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询证函》的回复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 2015 年 8 月 26 日《询证函》本人已收悉,对你公司股票
交易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和 2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达 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所规定的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指标事项,本人经自查,现对你公司所询证事项回复如
下:
本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贵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
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专此函复。
肖融
2015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