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 2015-05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8
月25日、8月26日、8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
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盘江控股”)发函询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8月25日、8月26日、8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股票出现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向公
司控股股东盘江控股发函询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已于2015年8月17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应披露
重大信息公司已于2015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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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披露。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未发现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3、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盘江控股,盘江控股回函确认除我公司已披露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事项外,不存在对我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
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
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
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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