有效风险评估的工具和方
法,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公司的业务、产品、服务、制度和
流程,以及信息系统中的风险进行主动识别与准确评估。财
务公司审计稽核部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能,对财务公司的业
务活动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三)主要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风险控制的重点是信贷业务、票据业务中信用
风险和操作风险;结算业务中的资金安全和操作风险;财务
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风险。
1.结算业务及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
章制度,制定了《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
法》、《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反洗钱管理办法》等业
务管理办法,有效防止了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行为,防止洗
钱、金融诈骗等非法活动,确保了财务公司和客户资金的安
全。
(1) 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
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存款人开、销户管理规定。严格管理预留签章和存款支付凭
据,提高对签章、票据真伪的甄别能力,有效地防止诈骗活
动。建立了财务公司与客户、财务公司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
账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
(3)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度,预留银
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使用和保管
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相关的业务单证;财务公
司对票据、重要空白凭证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入库、登
记、领用手续,定期盘点查库。
(4) 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
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
益性和流动性。
(5) 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
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专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
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财务公司对每笔业务及时记账、复核;确保入账及时、准确,
并建立问题反馈机制。
(6) 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票据贴现、转贴
现、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
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监管部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和
业务规模限制。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 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集团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
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
务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
法》、《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业务审查委员会工作
规程》。
(1) 财务公司与信贷业务相关岗位设臵分工合理、职责
明确,做到审贷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账务处理分离。
(2) 财务公司建立了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高管
及各有关部门经理担任,负责信贷业务的集体审议和决策。
(3) 财务公司建立了信贷业务相关操作规范,明确贷前
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尽职要求。
(4) 财务公司建立了贷款风险分类制度,规范贷款质量
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严禁掩盖不良贷款的真实状况,确保贷
款质量的真实性。
3.投资业务
财务公司尚未取得对外投资业务资格。
4.内部审计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了审计稽核部,是财
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常设机构。财务公司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
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全程进行内部审计和
监督。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
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
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
财务公司信业务系统是由软通动力公司开发的业务运
营管理系统,并由其提供后续支持。系统操作严格实施授权
和电子签名管理,相关人员需凭 U-key、用户名、用户密码认
证后才能登录系统。系统主机服务器存放于封闭、独立的机
房,机房配有不间断电源设备,机房需经审批同意且有系统管
理员陪同方可进出,机房的安全得到保障。目前财务公司信息
化系统运行稳定正常。财务公司的计算机网络现已实施了有
效隔离,将业务内网(局域网)与外网(互联网)严格分离,确保了
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财务公司制定了
《系统授权与信息数据管理办法》、《机房管理办法》、《计算
机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核心业务系
统故障应急管理办法》、《数字证书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
度,规范了相关业务的操作,满足财务公司业务核算和规范
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风险管理的信息交流和
反馈机制有效;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的控制了资
金流转风险;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
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37.60 亿元,
存放同业款项 16.71 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25 亿元,发
放贷款及票据贴现资产 19.80 亿元,吸收存款 27.58 亿元;
2015 年上半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净收入 0.28 亿元,实现经
营利润 0.02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
加强内部管理。财务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
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 (加权风险资产+市场风险资产
× 12.5)=43.54%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 43.54%>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比例=同业拆入/资本总额=0
不高于资本总额。
3.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40%
短期证券投资比例=短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0
财务公司尚未取得证券投资业务资格。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比例=担保余额/资本总额=0
财务公司尚未开展担保业务。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30%
长期证券投资比率=长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0
财务公司尚未取得对外投资业务资格。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47.05 万元
/100,000 万元=0.05%,低于 20%。
(四)股东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5,000.00 140,919.79 0.00
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5,619.31 28,000.00
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5,000.00 170.15 20,200.00
合计 100,000.00 146,709.25 48,200.00
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藻公司”)
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大于其出资额,松藻公司最终控制人为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松藻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
28,000.00 万元,其期末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5,619.31 万元,
其中松藻公司 8,000.00 万元的借款由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经财务公司充分的贷前审查,业务审查委
员会集体讨论决策认为,松藻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借款还款风
险较小,财务公司对松藻公司的贷款风险是可控的。
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安公司”)
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大于其出资额,顺安公司最终控制人为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顺安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
20,200.00 万元,其期末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170.15 万元,
其中顺安公司 10,200.00 万元的借款由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经财务公司充分的贷前审查,业务审查
委员会集体讨论决策认为,顺安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借款还款
风险较小,财务公司对顺安公司的贷款风险是可控的。
四、本公司及下级控股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2.00
亿元;控股子公司重庆长南天然气输配有限责任公司在财务
公司贷款 0.40 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财务
公司吸收存款的 30%。本公司已制定了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
险处臵预案,以进一步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
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业绩良好,
且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
财务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中
国银监会 2006 年 12 月 28 日修订)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
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本公司根据对风险管
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
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存在重大缺陷。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