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5-043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
锦”)于 2015 年 8 月 21 号公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新华锦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0)提及:基于对新华锦未来持续稳
定发展的信心,控股股东鲁锦集团将以逐期增持的实际行动来长
期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并计划自新华锦股票本次复牌起六个月
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采取监管部
门认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券商收益互换产品、资管计划等)
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号公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2),现就该公告中有关增持方式补
充说明如下:
鲁锦集团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8 月 21 号、
8 月 24 号以股票收益互换方式在二级市场上增持了公司股份。本次
收益互换交易于 2015 年 8 月 24 号完成,增持股票的成交均价 16.06
元/股,共增持新华锦股票 149.41 万股。
公司认为控股股东鲁锦集团履行了其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特此说明。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