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1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 亿元
●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额度:10.5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否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活性炭公司”)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于 2011 年 2 月 21 日通过山西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投资项目备案,于 2012 年 8 月 8 日正式开工建设。建设规模
为年产 10 万吨煤基活性炭,具体包括:年产 1 万吨原煤破碎活性炭、
4 万吨气体脱硫脱硝活性炭、5 万吨水处理压块活性炭。目前活性炭
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为了确保试生产期间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按
时偿还银行贷款,活性炭公司向浦发银行朔州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金额 1 亿元。现申请已获得银行批复,期限 1 年,需公司为贷款
进行担保。
(二)2015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活性炭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住所:大同市南郊区泉落路南
法定代表人:石兴堂
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生产销售活性炭;经营本公司自营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项目)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肆佰万元整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11,935 万元、负债总额
为 78,405 万元、资产净额为 33,530 万元、净利润为-1,021 万元。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044,188,996.89 元、负
债总额为 714,959,708.16 元(其中长期借款为 506,382,933.20)、
资产净额为 329,229,288.73 元、净利润为 -762,677.07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 年;合计金额:人民币 1 亿
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
他有关文件。授权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活性炭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针对其市场风险和工艺风
险,销售客户与销售价格有很大不确定性,在投产初期偿还债务能力
较弱,活性炭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主要是为了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
行,同意公司为活性炭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7.6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1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
额为 13.3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33 %;
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