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2015年半年度报告

来源:巨潮网 2015-08-26 0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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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代码:601336)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重要提示

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本

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人,实到

13 人,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会议。

3. 本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4. 本公司董事长康典先生、总裁万峰先生、总精算师龚兴峰先生以及会计

机构负责人孟霞女士保证《2015 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

准确、完整。

5. 除事实陈述外,本报告中包括了某些前瞻性描述与分析,此类描述分析

与公司未来的实际结果可能存在差异,本公司并未就本公司的未来表现

作出任何实质承诺或保证,特提请注意。

1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 6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2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2

第八节 内含价值............................................................................................................. 44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53

第十节 附 件................................................................................................................. 54

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公司、公司、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云南代理 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健康科技 新华家园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养老 新华家园养老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尚谷置业 新华家园尚谷(北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檀州置业 新华家园檀州(北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健康 新华卓越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武汉门诊 新华保险武汉门诊部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西安门诊 新华保险西安门诊部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紫金世纪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美兆体检 北京美兆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新华电商 新华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合肥后援中心 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海南养老 新华家园养老投资管理(海南)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浩然动力 北京世纪浩然动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广州粤融 广州粤融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汇金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宝钢集团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保监会、中国保监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元 人民币元

中国/我国/全国/境内/国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陆地区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会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 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计准则

《公司章程》 于 2013 年 2 月 1 日经本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于

2013 年 2 月 7 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生效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香港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

《企业管治守则》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

《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新华保险

法定英文名称: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简称:NCI

法定代表人:康典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朱迎

证券事务代表:王洪礼

电话:86-10-85213233

传真:86-10-85213219

电子信箱:ir@newchinalife.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13 层

联席公司秘书:莫明慧

电话:852-35898678

传真:852-35898555

电子信箱:mandy.mok@tmf-group.com

联系地址: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 1 号时代广场二座 36 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湖南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21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

邮政编码:100022

香港营业地址: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6楼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newchinalife.com

电子信箱:ir@newchinalife.com

信息披露报纸(A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A股半年度报告的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4

登载H股半年度报告的指定网站:http://www.hkexnews.hk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A 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简称:新华保险

A 股代码:601336

A 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层

H 股上市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H 股简称:新华保险

H 股代码:1336

H 股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1716 室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香港中环添美道 1 号中信大厦 22 楼

A 股证券事务法律顾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6 层

H 股证券事务法律顾问:达维香港律师事务所

地址:香港中环遮打道3A香港会所大厦18楼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03,997 81,292 27.9%

保险业务收入 72,661 66,817 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52 3,748 8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786 3,748 81.1%

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3 29,226 -88.3%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总资产 659,840 643,709 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56,929 48,359 17.7%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增减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加权平均每股收

2.16 1.20 80.0%

益(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稀释加权平均每股收

2.16 1.20 80.0%

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18 1.20 81.7%

基本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2.75% 9.04% 增加 3.71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2.81% 9.04% 增加 3.77 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的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0 9.37 -88.3%

净额(元)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8.25 15.50 17.7%

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5 年 1-6 月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投资处置损益 (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0)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9

少数股东应承担的部分 -

合计 (34)

6

三、其他主要财务及监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指标 增减变动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投资资产 641,138 625,718 2.5%

(2)

年化总投资收益率 10.5% 5.1% 增加 5.4 个百分点

已赚保费 72,177 66,409 8.7%

已赚保费增长率 8.7% 30.4% 减少 21.7 个百分点

赔付支出净额 12,908 8,281 55.9%

(3)

退保率 7.2% 3.8% 增加 3.4 个百分点

注:

1. 投资资产包含独立账户中相关投资资产。

2. 年化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月均应收利息)*2。

3. 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长期险保费收入)。

四、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说明

本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简明合并财务资料和按照中国会计

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的合

并净利润以及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7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作为一家全国大型寿险公司,本公司通过遍布全国的分销网络,为个人

及机构客户提供一系列寿险产品及服务,并通过下属的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

管理公司(香港)管理和运用保险资金。

除另有说明外,本节讨论与分析均基于本公司合并财务数据。

一、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增减变动

保险业务收入 72,661 66,817 8.7%

(1)

总投资收益 31,480 13,775 12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52 3,748 80.1%

(2)

上半年新业务价值 3,450 2,409 43.2%

(3)

市场份额 7.7% 8.7% 减少 1.0 个百分点

保单继续率

(4)

个人寿险业务 13 个月继续率 84.8% 86.9% 减少 2.1 个百分点

(5)

个人寿险业务 25 个月继续率 80.3% 85.1% 减少 4.8 个百分点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

总资产 659,840 643,709 2.5%

净资产 56,935 48,364 17.7%

投资资产 641,138 625,718 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56,929 48,359 17.7%

内含价值 99,247 85,260 16.4%

客户数量(千)

个人客户 26,565 26,147 1.6%

机构客户 65 64 1.6%

注:

1. 总投资收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其他投资资产的利息收入+股权型投

资的股息及分红收入+投资资产已实现损益净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企

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2. 2014 年上半年新业务价值基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假设重新计算。

3. 市场份额:市场份额来自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

4. 13 个月保单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 13 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

保费。

5. 25 个月保单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 25 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

保费。

二、业务分析

(一)寿险业务

8

2015年,本公司紧密围绕“业绩达成”和“战略转型”两大工作主题,

以业务发展为核心,深入推进战略转型。综合来看,上半年本公司经营全面

超额达成计划目标,并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同时,在近几年持续努力的

基础上,本公司战略转型的效果开始逐步呈现,公司队伍建设、客户建设、

机构建设势头良好,公司已进入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

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寿险业务收入726.61亿元,同比增长8.7%,

其中新单保费收入393.30亿元,同比增长31.8%,新单保费收入的增长和业

务结构的优化推动新业务价值增长43.2%。从上半年公司寿险业务的发展情

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产品运作推动业务增长。开门红期间,通过持续推动年金产品“金

彩一生”的销售,巩固了年金险销售基础,优化了产品结构,主力产品销量

达成预期。四、五月在持续推动主打健康险“健康福星”和“康健吉顺”的

同时,公司领先市场推出老年系列产品,包含防癌险、年金险和意外险,满

足老年人这一细分客户群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体系,体现产品回归

保障和服务客户功能。六月推出新产品“盛世赢家”,快速拉升业务规模,

优化客户结构。

二是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一方面,公司强调长期期交业务增长,年期结

构持续优化;另一方面,持续推动产品转型,年金险和健康险协调发展,

2015年上半年保险营销员渠道年金险占比显著提升,健康险业务保持稳定增

长。

三是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前期组织发展的积累下,队伍规模不断

增加,人员活动率稳步提升。队伍结构有所优化,绩优人力平台显著提升,

有效拉动人均产能和队伍收入的提升。

1、按渠道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增减变动

个人寿险 71,803 65,920 8.9%

保险营销员渠道 28,150 25,835 9.0%

首年保费收入 7,495 5,261 42.5%

期交保费收入 5,894 4,187 40.8%

趸交保费收入 1,601 1,074 49.0%

续期保费收入 20,655 20,574 0.4%

银行保险渠道 37,934 35,726 6.2%

首年保费收入 28,790 22,369 28.7%

9

期交保费收入 1,642 1,575 4.3%

趸交保费收入 27,148 20,794 30.6%

续期保费收入 9,144 13,357 -31.5%

服务经营渠道 5,719 4,359 31.2%

首年保费收入 2,211 1,335 65.6%

期交保费收入 1,773 1,116 58.9%

趸交保费收入 438 219 99.8%

续期保费收入 3,508 3,024 16.0%

团体保险 858 897 -4.4%

合计 72,661 66,817 8.7%

(1)个人寿险业务

① 保险营销员渠道

2015 年上半年本公司保险营销员渠道实现快速发展,实现保险业务收

入 281.5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0%。其中,首年保费收入 74.95 亿元,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42.5% ; 续 期 保 费 收 入 206.55 亿 元 ,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0.4%。

2015 年上半年本公司保险营销员渠道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在传统费改

产品年金险的推动下,传统险首年保费收入 35.42 亿元,其中年金险首年保

费收入 32.62 亿元。传统险首年保费收入占保险营销员渠道首年保费 的

47.3%,占比较上年同期提升了 40.2 个百分点。健康险首年保费收入 24.58

亿元,同比增长 32.9%。首年保费中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产品保费收入为

47.67 亿元,占保险营销员渠道首年保费收入的 63.6%。

2015 年,本公司继续坚持“健康人海”策略,在保持队伍规模稳定增

1 2

长的前提下,不断优化升级队伍结构,推动有效人力 和绩优人力 发展。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保险营销员渠道总人力达 19.2 万人,较上年同期增

长约 1.6 万人,有效人力 8.3 万人,同比增长 7.5%,绩优人力 4.2 万人,

同比增长 15.5%,人员活动率达到 49.5%,同比上升 4 个百分点。同时,年

金险的销售拉动了人均产能的显著提升,整体有效人均产能达到 1.4 万元,

同比增长 28.3%。

1

有效人力为月度内个人出单有效新契约件数在一件以上(含一件)且保障期在一年以上的营销业务员人数。

2

绩优人力为月度内个人出单有效新契约件数在一件以上(含一件)且保障期在一年以上、个险首年佣金在 2,000 元

(含)以上的营销业务员人数。

10

② 银行保险渠道

2015 年上半年,本公司银行保险渠道实现保险业务收入 379.34 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6.2%。其中,针对于客户二次开发、服务客户全生命周期

的财富管理业务发展迅猛,累计实现保费收入 15.10 亿元。

2015 年上半年,银代渠道发展趋势良好,市场地位稳中有升,保持业

务 先 发 优 势 。 银 代 渠 道 首 年 保 费 收 入 287.90 亿 元 ,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28.7%,首年期交保费收入 16.4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3%,续期保费收

入 91.44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1.5%。

2015 年上半年银代渠道队伍活动保持优势,绩优建设初现成效,期交

1

活动人力 7,388 人,期交人员活动率超过 55%;绩优人力 接近 815 人,同比

增长 34.0%。

③ 服务经营渠道

2015 年上半年,本公司服务经营渠道实现保险业务收入 57.19 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31.2%。其中,首年保费收入 22.1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5.6%,续期保费收入 35.0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0%。首年保费中十

年期及以上期交产品保费收入为 13.1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8.4%,占比

提升 1 个百分点。

服务经营渠道自成立以来,聚焦客户经营,通过转变经营理念、投入模

式和考核方式,在不断优化客户经营体系以及持续推动人力发展的策略推动

下,实现业务平台的稳定增长。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服务经营渠道规模

人力平台达到 3.3 万人,较上年同期增长 22.8%,月均实动人力 22,671

2

人,同比提升 21.0%,月均实动率 达到 81%。

(2)团体保险业务

2015 年上半年本公司团体保险实现保费收入 8.58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 4.4%。

1

绩优人力是指统计期内在岗且出单有效件数一件以上(含一件),承保有效期交保费 10 万元以上(含)的理财经理人

数。

2

实动率=统计期内实动人力╱平均在岗人数*100%,实动人力是指统计期内在岗且出单有效件数一件以上(含一件),首

年佣金为 210 元以上(含)的业务员人数。

11

2、按险种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增减变动

保险业务收入 72,661 66,817 8.7%

传统型保险 34,631 21,336 62.3%

首年保费收入 33,325 21,014 58.6%

续期保费收入 1,306 322 305.5%

(1)

分红型保险 29,262 39,357 -25.7%

首年保费收入 1,871 5,304 -64.7%

续期保费收入 27,391 34,053 -19.6%

万能型保险 19 20 -4.8%

(2) (2)

首年保费收入 - - -

续期保费收入 19 20 -4.8%

(2) (2)

投资连结保险 - - -

(2) (2)

首年保费收入 - - -

(2) (2)

续期保费收入 - - -

健康保险 8,181 5,391 51.8%

首年保费收入 3,599 2,834 27.0%

续期保费收入 4,582 2,557 79.2%

意外保险 568 713 -20.2%

首年保费收入 535 693 -22.8%

续期保费收入 33 20 67.3%

注:

1.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

2.上述各期间的金额少于 500,000 元。

3.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2015 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人寿保险业务收入 726.61 亿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8.7%。针对于保险费率改革的行业背景,公司调整产品策略,加大了

传统年金险的销售力度,传统型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 346.31 亿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 62.3%,占比提升了 15.7 个百分点;分红型保险实现保险业务

收入 292.62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5.7%,占比下降 18.6 个百分点;健康

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 81.8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1.8%,占比提升 3.2 个

百分点;其他类型寿险共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 5.87 亿元,占整体保险业务

收入的 0.8%。

3、按地区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增减变动

保险业务收入 72,661 66,817 8.7%

12

华东区 15,879 15,008 5.8%

华中区 14,392 13,525 6.4%

华北区 13,508 11,841 14.1%

华南区 11,669 9,613 21.4%

其他区域 17,213 16,830 2.3%

注:

本公司于 2013 年设立七大区域管理中心,具体情况为:华北区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

古、山西分公司;华东区域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宁波、青岛分公司;华南区域包括广东、

深圳、褔建、厦门、海南、广西分公司;华中区域包括河南、湖南、湖北、安徽、江西分公司;西北

区域包括新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分公司;西南区域包括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分公司;东

北区域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大连分公司。

2015 年上半年本公司约 76.3%的保险业务收入来自华东、华中、华北和

华南四大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的区域。

(二) 资产管理业务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始终坚持以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为基础,兼顾管理资

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在良好的资产配置和有效的风险控制的前提

下,寻求最大的投资组合收益。

2015 年上半年,本公司继续坚持“权益类投资总体上保持积极思维,

固定收益总体不做大规模配置,选择高收益项目进行点配置,压缩非标资产

规模”的投资策略,增加权益类仓位,实现了有效的提前布局。在市场上涨

阶段,本公司权益类投资坚持绝对收益理念,以防范市场风险为主基调,随

着市场上涨逐步减持取得了可观的收益。

截至 2015 年 6 月底,公司非标资产投资额 1,200.92 亿元,较 2014 年

年底减少 13.41 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 18.7%,较上年末下降 0.7 个

百分点。其中 2015 年上半年到期和提前兑取金额 212.17 亿元,买入金额

180.76 亿元。

从投资产品类型上看,公司非标资产投资包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

设施及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

管理产品等资产类别,其中占比最高的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占非标资产投

资总额的 41.0%,较去年年末降低 8.0 个百分点。从基础资产种类看,非标

资产投资已涉足金融机构、基础设施、不动产等诸多领域,其中金融机构和

基础设施类占比达 74.4%。

公司强化非标资产投资风险管控措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事前评审、交

易对手评估、投后管理、授信管控的投资风控流程,通过定期进行情景分析

13

和压力测试,充分评估风险暴露和极值预期损失。公司投资的非标资产整体

信用评级较高,AAA 级占比达 95.60%。

1、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

(1)

投资资产 641,138 625,718 2.5%

按投资对象分类

(2)

定期存款 143,748 167,297 -14.1%

债权型投资 327,523 345,518 -5.2%

-债券及债务 229,205 237,403 -3.5%

-信托计划 49,282 59,475 -17.1%

(3)

-债权计划 26,356 24,823 6.2%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20,000 20,000 0.0%

(4)

-其他 2,680 3,817 -29.8%

股权型投资 120,685 70,553 71.1%

-基金 49,074 22,309 120.0%

(5)

-股票 49,067 34,141 43.7%

-长期股权投资 9,636 10,150 -5.1%

(6)

-其他 12,908 3,953 226.5%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9,920 14,503 37.4%

(7)

其他投资 29,262 27,847 5.1%

按投资意图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0,102 8,677 16.4%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5,262 175,502 17.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5,430 175,997 -0.3%

(8)

贷款及其他应收款 240,708 255,392 -5.7%

长期股权投资 9,636 10,150 -5.1%

注:

1. 相关投资资产包含独立账户资产中对应的投资资产。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定期存款不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

3. 债权计划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

4. 其他包括债权型资产管理计划和理财产品。

5. 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6. 其他包括股权型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未上市股权、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

7. 其他投资主要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等。

8. 贷款及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规模为 6,411.38 亿元,较上年末增

长 2.5%,主要来源于公司投资收益增加和保险业务净现金流入。

截至本报告期末,定期存款 1,437.48 亿元,在总投资资产的占比为

22.4%,较上年末下降 4.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资本市场行情,

增加了股票和基金投资占比。

14

截至本报告期末,债权型投资 3,275.23 亿元,在总投资资产的占比为

51.1%,较上年末下降 4.1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资本市场行情,

增加了股票和基金投资占比。

截至本报告期末,股权型投资 1,206.85 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的占比

为 18.8%,较上年末上升 7.5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资本市场行

情,增加了股票和基金投资占比,股票和基金在总投资资产中的占比较上年

末上升了 6.3 个百分点。

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在总投资资产中的占比为 3.1%,

较上年末上升 0.8 个百分点,主要出于投资资产配置及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其他投资在总投资资产中的占比为 4.6%,较上年末

上升 0.1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保户质押贷款增加。

从投资意图上看,截至本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比较上年末上升

4.0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股票和基金增加。

2、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增减变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利息收入 66 176 -62.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4,250 4,220 0.7%

债权型投资利息收入 9,062 8,343 8.6%

(1)

股权型投资股息和分红收入 1,032 550 87.6%

(2)

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 496 357 38.9%

(3)

净投资收益 14,906 13,646 9.2%

投资资产已实现损益净额 16,479 493 3242.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2) 121 不适用

投资资产减值损失 (21) (754) -97.2%

(1)

联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238 269 -11.5%

(4)

总投资收益 31,480 13,775 128.5%

(5) 减少 0.3 个百

年化净投资收益率 4.8% 5.1%

分点

(5) 增加 5.4 个百

年化总投资收益率 10.5% 5.1%

分点

注:

1. 已收到联营企业发放的现金分红计入股权型投资股息和分红收入。

2. 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3. 净投资收益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其他投资资产的利息收入、股权型投资的

股息和分红收入。

4. 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已实现损益净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企业权

益法确认损益。

5. 年化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

收利息)*2。

15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总投资收益 314.80 亿元,同比增长 128.5%。

年化总投资收益率为 10.5%,较上年同期上升 5.4 个百分点,主要由于投资

资产已实现损益净额的增长。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净投资收益 149.06 亿元,同比增长 9.2%,年

化净投资收益率为 4.8%,较上年同期下降 0.3 个百分点。

投资资产已实现损益净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盈利 163.36 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合计亏损 1.40 亿元有明显好转,主要由于

资本市场 1-5 月震荡上行,公司较好地进行买卖操作,实现了较大的买卖价

差收益。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资 期末账面 占期末证券 报告期

持有数量

序号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金额 价值 总投资比例 损益

(百万股)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1 股票 601318 中国平安 405.33 5.10 417.89 29.28 19.37

华侨城(亚洲)

股票 03366X 128.84 40.00 133.75 9.37 12.34

2 (限)

3 股票 600686 金龙汽车 61.86 4.63 119.14 8.35 60.39

4 股票 601166 兴业银行 51.65 3.00 51.75 3.63 0.09

5 股票 601988 中国银行 44.00 10.00 48.90 3.43 4.89

6 股票 002236 大华股份 42.09 1.50 47.88 3.35 14.28

7 股票 600016 民生银行 39.62 4.00 39.76 2.79 2.32

8 股票 601998 中信银行 37.32 5.00 38.55 2.70 1.23

9 股票 600158 中体产业 27.89 1.20 34.38 2.41 6.54

10 股票 600261 阳光照明 38.48 4.11 33.45 2.34 0.95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449.30 不适用 461.76 32.35 18.06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34.86

合计 1,326.38 不适用 1,427.21 100.00 375.32

注:

1.本表所述证券投资是指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投资,按期末账面价值排序。其中,股票、

可转换债券投资仅包括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核算的部分。

2.其他证券投资指除前十只证券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3.报告期损益包括报告期利息收入、股息与分红收入、已实现损益净额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6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证券代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 期初持 期末持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报告期所有 会计核算 股份

码 (百万元) 股比例 股比例 (百万元) (百万元) 者权益变动 科目 来源

(%) (%) (百万元)

方兴地产

00817X 2,194.56 0.00 9.50 2,214.51 - 19.95 可供出售类 购买

(限)

002415 海康威视 507.33 0.86 0.65 1,191.04 89.48 569.29 可供出售类 购买

601288 农业银行 1,135.00 0.00 0.09 1,113.00 20.85 -38.29 可供出售类 购买

601166 兴业银行 984.75 0.11 0.30 975.44 447.89 -69.68 可供出售类 购买

600085 同仁堂 567.63 1.18 1.88 926.77 - 335.27 可供出售类 购买

600061 国投安信 430.65 0.00 0.63 875.66 - 445.01 可供出售类 购买

601318 中国平安 801.19 0.18 0.11 852.17 479.34 -402.28 可供出售类 购买

002466 天齐锂业 380.80 5.26 5.26 840.48 - 291.18 可供出售类 购买

600587 新华医疗 511.65 3.30 3.59 791.36 - 325.80 可供出售类 购买

600153 建发股份 341.69 1.95 1.54 765.30 117.56 238.37 可供出售类 购买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30,481.95 不适用 不适用 37,108.96 11,602.30 1,297.77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38,337.20 不适用 不适用 47,654.69 12,757.42 3,012.39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本表填列本公司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按期末账面价值排序。

2.方兴地产(限)中均为限售股。

3.报告期损益包括报告期股息与分红收入、已实现损益净额和股权型投资减值损失。

(3)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外,本公司未持有其他非上市金融企业

股权。

(4)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报告期买入/卖出股份 使用的资金数 产生的投资收益

数量 (百万股) 量(百万元) (百万元)

买入 4,743.08 46,022.53 不适用

卖出 3,070.45 不适用 12,821.55

三、合并财务报表主要内容及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17

1、主要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增减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变动

(1)

货币资金 19,679 12,672 55.3%

(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30 1,584 -60.2%

应收保费 2,543 1,543 64.8%

应收分保账款 143 80 78.8%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69 86 96.5%

定期存款 143,987 169,109 -14.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5,262 175,502 17.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5,430 175,997 -0.3%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47,778 45,745 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 -100%

(1)

除上述资产外的其他资产 64,219 61,355 4.7%

合计 659,840 643,709 2.5%

注:

1. 相关科目不包含独立账户资产的余额。

货币资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 2014 年底增长 55.3%,主要出于投资资

产配置及日常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 2014 年底下降 60.2%,主要出

于日常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应收保费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收保费较 2014 年底增长 64.8%,主要原因是保险

业务各季度之间分布不均及累积增长。

应收分保账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收分保账款较 2014 年底增长 78.8%,主要原因是

部分再保公司账单结付延迟。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较 2014 年底增长

96.5%,主要原因是长期健康险业务增长。

定期存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定期存款较 2014 年底下降 14.9%,主要原因是公司

部分定期存款到期及投资资产配置的需要。

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 2014 年底增长 17.0%,主要原

因是股票和基金增加。

持有至到期投资

截至本报告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较 2014 年底下降 0.3%,主要原因是

配置到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部分企业债到期。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截至本报告期末,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较 2014 年底增长 4.4%,主

要原因是归入贷款及应收款中的债权计划投资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0,主要原因是资本市场 1-5 月震

荡上行,6 月虽跌幅明显但 6 月底上证指数仍显著高于年初,公司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浮盈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大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净

额列示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2、主要负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

保险合同准备金 515,098 480,100 7.3%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304 1,132 15.2%

未决赔款准备金 503 562 -10.5%

寿险责任准备金 484,398 452,805 7.0%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8,893 25,601 1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0,745 59,234 -48.1%

预收保费 129 2,246 -94.3%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1,542 1,047 47.3%

应付分保账款 165 67 146.3%

应交税费 1,040 252 312.7%

其他应付款 3,175 1,768 7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0 17 5782.4%

其他负债 811 559 45.1%

除上述负债外的其他负债 49,200 50,055 -1.7%

合计 602,905 595,345 1.3%

保险合同准备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保险合同准备金较 2014 年底增长 7.3%,主要原因是

保险业务增长和保险责任的累积。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

备金均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1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 2014 年底下降 48.1%,主要

出于投资资产配置和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预收保费

截至本报告期末,预收保费较 2014 年底下降 94.3%,主要原因是保险

业务承保时点差异。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付手续费及佣金较 2014 年底增长 47.3%,主要原

因是应付佣金增加。

应付分保账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付分保账款较 2014 年底增长 146.3%,主要原因是

部分再保公司账单结付延迟以及公司分出业务增长。

应交税费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 2014 年底增长 312.7%,主要原因是应交

企业所得税增加。

其他应付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 2014 年底增长 79.6%,主要原因是应

付清算交收款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 2014 年底增长 5782.4%,主要原

因是资本市场 1-5 月震荡上行,6 月虽跌幅明显但 6 月底上证指数仍显著高

于年初,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浮盈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大于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递延所得税净额列示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截至本报告期末,其他负债较 2014 年底增长 45.1%,主要原因是公司

应付次级债利息增加。

3、股东权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达到 569.29 亿元,

较 2014 年底增长 17.7%,主要原因是投资资产收益增长和累积业务收益增

长。

20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营业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增减变动

已赚保费 72,177 66,409 8.7%

保险业务收入 72,661 66,817 8.7%

减:分出保费 (333) (213) 56.3%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51) (195) -22.6%

投资收益 31,624 14,408 119.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255 269 -5.2%

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2) 121 -200.8%

汇兑损益 (9) 92 -109.8%

其他业务收入 327 262 24.8%

合计 103,997 81,292 27.9%

保险业务收入

本报告期内,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8.7%,主要原因是保险营销员渠

道和银行保险渠道保费收入的增长。

分出保费

本报告期内,分出保费同比增长 56.3%,主要原因是分出业务增长及部

分业务摊回退保金的减少。

投资收益

本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同比增长 119.5%,主要原因是投资资产已实现

损益净额和债权型投资利息收入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本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22 亿元,上年同期为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1.21 亿元,主要原因是资本市场震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由盈利转为亏损。

汇兑损益

本报告期内,汇兑损失 0.09 亿元,上年同期为汇兑收益 0.92 亿元,主

要原因是美元汇率波动下行。

2、营业支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增减变动

退保金 (39,422) (18,688) 110.9%

21

赔付支出 (13,040) (8,374) 55.7%

减:摊回赔付支出 132 93 41.9%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28,853) (38,212) -24.5%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113 26 334.6%

营业税金及附加 (959) (67) 1331.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5,165) (4,125) 25.2%

业务及管理费 (5,824) (5,238) 11.2%

减:摊回分保费用 74 57 29.8%

其他业务成本 (2,143) (1,488) 44.0%

资产减值损失 (24) (754) -96.8%

合计 (95,111) (76,770) 23.9%

退保金

本报告期内,退保金同比增长 110.9%,主要原因是银行保险渠道高现

金价值产品退保增加。

(1)

赔付支出净额

本报告期内,赔付支出净额同比增长 55.9%,主要由于满期给付和年金

给付的增加。

(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本报告期内,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同比下降 24.7%,主要原因是退

保金增加及业务结构变化。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 1331.3%,主要原因是投资业务

产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业务及管理费

本报告期内,业务及管理费同比增长 11.2%,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增加

和工资及福利费增加。

其他业务成本

本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成本同比增长 44.0%,主要原因是非保险合同账

户损益支出及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 96.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符合

减值条件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类投资资产减少。

1

赔付支出净额=赔付支出-摊回赔付支出

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2

3、所得税

本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为 20.90 亿元,同比增长 170.0%,主要原因

是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4、利润净额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7.52 亿元,同比增长

80.1%,主要由于投资收益增长和保险业务累积增加。

5、其他综合损益

本报告期内,其他综合收益为 24.73 亿元,同比增加 254.8%,主要由

于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浮盈增加带来的其他综合收益增加。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3 29,226 -8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64 (16,131)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162) (211) 14,668.7%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 2015 年 1-6 月和 2014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 34.33 亿元和 292.26 亿元。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

为收到的现金保费,2015 年 1-6 月和 2014 年 1-6 月收到的原保险合同现金

保费分别为 695.78 亿元和 657.34 亿元。

本公司 2015 年 1-6 月和 2014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

674.05 亿元和 377.32 亿元。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以现金

支付的赔付款项、手续费及佣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

的各项税费以及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出等,2015 年 1-6 月和 2014

年 1-6 月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分别为 524.63 亿元和 268.96 亿

元,上述各项变动主要受到本公司业务发展及给付的影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 2015 年 1-6 月和 2014 年 1-6 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23

别为 331.64 亿元和负 161.31 亿元。本公司 2015 年 1-6 月和 2014 年 1-6 月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 2,771.53 亿元和 1,300.96 亿元。本公司投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金及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现金等。

本公司 2015 年 1-6 月和 2014 年 1-6 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

2,439.89 亿元和 1,462.27 亿元。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投

资支付的现金、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及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现金等。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 2015 年 1-6 月和 2014 年 1-6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负 311.62 亿元和负 2.11 亿元。本公司 2015 年 1-6 月和 2014 年 1-6 月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 23,145.48 亿元和 21,607.18 亿元。本公司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现金等。

本公司 2015 年 1-6 月和 2014 年 1-6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

23,457.10 亿元和 21,609.29 亿元。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现金。

4、流动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收入来自保费收入、投资合同业务收入、投资资产出

售及到期收到现金和投资收益。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

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

并监控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

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 199.20 亿元。此外,本公司几

乎所有的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但需缴纳罚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

的定期存款为 1,437.48 亿元。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

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债权型投资的公允

价值为 3,320.03 亿元,股权型投资的公允价值为 1,110.49 亿元。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

品之相关负债、保单和年金合同之分红和利息分配、营业支出、所得税以及

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及退

保付款、提款和贷款。

24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四、专项分析

(一)偿付能力状况

本公司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计算和披露实际资本、最低资本和

偿付能力充足率。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必须达到规定的水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6 月 2014 年 12 月

变动原因

30 日 31 日

当期盈利、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结

实际资本 58,147 51,541

构变化

最低资本 23,661 22,753 保险业务增长

资本溢额 34,486 28,788

偿付能力充足率 245.75% 226.53%

(二)资产负债率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91.4% 92.5%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对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当期利润的影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8,677 10,102 1,425 (122)

(1)

金融资产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5,502 205,262 29,760 (21)

合计 184,179 215,364 31,185 (143)

注:

1. 包含独立账户资产中相对应的投资资产。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为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

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

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

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

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

25

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四)再保险业务情况

本公司目前采用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事故

超赔分保,现有的分保合同几乎涵盖了全部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分保

业务的接受公司主要有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再保

险有限责任公司等。

2015 年上半年,本公司分出保费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36 170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91 37

(1)

其他 6 6

合计 333 213

注:

1. 其他主要包括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国再保险全球人寿新加坡分公司、慕尼黑

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五、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类型 注册地点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持股比例

资产管理公司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资产管理 人民币 500 百万元 康 典 99.4%

资产管理公司

间接控股 中国香港 资产管理 港币 50 百万元 — 99.64%

(香港)

(1)

健康科技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房地产开发;培训 人民币 632 百万元 陈 骏 100%

云南代理 直接控股 中国昆明 保险代理 人民币 5 百万元 夏 榕 100%

新华养老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企业管理 人民币 562 百万元 陈 骏 100%

尚谷置业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房地产开发 人民币 15 百万元 孙同越 100%

(2)

檀州置业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房地产开发 人民币 10 百万元 孙同越 95%

(3) 投资管理、管理咨

新华健康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人民币 507 百万元 李 丹 100%

(3)

武汉门诊 直接控股 中国武汉 健康管理 人民币 20 百万元 李 丹 100%

(3)

西安门诊 直接控股 中国西安 健康管理 人民币 20 百万元 李 丹 100%

商业经纪、电子产

新华电商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人民币 100 百万元 孙玉淳 100%

品销售等

26

(4) 项目投资、房产管

合肥后援中心 直接控股 中国合肥 人民币 500 百万元 池运强 100%

理、房屋租赁

(5) 养老住宅投资经营

海南养老 直接控股 中国琼海 人民币 1908 百万元 陈 骏 100%

管理

广州粤融 直接控股 中国广州 房地产业 人民币 10 百万元 黄向阳 100%

航空动力设备,石

浩然动力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人民币 20 百万元 池运强 100%

油热采设备

紫金世纪 参股 中国北京 房地产开发等 人民币 2,500 百万元 李中根 24%

美兆体检 参股 中国北京 体检服务等 美元 4 百万元 曹纯铿 30%

注:

1.健康科技法定代表人于 2015 年 7 月变更为陈骏。

2.本公司执行委员会 201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新华家园檀州(北京)置业有限责任

公司的汇报》。2014 年下半年,檀州置业开始清算工作,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檀州置业尚未完成清

算工作。

3.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西安、武汉健管中心以增资方式注入新华卓

越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武汉门诊 100%股权和西安门诊 100%股权,以增资的方式

注入新华健康,成为新华健康两个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后,新华健康增加注册资本金 701.18 万

元。其中,新华健康的工商变更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完成,武汉门诊的工商变更于 2015 年 7 月 1 日

完成,西安门诊的工商变更于 8 月 14 号完成。

4.合肥后援中心法定代表人于 2015 年 3 月变更为池运强。

5.海南养老法定代表人于 2015 年 4 月变更为陈骏。

六、未来展望

2015 年,中国寿险业发展态势良好,下一步中国寿险市场的发展潜力

依然巨大,这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的推动:一是在国内经济新常态、利率下行

及投资收益波动的大环境下,寿险公司专业优势充分体现,保险产品的吸引

力不断提升;二是行业利好政策持续助力,个税递延养老政策和促进商业健

康保险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保险新“国十条”配套政策逐步落实,民生保障

领域将释放出新的发展空间,市场需求将有所扩大;三是寿险公司近年聚焦

营销模式取得成效,队伍总量达到历史高点,绩优人力维持高位,产品运作

不断加强。

从宏观政策效应看,保险业面临诸多利好,同时竞争也在加剧。随着保

险费率市场化等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竞争焦点集中在

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上,提高应对能力,加强精细化管理是当务之急。

面对未来的机遇与挑战,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转型

工作,以业务发展为核心,逐步完善客户全生命周期体系建设。公司将通过

27

强化人力发展、产品运作、运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促进公司业务健康

可持续发展。

一是持续推动队伍建设,立足当前队伍的发展基础,坚持“健康人海”

战略,以“组织发展”为主线,持续推进人力发展和产能提升的双轮驱动,

并通过基础管理平台建设加大内涵式组织发展,实现人力的跨越式增长。

二是通过加强产品运作,在巩固年金险销售的基础上,适时推出新的健

康险系列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优化产品结构。

三是在推动业务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运营服务基础体系建设,并

通过推行量化指标管理提升服务效率,逐步打造行业最佳服务体系,创造新

华服务品牌。

四是进一步加强全面风险排查工作,从产品到销售,从前端到后线,从

总部到基层,从考核到管理等各方面共同努力,以销售误导治理为核心,严

格排查和流程管控,开展可疑业务数据提取与分析工作,强化品质管理和风

险控制。

2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第 265 条规定,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为: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且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

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充足率规定的前提下,将由董事会根据届时公司偿付能

力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3、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

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

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

4、董事会应当就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

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还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

见。股东大会对具体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

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实施股利的派发事项。

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比例,强调独立董事发挥应

有作用,注重与中小股东沟通,并详细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

件和程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 述议案, 本公司 2014 年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净利 润为人民 币

644,384.0 万元,以前年度未有未弥补亏损,2014 年度财务报告中当年实现

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44,384.0 万元。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下

公司 2014 年度净利润的约 10.16%进行股东现金分红,以公司已发行股份

29

3,119,546,600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21 元(含

税),共计人民币 655,104,786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2015 年度。

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完成 2014 年度股息发放,详情请参见本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发布的《2014 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 2015 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和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作为被告正在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为本公司委托新产

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引发的纠纷,相关

情况如下:

为执行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以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达成协

议,由本公司向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本金 1.7 亿元及利息,新产

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本金 1.7 亿元及利息。报告期内,该协议

仍在履行过程中。

报告期内,关于前董事长违规事件涉及的资金追收工作中的其他诉讼情

况,请参见本节“十、其他重大事项-(三)前董事长违规事件涉及的资金

追收工作”。

上述诉讼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

况。

五、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企业合并分立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企业合并、分立事项。

六、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30

本公司委托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保险资金委托运用,经

常与诸多交易对手进行认购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二级市场证券买卖等日常交

易。为提高本公司委托资金运用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

和审批效率,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以及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与各相关

关联方分别签署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本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委托资金运用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批及约定,详情请参

见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发布的《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公告》。

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

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就本公司 2015 年下

半年度-2016 年上半年度委托资金运用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批及

约定:2015 年下半年度—2016 年上半年度本公司预计运用委托资金认购中

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发起设立、管理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交易总额上限为 30 亿元;2015 年下半年度-2016 年上半年度本公

司预计运用委托资金与中金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开展二级市场证券买卖交易总额上限均为 50 亿元,运用委

托资金与中金公司、国泰君安开展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总额上限均 为

30 亿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本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委托资金运

用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保持一致,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就本公

司 2015-2016 年度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委

托资金运用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批:2015—2016 年度(2016 年度

交易总额上限的有效期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本公司预计运用委托资金与中

信证券各年度开展银行间市场融资回购交易总额上限均为 10 亿元。本公司

与中信证券开展银行间融资回购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

化原则进行,具体将参考交易当日的市场价协商确定,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发布的《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

告》。

31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开

展情况主要如下:

1、认购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015 年上半年度本公司运用委托资金认购中金公司发起设立、管理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交易总额上限为 30 亿元,并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

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并且该等关联方给予第三方的定价标准原则

上将不优于该等关联方给予本公司的定价标准,具体定价参考合同签订时的

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认购中金公司发起设立、管理的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

2、二级市场证券买卖、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

2015 年上半年度本公司运用委托资金与中金公司、国泰君安开展二级市

场证券买卖预计交易总额上限均为 50 亿元,运用委托资金开展银行间市场

债券回购预计交易总额上限均为 30 亿元,并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

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根据市场状况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其中,二级市场

证券买卖交易具体定价参考中债估值及实际市场情况,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

交易具体定价参考市场加权利率及实际市场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与国泰君安、中金公司开展二级市场证券买卖以及

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

(二)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除上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外,无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事项。

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发生为本公司带来利润达到本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总额

10%以上(含 10%)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

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对外合同担保事项,本公司未对子公司提供担

保。

(三)除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进行的资金委托投

资管理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委托其他公司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四)除本报告另有披露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32

八、本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的承诺事项

的履行情况

有关本公司控股股东汇金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未履行完毕

承诺情况的公告》。

报告期内,上述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仍在持续正常履行中。

九、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受

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

股东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

开谴责。

十、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公司认购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股份

本公司下属境外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香港)运用本公司委托资金认购

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兴地产”)(联交所上市公司,

股份代码:00817)增发的 1,600,000,000 股股份中的 1,013,762,000 股股

份,购买价为每股 2.73 港币(不包括交易成本)(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方兴地产配售事项已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完成。截至报告期末,本

公司已经支付本次交易总价款 2,781,621,214.21 港元(包括交易成本),

本次交易已经完成。于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通过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持有方兴地产约 9.5%的股权。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认购股份的公

告》。

本次交易属于委托资金正常运用行为,对本公司业务、财务和经营成果

无重大影响。

(二)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

报告期内,本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认购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共 计

636,685,000 元。

33

(三)前董事长违规事件涉及的资金追收工作

1、为了清算前董事长在任期间本公司与北京天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清理双方债权债务关系,2013 年 3 月 18 日,本

公司对北京天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市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3 年 12 月 25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判决北京天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本公司偿还 5.75 亿

元及利息。北京天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2014 年 5 月 13 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北京天

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诉,维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

决。本公司已申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天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予以强制执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申请并出具执行裁定书,该案

正在执行过程中。

2、关于本公司委托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引发的纠纷,详细内容请参见本节“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和

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境内外

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建立并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

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体系,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

构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报告期内,本公司遵循

上市地监管规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规范和完善信息披

露工作机制,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升公司运作的透明度。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4 次董事会会议、2 次监事会

会议,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会议文件均按照监管要求在上交所网站、联交所

网站、本公司网站和其他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布。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公司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依法独立运作,有效履行各自职责。

本公司自 2013 年 2 月起设立执行委员会制度及首席执行官职位,董事

长康典先生兼任首席执行官。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由同

一人兼任,能进一步理顺公司管理体制,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有利于本公司

业务发展及战略执行。本公司同时设立了总裁(首席运营官)、执行委员会

及六个职能委员会等职位和机构,并且《公司章程》对其职权有清晰界定,

34

公司重大事项均履行完备的研究和决策程序,可以确保董事长与首席执行官

规范、有效的履行职责。

除以上情况外,于报告期内,本公司遵守了《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

《企业管治守则》中规定的其余所有守则条文,并采纳了其中的绝大多数建

议最佳常规。

本公司已制定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来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准不低于《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规定之标准。在

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做出特定查询后,公司确认各董事、监事于报告期内均已

遵守《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所订的行为守则。

本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六次会议审阅。

十二、信息披露索引

事项 登载日期 登载报刊 登载网站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保费收入公告 2015-1-15

上海证券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1-20

上海证券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2

上海证券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2015-1-27

上海证券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2015-2-3

上海证券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2015-2-10

上海证券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保费收入公告 2015-2-12

上海证券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2015-2-17

上海证券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终止本次重大事项暨复牌公告 2015-3-2

上海证券报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se.com.cn

H 股公告 2015-3-12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保费收入公告 2015-3-14

上海证券报 http://www.hkexnews.hk

35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董事辞职公告 201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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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报摘要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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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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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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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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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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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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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http://www.sse.com.cn

2015-3-26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http://www.hkexnews.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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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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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 http://www.sse.com.cn

2015-3-26

告 http://www.hkexnews.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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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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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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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http://www.sse.com.cn

2015-3-26

独立意见 http://www.hkexnews.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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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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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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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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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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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股公告 201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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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收入公告 201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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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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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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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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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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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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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华人寿保险 http://www.sse.com.cn

2015-5-7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复函 http://www.hkexnews.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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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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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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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收入公告 201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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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股公告 20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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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购股份的公告 201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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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收入公告 201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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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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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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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单位:股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内变动增减(+,-) 2015 年 6 月 30 日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085,439,340 66.85% - - - - - 2,085,439,340 66.8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034,107,260

1,034,107,260 33.15% - - - - - 33.15%

(H 股)

4、其他 - - - - - - - - -

3,119,546,600

合计 3,119,546,600 100.00% - - - - - 100.00%

三、股份总数 3,119,546,600 100.00% - - - - - 3,119,546,600 100.00%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共有股东 62,078 家,其中 A 股股东 61,485 家,

H 股股东 593 家。

3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

报告期内增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 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总数

减(+,-) 件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种类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香 港 中 央 结 算 ( 代 理 境外法人股 33.14 1,033,963,056 +16,292,479 - - H

(2)

人)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

(3) 国家股 31.34 977,530,534 - - - A

(4)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 15.11 471,212,186 - - 165,000,000 A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股 1.06 33,218,986 +29,413,121 - - A

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

境内法人股 0.88 27,487,651 -3,943,705 - 19,540,000 A

限公司

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

境内法人股 0.72 22,400,000 - - - A

有限公司

上海商言投资中心(有限

其他 0.68 21,303,447 - - - A

合伙)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赤子之心成长集合资金 其他 0.47 14,785,135 +1,696,756 - - A

信托计划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赤子之心价值集合资金 其他 0. 30 9,426,099 +1,834,744 - - A

信托计划

海富通基金-农业银行-

华能贵诚信托-海富通证

其他 0.24 7,599,904 +7,599,904 - - A

券投资 3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1. 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上海商

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载体。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2.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赤子之心成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

行动关系的说明

司-赤子之心价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同属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管理。

除上述外,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注:

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部 A 股和全部 H 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

客户及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其他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

份是否有质押或冻结情况,因此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

份数量。

3.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股东汇金公司持有本公司 1,005,779,734 股 A 股股份,约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32.24%。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汇金公司所持本

公司 A 股股份变动的公告》。

4. 本公司股东宝钢集团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完成以所持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的宝钢集

团 2014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将其持有的预备用于交换的共计 165,000,000 股本公

司 A 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名义持有,并以“宝钢

集团-中金公司-14 宝钢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本公司证券持有

39

人名册上。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

债券发行及公司股东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 A 股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拥有的权益及淡仓

据本公司董事合理查询所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宝钢集团持有

本公司 471,212,186 股 A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5.11%,占本公

司已发行 A 股总数的 22.60%。

除上述外,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据本公司董事合理查询所知,以

下人士(并非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

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2 及第 3 分部须向本公司披露

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已记录于本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

益或淡仓:

占本公司 占本公司 好仓╱

占本公司

已发行 A 股 已发行 H 股 淡仓╱

股份 权益 持有 已发行股份

主要股东名称 总数的 总数的 可供借出

类别 性质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概约百分比 概约百分比 的股份

(%)

(%) (%)

1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 A股 实益拥有人 974,347,488 31.23 46.72 - 好仓

任公司 (附注 3)

2 Swiss Re Ltd H股 受控制法团权益 152,857,800 4.90 - 14.78 好仓

(附注 4)

3 Fosun International H股 受控制法团权益 97,349,300 3.12 - 9.41 好仓

Holdings Ltd. (附注 5)

受控制法团权益 63,845,100 2.05 - 6.17 好仓

4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H股

实益拥有人 33,504,200 1.07 - 3.24 好仓

(附注 5)

5 郭广昌 H股 受控制法团权益 97,349,300 3.12 - 9.41 好仓

(附注 5)

受控制法团权益 54,252,371 1.74 - 5.25 好仓

6 BlackRock, Inc. H股

受控制法团权益 89,000 0.00 - 0.01 淡仓

(附注 6)

40

附注:

1. 以上所披露资料主要基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所提供的信息作出。

2.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倘若干条件达成,则本公司股东须呈交披露权益表格。

倘股东于本公司的持股量变更,除非若干条件已达成,否则股东毋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故股东于本公司之最新持股量可能与呈交予联交所的持股量不同。

3.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股东汇金公司持有本公司 1,005,779,734 股 A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32.24%。

4. Swiss Re Ltd 透过其控制或间接控制公司之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份。

5. 郭广昌先生透过 Fosu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复星控股有限公司﹑复星国际有限公

司及其他彼等控制或间接控制公司之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份。

6. BlackRock, Inc.透过其控制或间接控制公司之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披露外,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规定须记录于登记册内之权益或淡仓。

三、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

上市证券。

41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董事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变动情况

ZHAO John Huan 非执行董事 ZHAO John Huan(赵令欢)先生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向本公司

(赵令欢) 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其担任的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其辞职自 2015 年 3 月 23 日辞职报告

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发布的《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收到非执行董事刘乐飞的辞职报告,

刘乐飞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其担任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其

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发布的《董事辞职公告》。

(二)监事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无变动。

(三)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变动情况

陈国钢 副总裁 陈国钢先生向本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申请,本公司第五届董

首席财务官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其辞职。陈国钢先生自 2015 年 4 月 30

(暨财务负责人) 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及其

他所有管理职务。

唐庚荣 总裁助理 唐庚荣先生向本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申请,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其辞职。唐庚荣先生自 2015 年 5 月 29

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及其他所有管理职务。

4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情况

本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二)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就本公司所获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董事长

康典先生被视为拥有 Excel Class Investments Limited(康典先生直接拥

有 100%的股权)所持本公司 62,600 股 H 股好仓股份的权益(属所控制的法

团权益)。除上述外,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本公司或其相联

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

概无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规定须在存置之权益登记册

中记录,或根据《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规定须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

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

益或淡仓)。

43

第八节 内含价值

韬睿惠悦关于内含价值的报告

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董事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保险”)评估了截至2015年6月30

日公司的内含价值结果(下称“内含价值结果”)。对这套内含价值结果的

披露以及对所使用的计算方法和假设在本半年报的内含价值章节有所描述。

新华保险委托韬睿惠悦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韬睿

惠悦”)审阅其内含价值结果。这份报告仅为新华保险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

协议出具,同时阐述了我们的工作范围和审阅意见。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最大

范畴内,我们对除新华保险以外的任何方不承担或负有任何与我们的审阅工

作、该工作所形成的意见、或该报告中的任何声明有关的责任、尽职义务、

赔偿责任。

工作范围

我们的工作范围包括了:

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9月颁布的《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

制指引》审阅截至2015年6月30日内含价值、一年新业务价值和上半年新

业务价值(下称“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计算方法;

审阅截至2015年6月30日计算内含价值、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各种经济和

运营假设;及

审阅新华保险计算的 “内含价值结果”,包括:

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

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对若干假设的

敏感性测试结果;及

自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内含价值变动分析。

44

我们的审阅意见依赖于新华保险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计的数据和资料

的准确性。

审阅意见

基于上述的工作范围, 我们认为:

新华保险所采用的内含价值评估方法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的相关规定。新华保险所采用的

评估方法为当前中国的人寿保险公司评估内含价值通常采用的一种评估

方法;

新华保险采用了一致的经济假设,考虑了当前的经济情况以及公司当前

和未来的投资组合状况及投资策略;

新华保险对各种运营假设的设定考虑了公司过去的经验、现在的情况以

及对未来的展望;

新华保险对税的处理方法维持不变,但针对相关情形作了敏感性测试;

内含价值的结果,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内含价值章节中所述的方法和

假设保持一致。

韬睿惠悦同时确认在2015年中期报告内含价值章节中披露的内含价值结果与

韬睿惠悦审阅的内容无异议。

代表韬睿惠悦

Michael Freeman FIAA 崔 巍 FSA, FCAA

2015 年 8 月 25 日

45

一、背景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辅助工具以理解本公司的经济价值和业务成果,本公

司准备了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内含价值结果,并在本节披露有关的信

息。

内含价值是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以精算方法估计的一家保险

公司寿险业务的经济价值。它不包含未来新业务所贡献的价值。然而,新业

务价值代表了以精算方法估计的在一段时期内售出的人寿保险新业务所产生

的经济价值。因此,内含价值方法可以提供对人寿保险公司价值和盈利性的

另一种衡量。

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报告能够从两个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

第一,公司有效业务的价值代表了按照所采用假设,预期未来产生的税后可

分配利润的贴现值。第二,新业务价值提供了衡量由新业务活动为股东所创

造价值的一个指标,从而也提供了评估公司业务增长潜力的一个指标。然

而,有关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信息不应被认为可以取代其他财务衡量方

法。投资者也不应该单纯根据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信息作出投资决策。

由于内含价值的披露准则在国际上和国内仍处于持续发展过程中,本公

司内含价值的披露形式和内容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定义、方法、假设、

会计基准以及披露方面的差异都可能导致在比较不同公司评估结果时存在不

一致性。此外,内含价值的计算涉及大量复杂的专业技术,内含价值的估值

会随着关键假设的变化而发生重大变化。

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结果由本公司准备,编制依据了中国保监 会

2005 年 9 月颁布的《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简称“内含价值

指引”)的相关规定。国际咨询公司 Towers Watson(韬睿惠悦)为本公司

的内含价值作了审阅,其审阅声明请见“韬睿惠悦关于内含价值的报告”。

二、内含价值的定义

本公司的内含价值为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与扣除持有所需资本所产生的

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之和。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等于下面两项之和:

净资产,定义为资产减去中国偿付能力准备金和其他负债;

46

对于资产的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税后差异所作的相关调整以及对于

某些负债的相关税后调整。

由于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资产市值可能会随时间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在不同评估日也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

“有效业务价值”为在评估日现有的有效业务预期未来产生的税后可分

配利润的贴现值。“新业务价值”包括 “一年新业务价值”和“半年新业

务价值”,分别为截至评估日前十二个月和前六个月的新业务预期未来产生

的税后可分配利润的贴现值。可分配利润是指反映了中国偿付能力准备金和

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之后的利润。

有效业务价值和新业务价值是采用传统静态的现金流贴现的方法计算

的。这种方法与“内含价值指引”相吻合,同时也是目前在国内评估人寿保

险公司普遍采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通过使用风险调整后的贴现率就所有风险

来源作出隐含准备,包括投资回报保证及保单持有人选择权、资产负债不匹

配风险、信用风险、未来实际经验有别于假设的风险以及资本的经济成本。

三、主要假设

在确定本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有效业务价值和新业务价值时,假设

本公司在目前的经济和监管环境下持续经营,目前用于计算偿付能力准备金

的方法和法定最低偿付能力的标准保持不变。运营假设主要基于本公司经验

分析的结果以及参照中国寿险行业的整体经验,同时考虑未来期望的运营经

验而设定。因此,这些假设代表了本公司基于评估日可以获得的信息对未来

的最优估计。

(一)风险贴现率

本公司采用 11.5%的风险贴现率来计算有效业务价值和新业务价值。

(二)投资回报率

下表列示了本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采用的各账户投资回报假设:

2015 年 6 月 30 日计算有效业务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投资回报假设

2015 2016 2017 2018+

传统非分红 5.00% 5.10% 5.20% 5.20%

分红 5.00% 5.10% 5.30% 5.50%

万能 5.00% 5.20% 5.50% 5.60%

47

投连 7.60% 7.60% 7.80% 7.90%

注:投资回报率假设应用于日历年度。

(三)死亡率

采用的死亡率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死亡率经验分析和对目前及未

来经验的展望而定。死亡率假设表现为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

2003)的百分比。

(四)发病率

采用的发病率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发病率经验分析和对目前及未

来经验的展望而定。发病率假设表现为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

表(2006-2010)的百分比。

(五)保单失效和退保率

保单失效和退保率假设是基于本公司以往的失效和退保经验,对当前和

未来的预期以及对中国人寿保险市场的整体了解而设定的。保单失效和退保

率假设根据产品类别和交费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六)费用

单位成本假设是基于本公司 2014 年的实际经验以及未来预期而设定

的。对于每单费用,假定未来每年 2.0%的通胀率。

(七)佣金与手续费

直接和间接佣金率假设以及手续费假设基于本公司目前实际发放水平而

设定。

(八)保单持有人红利

保单持有人红利是根据本公司当前的保单持有人红利政策确定的,该政

策要求将 70%的分红业务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九)税务

48

所得税率假设为每年 25%,并考虑可以豁免所得税的投资收益,包括中

国国债、权益投资及权益类投资基金的分红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基于中国偿

付能力准备金计算。

此外,短期意外险业务的营业税金为毛保费收入的 5.0%。

(十)持有偿付能力额度成本

本公司在计算有效业务价值和新业务价值时,假设持有 100%保监会规

定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即满足“充足 I 类公司”的要求。

假设目前对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要求未来不发生改变。

(十一)其他假设

本公司按照保监会要求采用的偿付能力准备金和退保价值的计算方法假

设保持不变。

本公司目前的再保险安排假设保持不变。

四、内含价值评估结果

下表列示了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与既

往评估日的对应结果: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评估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 51,472 42,976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前的有效业务价值 60,481 54,292

偿付能力额度成本 (12,705) (12,007)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47,776 42,284

内含价值 99,247 85,260

一年新业务价值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前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7,460 6,234

偿付能力额度成本 (1,495) (1,322)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5,965 4,912

注:

1.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49

2.用来计算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一年新业务价值的首年保费分别为 523.42

亿和 428.43 亿。

3.内含价值及一年新业务价值均已反映主要再保险合同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评估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

分渠道上半年新业务价值

保险营销员渠道 3,391 2,364

银行保险渠道 112 101

团体保险渠道 (54) (55)

合计 3,450 2,409

注:

1.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2.2014 年上半年新业务价值基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假设重新计算。

3.用来计算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及 2014 年 6 月 30 日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的首年保费分别为 386.22

亿和 291.00 亿。

4.上半年新业务价值已反映主要再保险合同的影响。

5.服务经营渠道的上半年新业务价值计入保险营销员渠道。

五、变动分析

下表显示了本公司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在 11.5%

的风险贴现率下内含价值的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在风险贴现率 11.5%的情景下,本公司内含价值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变动分析

1.期初内含价值 85,260

2.新业务价值的影响 3,450

3.期望收益 4,224

4.运营经验偏差 42

5.经济经验偏差 7,491

6.运营假设变动 (376)

7.经济假设变动 -

8.注资及股东红利分配 (655)

50

9.其他 (283)

10.寿险业务以外的其他股东价值变化 94

11.期末内含价值 99,247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第 2 项至第 10 项的说明如下:

2. 新业务价值为保单销售时点的价值。

3.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和有效业务价值在分析期间内的期望回报。

4. 反映分析期间内实际运营经验(包括死亡、发病、失效和退保及费

用)与期初假设间的差异。

5. 反映分析期间内实际投资回报与预期投资回报的差异。

6. 反映期初与期末评估日间运营假设的变化。

7. 反映期初与期末评估日间经济假设的变化。

8. 注资及其他向股东分配的红利。

9. 其他项目。

10. 寿险业务以外的其他股东价值变化。

六、敏感性测试

敏感性测试是在一系列不同的假设基础上完成的。在每一项敏感性测试

中,只有相关的假设会发生变化,其他假设保持不变。本公司的敏感性测试

结果总结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敏感性结果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

情景

之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之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中间情景 47,776 5,965

风险贴现率 12.0% 45,314 5,516

风险贴现率 11.0% 50,412 6,449

投资回报率比中间情景提高 50 个基点 55,882 7,444

投资回报率比中间情景降低 50 个基点 39,647 4,489

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提高 10%(中间情景的 110%) 46,417 5,102

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降低 10%(中间情景的 90%) 49,139 6,828

51

2015 年 6 月 30 日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敏感性结果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

情景

之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之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失效和退保率提高 10%(中间情景的 110%) 47,012 5,476

失效和退保率降低 10%(中间情景的 90%) 48,507 6,433

死亡率提高 10%(中间情景的 110%) 47,530 5,935

死亡率降低 10%(中间情景的 90%) 48,023 5,996

发病率及赔付率提高 10%(中间情景的 110%) 46,576 5,720

发病率及赔付率降低 10%(中间情景的 90%) 48,982 6,211

75%的分红业务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42,972 5,836

偿付能力额度比中间情景提高 50%(中间情景的

46,641 5,217

150%)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应税收入 47,078 5,603

52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1.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2.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阅报告原件

3.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4. 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53

第十节 附 件

2015半年度财务报告及安永审阅报告

5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内容 页码

审阅报告 1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3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4-5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6-7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8-9

财务报表附注 10-79

审阅报告

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60847268_A14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期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6月

30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的利

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是新华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期

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

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

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

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杭翔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印印

2015年8月25日

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 公司

2015年 2014年 2015年 2014年

资产 附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货币资金 7 19,679 12,672 19,171 12,3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8 9,821 8,469 9,493 8,414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30 1,584 630 1,545

应收利息 9,680 10,639 9,347 10,290

应收保费 2,543 1,543 2,543 1,543

应收分保账款 143 80 143 80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6 72 51 72 51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16 25 35 25 35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16 2,808 2,768 2,808 2,768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6 169 86 169 86

保户质押贷款 18,174 14,903 18,174 14,903

其他应收款 3,019 3,618 2,776 3,554

定期存款 9 143,987 169,109 143,308 168,35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205,262 175,502 204,702 174,979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175,430 175,997 175,430 175,997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2 47,778 45,745 27,765 25,733

长期股权投资 13 9,636 10,150 33,046 33,195

存出资本保证金 716 716 715 715

投资性房地产 1,815 1,665 1,815 1,665

固定资产 4,130 4,204 3,594 3,656

在建工程 1,822 1,713 1,218 1,134

无形资产 1,579 1,559 1,534 1,5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 - 36 - -

其他资产 613 610 838 835

独立账户资产 309 255 309 255

资产总计 659,840 643,709 659,625 643,609

载于第10页至79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 公司

2015年 2014年 2015年 2014年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53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 30,745 59,234 30,745 59,234

预收保费 129 2,246 129 2,246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1,542 1,047 1,542 1,047

应付分保账款 165 67 165 67

应付职工薪酬 1,273 1,512 1,138 1,302

应交税费 1,040 252 1,030 194

应付股利 655 - 655 -

应付赔付款 1,301 1,301 1,301 1,301

其他应付款 3,175 1,768 3,131 1,822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15 26,592 27,965 26,592 27,965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6 1,304 1,132 1,304 1,132

未决赔款准备金 16 503 562 503 562

寿险责任准备金 16 484,398 452,805 484,398 452,805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6 28,893 25,601 28,893 25,601

应付债券 17 19,000 19,000 19,000 19,000

预计负债 18 29 29 29 2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 1,000 17 995 17

其他负债 811 559 810 546

独立账户负债 297 248 297 248

负债合计 602,905 595,345 602,657 595,118

股本 20 3,120 3,120 3,120 3,120

资本公积 21 23,964 23,964 23,962 23,962

其他综合收益 22 4,605 2,132 4,593 2,128

盈余公积 2,102 2,102 2,102 2,102

一般风险准备 2,102 2,102 2,102 2,102

未分配利润 23 21,036 14,939 21,089 15,0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合计 56,929 48,359 56,968 48,491

少数股东权益 6 5 - -

股东权益合计 56,935 48,364 56,968 48,491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659,840 643,709 659,625 643,609

载于第10页至79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3页至第79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康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峰 精算负责人:龚兴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霞

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 公司

截至2015年 截至2014年 截至2015年 截至201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附注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营业收入 103,997 81,292 103,755 81,208

已赚保费 72,177 66,409 72,177 66,409

保险业务收入 24 72,661 66,817 72,661 66,817

减:分出保费 (333) (213) (333) (213)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51) (195) (151) (195)

投资收益 25 31,624 14,408 31,523 14,37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255 269 255 26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6 (122) 121 (126) 121

汇兑损益 (9) 92 (9) 92

其他业务收入 327 262 190 209

二、营业支出 (95,111) (76,770) (94,980) (76,703)

退保金 (39,422) (18,688) (39,422) (18,688)

赔付支出 27 (13,040) (8,374) (13,040) (8,374)

减:摊回赔付支出 132 93 132 93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28 (28,853) (38,212) (28,853) (38,212)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113 26 113 26

营业税金及附加 (959) (67) (947) (5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5,165) (4,125) (5,165) (4,125)

业务及管理费 29 (5,824) (5,238) (5,774) (5,218)

减:摊回分保费用 74 57 74 57

其他业务成本 (2,143) (1,488) (2,074) (1,451)

资产减值损失 30 (24) (754) (24) (754)

三、营业利润 8,886 4,522 8,775 4,505

加:营业外收入 3 27 3 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 - 1

减:营业外支出 (46) (26) (46) (2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 (2) (3) (2)

载于第10页至79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合并及公司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 公司

截至2015年 截至2014年 截至2015年 截至201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附注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四、利润总额 8,843 4,523 8,732 4,487

减:所得税费用 31 (2,090) (774) (2,065) (764)

五、净利润 6,753 3,749 6,667 3,723

六、利润归属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52 3,748

少数股东损益 1 1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2 2,473 697 2,465 6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2,473 697 2,465 696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 5 -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及其对保险合同

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

资款的影响的税后净额 2,473 691 2,465 69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9,226 4,446 9,132 4,4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225 4,4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 1

九、每股收益 32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2.16元 人民币1.20元

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2.16元 人民币1.20元

载于第10页至79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未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 股东

股本 资本 其他综合 盈余 一般风 未分配 小计 东权益 权益

公积 损失 公积 险准备 利润 合计

2014年1月1日 3,120 23,962 (975) 1,458 1,458 10,289 39,312 6 39,318

本期增减变动额 - 2 697 - - 3,280 3,979 (1) 3,978

综合收益总额 - - 697 - - 3,748 4,445 1 4,446

利润分配 - - - - - (468) (468) - (468)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468) (468) - (468)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 - - - - 2 (2) -

子公司增资的影响 - 2 - - - - 2 (2) -

2014年6月30日 3,120 23,964 (278) 1,458 1,458 13,569 43,291 5 43,296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未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 股东

股本 资本 其他综合 盈余 一般风 未分配 小计 东权益 权益

公积 收益 公积 险准备 利润 合计

2015年1月1日 3,120 23,964 2,132 2,102 2,102 14,939 48,359 5 48,364

本期增减变动额 - - 2,473 - - 6,097 8,570 1 8,571

综合收益总额 - - 2,473 - - 6,752 9,225 1 9,226

利润分配 - - - - - (655) (655) - (655)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655) (655) - (655)

2015年6月30日 3,120 23,964 4,605 2,102 2,102 21,036 56,929 6 56,935

载于第10页至79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未经审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未分配 股东权益

损失 准备 利润 合计

2014年1月1日 3,120 23,962 (974) 1,458 1,458 10,389 39,413

本期增减变动额 - - 696 - - 3,255 3,951

综合收益总额 - - 696 - - 3,723 4,419

利润分配 - - - - - (468) (468)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468) (468)

2014年6月30日 3,120 23,962 (278) 1,458 1,458 13,644 43,364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未经审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未分配 股东权益

收益 准备 利润 合计

2015年1月1日 3,120 23,962 2,128 2,102 2,102 15,077 48,491

本期增减变动额 - - 2,465 - - 6,012 8,477

综合收益总额 - - 2,465 - - 6,667 9,132

利润分配 - - - - - (655) (655)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655) (655)

2015年6月30日 3,120 23,962 4,593 2,102 2,102 21,089 56,968

载于第10页至79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 公司

截至2015年 截至2014年 截至2015年 截至201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附注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69,578 65,734 69,578 65,734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1 - 1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869 - 869

收到的税费返还 813 176 813 17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7 178 310 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838 66,958 70,701 66,839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52,463) (26,896) (52,463) (26,896)

支付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92) - (92)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减少额 (2,008) - (2,008) -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675) (3,996) (4,675) (3,9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327) (3,764) (4,074) (3,61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93) (1,497) (2,145) (1,46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47) (1,579) (1,556) (1,4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405) (37,732) (67,013) (37,4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 3,433 29,226 3,688 29,3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5,133 64,134 140,916 64,13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202 13,611 16,093 13,72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 2 2 2

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现金 115,816 52,349 115,606 52,2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7,153 130,096 272,617 130,16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5,333) (90,795) (121,278) (90,072)

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3,271) (3,627) (3,271) (3,6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591) (520) (410) (490)

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现金 (114,794) (51,285) (114,623) (51,28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55) (1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3,989) (146,227) (239,837) (145,620)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64 (16,131) 32,780 (15,460)

载于第10页至79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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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 公司

截至2015年 截至2014年 截至2015年 截至201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附注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现金 2,314,548 2,160,718 2,314,548 2,160,7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14,548 2,160,718 2,314,548 2,160,71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 - -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现金 (2,345,710) (2,160,925) (2,345,710) (2,160,9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45,710) (2,160,929) (2,345,710) (2,160,925)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31,162) (211) (31,162) (20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18) 46 (18) 4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17 12,930 5,288 13,76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503 18,570 13,885 17,4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2)/33(3) 19,920 31,500 19,173 31,168

载于第10页至79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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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一般情况及业务活动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同意

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6年9月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与股

本为人民币5亿元。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本

公司分别于2000年12月和2011年3月将注册资本与股本同时增至人民币12亿元和人民

币26亿元。于2011年12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158,540,000股,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358,420,000

股。于2012年1月,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超额配售权股票

2,586,600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同时变更为人民币31.20

亿元。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延庆县湖南东路1号,总部设在北京。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

伤害保险);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保险咨询;依照有关法规

从事资金运用。

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

“本集团”。本公司的子公司和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的情况请参见附注5。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期变化情况参见附注6。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重要会计政策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财务报

表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的要求进行列报和披露,因此并不包括在年度财务报表

中的所有信息和披露内容。本财务报表应与本公司及本集团2014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

读。

本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及本集团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相一致。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15年6

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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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

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

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

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

重大影响的判断:

(1)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集团在与投保人签订合同的初始确认日进行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根据产品特征判断产品是否能够分拆。对于能够分拆的产品将其拆分为保险部

分和非保险部分。

其次,对于不能进行分拆的产品,判断原保险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

再次,判断原保险保单的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最后,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

其中,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的方法和标准如下:

(a) 对于非年金保单,以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

风险比例=(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

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100%

如果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在保险期间的一个或多个时点大于等于5%,则确认

为原保险合同。

(b) 对于年金保单,转移了长寿风险的确认为原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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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判断(续)

(1)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续)

本集团以险种为单位对原保险保单执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对归属于同一险种的保单,

基于保单分布状况和风险特征,如投保年龄、性别、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限等,测试所

有可能的保单组合。如果原保险保单包含多项互斥的保险事故,本集团根据合同设计

初衷、合同条款和经验数据进行判断,选择预期赔付金额较高的事故作为合理的具有

商业实质的保险事故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果测试结果表明同一险种下所有可能

的保单组合都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该险种确认为原保险合同;如果测试结果表明

同一险种下部分保单组合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本集团按该险种实际业务每一保单

组合的保费、准备金等因素作为权重进行测算,当有一半以上的保单通过测试,则该

险种确认为原保险合同。

对于再保险保单,本集团在全面理解再保险保单的实质及其他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基础

上判断再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对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条

件的再保险保单,直接判定为再保险合同。对于其他再保险保单,以再保险保单保险

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如果保险风险比例大于1%,则确定为再保

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的风险比例=(Σ再保险分入人发生净损失情形下损失金额的现值×

发生概率)/再保险分入人预期保费收入的现值×100%。

本集团经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后,没有未确认为保险合同的重大再保险合同。

(2) 经营租赁—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就投资性房地产签订了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本集团

保留了这些房地产所有权上的所有重大风险和报酬,因此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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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

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1) 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重大精算假设

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依据本集团对于未来保费、给付、保单红利、

相关费用等的合理估计并考虑风险边际而确定。合理估计所采用的折现率、死亡率、

发病率、费用、保单红利、退保率等假设根据最新的经验分析以及当前和未来的预期

而确定。

(a) 折现率假设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寿险原保险合同,本集团以对

应资产组合未来预期投资收益率为折现率假设,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准备金的

影响。折现率假设基于对本集团未来投资收益的估计,并应用于对未来现金流和

风险边际的合理估计。在确定折现率假设时,本集团考虑以往投资经验、目前和

未来投资组合及收益率趋势。折现率假设反映了对未来经济状况和公司投资策略

的预期,下表列示本集团对2015年6月30日和2014年12月31日的折现率假设:

折现率假设

2015年6月30日 4.75%~5.23%

2014年12月31日 4.75%~5.23%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寿险原保险合同,本集团在

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时,以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布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

基准收益率曲线”为基础,同时考虑流动性溢价、税收和其他因素等确定折现率

假设。下表列示本集团对2015年6月30日和2014年12月31日折现率假设:

折现率假设

2015年6月30日 3.67%~6.05%

2014年12月31日 3.67%~6.11%

折现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货币及汇率政策、资本市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等

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折现率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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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1) 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重大精算假设(续)

(b) 死亡率和发病率假设

本集团以《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为基础,确定死亡率假设,

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本集团的死亡率经验。寿险合同死亡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

流行病,例如禽流感、艾滋病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病症,以及生活方式的广泛改

变,这些都会导致未来死亡经验恶化,进而导致负债不足。与此相类似,医疗保

健和社会条件的持续改进会带来寿命的延长也对本集团的年金保险带来长寿风险。

本集团以《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为基础,结合

对历史经验的分析和对未来经验的预测来确定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假设。发病

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两方面。首先,生活方式的负面改变会导致未来发病率经

验恶化。其次,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保单持有人享有的医疗设施覆盖率的提高会提

前重大疾病的确诊时间,导致重大疾病的给付提前。如果当期的发病率假设没有

适当反映这些长期趋势,这两方面最终都会导致负债不足。

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c) 费用假设

本集团的费用假设是基于对实际经验的分析并考虑未来通货膨胀因素而确定,以

每份保单或被保险人和保费的百分比的形式表示。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市

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

基础确定费用假设。

个人寿险 团体寿险

元/每份保单 保费百分比 元/每被保险人 保费百分比

2015年6月30日 80~95 1.15%~1.26% 60 0.88%

2014年12月31日 80~95 1.15%~1.26% 60 0.88%

(d) 保单红利假设

保单红利假设根据分红保险条款规定、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集团

的红利分配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按照分红保险条

款规定,本集团有责任向分红保险合同持有人支付分红保险可分配收益的70%,

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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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1) 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重大精算假设(续)

(e) 退保率等其他假设

退保率等其他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

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确定的,

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2)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估计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和收益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选择与市

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

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

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集团主要投资于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和定期存款等。本集团有关投资的重要假

设和判断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有关。本集团在估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所采

取的方法和假设为:

(a) 债权型投资

通常债权型投资公允价值以其活跃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活跃市场报

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的最

近的市场报价或当市场不活跃时通过估值方法确定。本集团债权型投资的公允价

值以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布的6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或中央债

券登记结算公司公布的理论价格等为基础确定。

(b) 股权型投资

通常股权型投资公允价值以其活跃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活跃市场报

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适用的市盈率或经修正的以反映证券发行人特定情

况的价格/现金流比率估计确定。本集团股权型投资的公允价值以证券交易所、各

基金管理公司公布的6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或6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基金单位净

值等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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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2)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估计(续)

(c) 定期存款、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资产负债表上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

(d) 其他金融资产如投资清算交收款和诉讼保全保证金等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估计的披露请参见附注 40。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将某些资产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将其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当公允价值下降时,管理层就价值下降作出判断以确定是否存在需在利润表

中确认其减值损失。

(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

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

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5) 预计负债

本集团在开展业务时,会涉及包括法律诉讼与纠纷在内的各种或有事项。上述或有事

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保险业务及其他经济业务而产生的索赔,包括但不限于

下述前董事长违规事项和附注 18 中所列的未决诉讼与纠纷事项等。本集团对该些不利

影响综合评估,包括参考律师等专业意见,对很可能发生的,并且能够合理估计的或

有负债计提准备,计入预计负债。对于无法合理预计结果及管理层认为发生可能性很

小的或有负债,不计提相关准备。由于或有事项实际发展情况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

变化,本财务报表中本集团目前已经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可能会与本集团最终支付的

金额产生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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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6) 前董事长违规事项

于 1998 年至 2006 年期间任职的本公司董事长(以下简称“前董事长”)由于违规运

作保险资产等事项(以下简称“违规事项”),司法机关已就其中涉嫌违法的部分进

行了判决。本公司正在积极开展上述违规事项的后续清理工作。本财务报表是依据本

公司所掌握的资料和最佳估计以及下列重要假设和判断编制的。

本公司前董事长通过未在财务记录中反映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账外账户”),以

本公司持有的债券为抵押进行本公司未合法授权的债券卖出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账

外回购交易”),以融入资金用于拆借资金等。本公司于监管部门检查后获知上述账

外回购交易,并在账外回购交易到期时陆续支付卖出回购交易结算款及回购交易利息

合计人民币 2,910 百万元。

本公司于 2007 年度收到保险保障基金划入资金合计人民币 1,455 百万元。根据保险保

障基金的说明,上述款项是保险保障基金受让本公司部分原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对应的转让款,保险保障基金将其支付给本公司用于抵作本公司被拖欠的款项。

此外,本公司于 2011 年 3 月收回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借

款及相关利息约人民币 354 百万元。根据本公司所掌握的相关资料,本公司判断该收

回款项为上述账外回购交易的一部分。

本公司于 2001 年和 2002 年委托新产业代持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民族证券”)股权 170 百万股,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

团”)参与其中。2010 年 12 月 30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新产业应归还本公司委托

其代持民族证券股权款项本金人民币 170 百万元及利息。2012 年 11 月 9 日,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认可上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法律效力,并判决本公司对东方集团

负有返还民族证券出资款本金人民币 170 百万元及利息的责任。根据上述判决及裁决

的结果,本公司、东方集团和新产业于 2012 年底签订了三方协议。根据协议规定,新

产业已于 2013 年向本公司支付民族证券股权款利息人民币 112 百万元。本公司已于

2013 年将民族证券股权款本金人民币 170 百万元及其利息人民币 112 百万元支付给东

方集团。根据本公司所掌握的相关资料,本公司判断新产业应归还的民族证券股权款

项本金人民币 170 百万元为前董事长违规事项应收款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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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6) 前董事长违规事项(续)

另外,新产业已将其持有的民族证券股权质押于本公司名下。2014年8月11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95号)批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民族证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

原先新产业质押给本公司的民族证券股权发生了质押标的的变更,质押标的变更为方

正证券股权。

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新产业就向本公司支付民族证券股权款本金人民币 170 百万元

及履约期间新增利息事宜重新签署承诺函,承诺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前向本公司支付

本金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并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向本公司支付剩余本金及利

息,并将其名下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 3000061007 号的房产作为抵押。本公司于承

诺函签署当日收到新产业支付的本金人民币 3,000 万元。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本公

司与新产业就上述房产签订抵押合同。

为了清算前董事长在任期间本公司与北京天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天寰房产”)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清理双方债权债务关系,2013年3月18日,本公

司对天寰房产、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向重庆市高级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12月25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天寰房产

应当向本公司偿还人民币5.75亿元及利息,新华信托不承担责任。天寰房产不服一审

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

院于2014年7月8日向天寰房产发出执行裁定书。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

尚未收到任何执行款项。

本公司尚不掌握上述账外回购交易和账外账户收付款等事项的完整资料,亦不能完整

判断交易实质或明确本公司与之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本公司基于目前掌握的资料,

判断暂将上述收到和支付的款项合并计算,以其净额人民币1,071百万元计入其他应收

款。本公司正在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追回上述前董事长违规事项的有关款项。本公司

判断此笔应收款项的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止2015年6月30日,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余额人民币931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931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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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7) 税金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金。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很

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的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税金时,本集团

需要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基于对预期的税务检查项目是否需要缴纳额外税款的估计

确认相应的负债。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

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税金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8) 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

费用、保单红利、退保率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如附注4、估计的不确定性(1)所述,本公司2015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

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利润表。此项会

计估计变更增加2015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165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

责任准备金人民币409百万元,减少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1,574百万元。

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已于2015年8月25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1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公司名称 简称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云南代理

新华家园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健康科技

新华家园养老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新华养老

新华家园尚谷(北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尚谷置业

新华家园檀州(北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檀州置业

新华卓越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华健康

新华保险西安门诊部有限公司 西安门诊

新华保险武汉门诊部有限公司 武汉门诊

新华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新华电商

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后援中心

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新华卓越健康(烟台)门诊部有限公司 烟台门诊

新华卓越青岛门诊部有限公司 青岛门诊

新华卓越宝鸡门诊部有限公司 宝鸡门诊

新华卓越重庆门诊部有限公司 重庆门诊

新华卓越(长沙)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门诊

成都锦江新华卓越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都门诊

郑州新华卓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门诊

合肥蜀山新华卓越门诊部有限公司 合肥门诊

呼和浩特新华卓越门诊部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门诊

新华家园养老投资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海南养老

北京世纪浩然动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浩然动力

新华卓越门诊部(济南)有限公司 济南门诊

新华卓越健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卓越健康科技

广州粤融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粤融

常德新华卓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常德门诊

唐山新华卓越门诊部有限公司 唐山门诊

新华健康管理人力资源(江苏)有限公司 健康人力资源

2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于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子公司的信息如下:

子公司名称 本集团期 实质上构成对 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 少数

末实际 子公司净投资 比例 比例(%) 并报表 股东

出资额 的其他项目 (%) 权益

余额

资产管理公司 563 - 99.4% 99.4% 是 4

云南代理 5 - 100% 100% 是 -

健康科技 632 - 100% 100% 是 -

新华养老 562 - 100% 100% 是 -

尚谷置业 15 - 100% 100% 是 -

檀州置业(注1) 10 - 95% 95% 是 1

新华健康(注2) 500 - 100% 100% 是 -

西安门诊(注2) 20 - 100% 100% 是 -

武汉门诊(注2) 20 - 100% 100% 是 -

新华电商 100 - 100% 100% 是 -

合肥后援中心(注3) 8 - 100% 100% 是 -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40 - 99.6% 99.6% 是 -

烟台门诊 20 - 100% 100% 是 -

青岛门诊 20 - 100% 100% 是 -

宝鸡门诊 16 - 100% 100% 是 -

重庆门诊 22 - 100% 100% 是 -

长沙门诊 22 - 100% 100% 是 -

成都门诊 20 - 100% 100% 是 -

郑州门诊 20 - 100% 100% 是 -

合肥门诊 20 - 100% 100% 是 -

呼和浩特门诊 20 - 100% 100% 是 -

海南养老(注4) 760 - 100% 100% 是 -

浩然动力 50 - 100% 100% 是 -

济南门诊 20 - 100% 100% 是 -

卓越健康科技 3 - 100% 100% 是 -

广州粤融 10 - 100% 100% 是 -

常德门诊(注5) - - 100% 100% 是 -

唐山门诊(注5) - - 100% 100% 是 -

健康人力资源(注6) - - 51% 51% 是 -

合计 3,498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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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于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子公司的信息如下(续):

注 1:本公司执行委员会 201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新华家园檀州(北

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汇报》。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檀州置业已完

成税务注销,但尚未完成清算工作。

注 2: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西安门

诊 100%股权和武汉门诊 100%股权,以增资的方式注入新华健康,成为新华健

康的全资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本公司与新华健康签署了《关于新华卓

越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次增资工作

尚未完成。其中,新华健康的工商变更登记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完成,武汉门

诊的工商变更登记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完成,西安门诊的工商变更登记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完成。

注 3: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合肥后援中心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

池运强,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500 百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

公司尚未向合肥后援中心支付增资款。

注 4: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本公司同意将海南养老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7.6 亿元增加

至人民币 19.08 亿元。根据海南养老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增加的注册资本需要于

2018 年 4 月 29 日前认缴完毕,出资方式为货币足额出资。截至本财务报表批

准报出日,本公司尚未向海南养老缴付增资款项。

注 5:常德门诊和唐山门诊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和 2015 年 6 月 1 日注册成立,注

册资本金均为人民币 15 百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新华健康分别向

常德门诊和唐山门诊实际缴付出资款项人民币 11.02 百万元和人民币 10.12 百万

元。

注 6:本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 201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华健康与南京卫元舟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卫元舟”)合资成立健康人力资源的事项。健康人

力资源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 百万元,其中新华

健康持股比例为 51%,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新华健康尚未向健康人力

资源缴付出资款项。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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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

代码

资产管理公司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资产管理 人民币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 其 他 股 份 有 限 康典 78995754-6

500百万 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 公 司 ( 非 上

元 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市)

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

管理业务。

云南代理 直接控股 中国昆明 中国昆明 保险代理 人民币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夏榕 76385044-1

5百万元 收取保险费;根据保险 ( 非 自 然 人 投

公司委托,代理相关业 资 或 控 股 的 法

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人独资)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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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

代码

健康科技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房地产 人民币 技术开发;职业技能培训 有限责任公司 陈骏 78324880-2

开发; 632百万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除 (法人独资)

培训 元 外);人力资源培训;

会议服务;展览展示;

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体

育运动项目培训;信息

咨询(不含中介服

务);房地产开发;餐

饮服务;住宿。(住宿

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

新华养老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服务 人民币 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陈骏 59388327-4

562百万 技术开发;会议服务; (法人独资)

元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社会经济咨询。

尚谷置业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房地产 人民币 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孙同越 59388328-2

开发 15 百万 (法人独资)

2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

代码

檀州置业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房地产 人民币 房地产开发。 其他有限责任 孙同越 59232193-1

开发 10 百万 公司

新华健康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投资管 人民币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 有限责任公司 李丹 05924329-3

理及管理 507 百万 目投资;经济信息咨 (法人独资)

咨询 元 询;软件开发;承办展

览展示、会议服务;技

术推广;技术服务;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文

具、工艺品。

西安门诊 直接控股 中国西安 中国西安 健康管 人民币 预 防 保 健 科 、 内 科 、 外 有限责任公司 李丹 05158948-4

理 20 百万 科、妇科专业、中医 (法人独资)

元 科、中西医结合科、口

腔科、眼科、耳鼻喉

科、医学检验科、医学

影像科、健康体检科、

为会员提供健康管理咨

询服务。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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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

代码

武汉门诊 直接控股 中国武汉 中国武汉 健康管理 人民币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 有限责任公司 李丹 05571130-1

20 百万 科、妇科、眼耳鼻咽喉 (法人独资)

元 科、口腔科、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医学检

验科、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

专业;心电诊断专

业)。

新华电商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电子科技 人民币 商业经纪业务、销售电子 有限责任公 孙玉淳 09381625-1

100 百万 产品、经济信息咨询、 司(法人独

元 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 资)

服务、数据处理、软件

设计、软件开发。

合肥后援中心 直接控股 中国合肥 中国合肥 房产投资 人民币 项目投资、房产管理、房 有限责任公 池运强 09950151-7

及管理 500 百万 屋租赁。 司(非自然

元 人投资或控

股的法人独

资)

资产管理公司 间接控股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资产管理 港币 就证券交易提供意见及资 有限公司 不适用 61181637-

(香港) 50 百万 产管理。 000-03-14-

元 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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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

代码

烟台门诊 间接控股 中国烟台 中国烟台 健康管理 人民币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 有限责任公 李丹 08175091-0

20 百万元 产科、眼科、耳鼻喉科、 司(法人独

口腔科、皮肤科、医学美 资)

容科、精神科、急诊医学

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

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

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

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

专业、医学影像科;X 线诊

断专业;CT 诊断专业;超

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

业、中医科。

青岛门诊 间接控股 中国青岛 中国青岛 健康管理 人民币 健康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不 有限责任公 李丹 07736961-5

20 百万元 含诊疗服务),以下限分 司(法人独

支 机 构 经 营 : 诊 疗 服 务 资)

(依据卫生部门核发的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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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

代码

宝鸡门诊 间接控股 中国宝鸡 中国宝鸡 健康管理 人民币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 有限责任公司 李丹 08585238-3

16 百万元 科、妇产科;妇科专 (法人独资)

业、眼科、耳鼻咽喉

科、口腔科、医学检验

科、医学影像科、中医

科;健康管理、信息咨

询服务、治疗服务。

重庆门诊 间接控股 中国重庆 中国重庆 健康管理 人民币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 有限责任公司 李丹 08633185-4

22 百万元 科、妇产科;妇科专 (法人独资)

业、眼科、耳鼻喉科、

口腔科、医学检验科;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

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

业;超声诊断专业;心

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健康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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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 要 经营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

地 代码

长沙门诊 间接控股 中国长沙 中国长沙 健康管理 人民币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 有限责任公司 李丹 08543377-9

22 百万 妇产科;妇科专业、眼 (非自然人投

元 科、耳鼻喉科、口腔科、 资或控股的法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 人独资)

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

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

专业、医学影像科;X 线

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

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

科。

成都门诊 间接控股 中国成都 中国成都 健康管理 人民币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 有限责任公司 李丹 08330226-5

20 百万 妇产科;眼科、耳鼻喉 (非自然人投

元 科、口腔科、医学检验 资或控股的法

科;临床体液、血液专 人独资)

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

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

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

图诊断专业;中医科;销

售:保健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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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

代码

郑州门诊 间接控股 中国郑州 中国郑州 健康管理 人民币 健康管理、健康咨询服务;预 有 限 责 任 李丹 09041035-2

20 百万元 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 公 司 ( 非

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 自 然 人 投

腔 科、 急诊医 学科( 急诊 资 或 控 股

室 )、 医学检 验科、 医学 的 法 人 独

影像科、中医科。 资)

合肥门诊 间接控股 中国合肥 中国合肥 健康管理 人民币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 有 限 责 任 李丹 09733568-2

20 百万元 科 专业 、眼科 、耳鼻 咽喉 公司

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及血

液 专业 、临床 化学检 验专

业 、临 床免疫 、血清 学专

业、医疗影像科、X 线诊断

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

诊断专业、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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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

代码

呼和浩特门 间接控股 中国 中国 健康管理 人民币 预防保健科 /内科 /外科 /妇产 有 限 责 任 李丹 39909410-8

诊 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 20 百万元 科:妇科专业 /妇女保健科 公司(法

/儿科 /眼科 /耳碧咽喉科 口 人独资)

腔科 /急诊医学科 /医学检

验科 /医学影像科:超声诊

断专业;放射治疗专业 /中

医科。(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6 月 4 日) 一般经

营项目:无。(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海南养老 直接控股 中国琼海 中国琼海 房地产开 人民币 养老住宅及配套设施的投资、 有 限 责 任 陈骏 09870905-X

发;培训 1,908 百 经营管理。 公司(法

万元 人独资)

济南门诊 间接控股 中国济南 中国济南 健康管理 人民币 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 有 限 责 任 李丹 30709859-1

20 百万元 业)、眼科、耳鼻咽喉 公司

科、口腔科、急诊医学

科、医学检验科、医疗影

像科、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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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结构

代码

卓越健康科 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健康管理 人民币 批发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 有 限 责 任 公 李丹 30672834-4

技 3 百万元 有 效 期 至 2017 年 10 月 28 司 ( 法 人 独

日);技术推广服务;销售电子 资)

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体育用品、医疗器械(限Ⅰ

类)、化妆品、卫生用品、针纺

织品、服装、日用品、机械设

备、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

危险化学品);计算机系统服

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

告;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

动);企业管理;健康管理(须

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

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

外);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

咨询及中介服务);经济贸易咨

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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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结构

代码

广州粤融 直接控股 中国广州 中国广州 物业管理 人民币 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 有限责任公 黄向阳 304602350

10 百万元 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 司(法人独

赁(不含仓储)。 资)

常德门诊 间接控股 中国常德 中国常德 健康管理 人民币 健康营养咨询;医疗服务。 有限责任公 李丹 32947311-0

15 百万元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司(法人独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资)

展经营活动)

唐山门诊 间接控股 中国唐山 中国唐山 健康管理 人民币 门诊部服务(依法取得相关 有限责任公 李丹 33629617-5

15 百万元 部门许可后凭许可经营) 司(法人独

资)

健康人力资 间接控股 中国南京 中国南京 人力资源 人民币 健康管理服务、人力资源信 有限责任公 于志刚 330944303

源 管理 20 百万元 息咨询服务;养老护理及 司

养老服务;康复培训,劳

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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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结构代码

浩然动力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技术开发 人民币 航空动力设备、石油热采 有限责任 池运强 67505006-5

20百万元 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 公司(法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人独资)

培训;资产管理、出租

办公用房。

本集团不存在使用集团资产或清偿集团负债方面的限制。

所有子公司已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持有的表决权与其持有的普通股比例一致。子公司的非控制权益

对本集团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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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本集团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

在合并报表内确认的

主要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持股 业务 与本集团主要

名称 比例(%) 投资资金 性质 报表科目 金额 业务往来

新华-东方一号 100% 人民币 项目 归入贷款及应收 10,000 利息收入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10,000 投资 款的投资

百万元 应收利息 303

新华-华融一号 100% 人民币 项目 归入贷款及应收 10,000 利息收入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10,000 投资 款的投资

百万元 应收利息 19

新华资产-明道 80% 人民币 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 252 投资收益

增值资产管理产品 160 投资 且其变动计入

(以下简称“明道基 百万元 当期损益的金

金”) 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 53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3) 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集团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具体见附注 13。

6 合并范围的变动

常德门诊、唐山门诊、健康人力资源为 2015 年新成立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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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货币资金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5,647 1.0000 15,647 8,633 1.0000 8,633

美元 165 6.1136 1,009 345 6.1190 2,112

港币 2,581 0.7886 2,035 287 0.7889 226

小计 18,691 10,971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988 1.0000 988 1,701 1.0000 1,701

小计 988 1,701

货币资金合计

人民币 16,635 1.0000 16,635 10,334 1.0000 10,334

美元 165 6.1136 1,009 345 6.1190 2,112

港币 2,581 0.7886 2,035 287 0.7889 226

合计 19,679 12,672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证券投资交易的清算备付金。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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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企业债券 369 3,289

次级债券 416 409

小计 785 3,698

股权型投资

基金 5,317 1,737

股票 997 318

小计 6,314 2,055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资产管理计划 2,588 2,588

小计 2,588 2,588

股权型投资

优先股 134 128

小计 134 128

合计 9,821 8,469

9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按剩余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到期期限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13,109 4,478

3个月至1年(含1年) 51,880 41,400

1年至2年(含2年) 57,162 69,203

2年至3年(含3年) 14,836 44,828

3年至4年(含4年) 4,000 2,200

4年至5年(含5年) 3,000 7,000

合计 143,987 169,109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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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债权型投资

按公允价值计量

国债 39 41

金融债券 3,217 2,581

企业债券 31,820 35,480

次级债券 16,492 18,684

信托计划 49,282 59,475

理财产品 12 1,149

资产管理计划 80 80

小计 100,942 117,490

股权型投资

按公允价值计量

基金 43,757 20,572

股票 46,951 33,288

优先股 704 199

信托计划 - 30

理财产品 150 144

资产管理计划 10,512 3,413

其他未上市股权 1,612 -

小计 103,686 57,646

按成本计量

私募股权 634 366

小计 634 366

合计 205,262 175,502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包括部分在定向增发和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中取得的流通暂时受限的股票,其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754百万元

(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643百万元)。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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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债权型投资

公允价值 100,942 117,490

摊余成本 99,826 117,361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16 129

累计计提减值 - -

股权型投资

公允价值 103,686 57,646

成本 87,835 50,588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5,937 7,594

累计计提减值 (86) (536)

合计

公允价值 204,628 175,136

摊余成本/成本 187,661 167,949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7,053 7,723

累计计提减值 (86) (536)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本期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现金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红利

股权型投资

私募股权 366 268 - 634 - - - -

合计 366 268 - 634 - - - -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本期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现金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红利

股权型投资

私募股权 - 123 - 123 - - - -

合计 - 123 - 123 - - -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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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截至2015年6月30日 截至2014年6月30日

止6个月期间 止6个月期间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合计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合计

期初余额 - (536) (536) - (1,827) (1,827)

本期计提 - (21) (21) - (754) (754)

其中:其他综合

- (21) (21) - (754) (754)

收益转入

本期减少 - 471 471 - 770 770

期末余额

- (86) (86) - (1,811) (1,811)

(未经审计)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债权型投资

国债 45,852 47,608 45,891 46,987

金融债券 26,371 26,044 26,659 26,463

企业债券 44,061 45,321 44,301 44,445

次级债券 59,146 60,937 59,146 59,921

合计 175,430 179,910 175,997 177,816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至到期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2014年12月31日:同)。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本集团未出售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本集团未发生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的情况。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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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2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国债 12 12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1) 20,000 20,000

债权计划投资(2) 26,356 24,823

次级债务 1,410 910

合计 47,778 45,745

(1)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包括新华-东方一号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东方一号”)和

新华-华融一号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华融一号”)。

东方一号规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将在该计划到期时偿

还本金及利息。该计划期限为十年,东方资产有权在第七年末赎回债权。东方资产将

其合法持有且经计划管理人认可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与计划管理人设立共管,为项目

资产本息的按期偿还提供增信保证。

华融一号规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将在该计划到期时偿

还本金及利息。该计划期限为七年,华融资产有权在第五年末赎回债权。华融资产将

其合法持有且经计划管理人认可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与计划管理人设立共管,为项目

资产本息的按期偿还提供增信保证。

(2) 债权计划投资主要为基础设施资金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固定期限项目,期限通常在一

年到十一年之间。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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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3 长期股权投资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联营企业-无公开报价

中石油西一、二线西部管道项目股权投资

8,763 8,768

计划(以下简称“中石油西部管道”)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758 770

称“紫金世纪”)

民生通惠-阿里巴巴1号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103 100

(以下简称“阿里巴巴1号”)

民生通惠-阿里巴巴2号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 497

(以下简称“阿里巴巴2号”)

北京美兆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美兆体检”) 12 15

合计 9,636 10,150

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长期

股权投资未发生减值。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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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期增减变动

核算 投资 2014年 追加或减少 按权益法调整 享有的其他综 宣告分派的 其他权 本期计提 2015年 期末

联营企业 方法 成本 12月31日 投资 的净损益 合收益 现金股利 益变动 减值准备 6月30日 减值准备

(未经审计)

中石油西部管道 权益法 8,500 8,768 - 256 - (261) - - 8,763 -

紫金世纪 权益法 600 770 - (12) - - - - 758 -

阿里巴巴1号 权益法 100 100 - 3 - - - - 103 -

阿里巴巴2号 权益法 470 497 (470) 10 - (37) - - - -

美兆体检 权益法 10 15 - (2) - (1) - - 12 -

合计 9,680 10,150 (470) 255 - (299) - - 9,636 -

本期增减变动

核算 投资 2013年12 追加或减少 按权益法调整 享有的其他综 宣告分派的 其他权 本年计提 2014年 期末

联营企业 方法 成本 月31日 投资 的净损益 合收益 现金股利 益变动 减值准备 6月30日 减值准备

(未经审计)

中石油西部管道 权益法 8,500 8,523 - 264 - - - - 8,787 -

紫金世纪 权益法 600 767 - (7) 5 - - - 765 -

阿里巴巴1号 权益法 100 100 - 3 - - - - 103 -

阿里巴巴2号 权益法 470 - 470 11 - - - - 481 -

美兆体检 权益法 10 14 - (2) - - - - 12 -

合计 9,680 9,404 470 269 5 - - - 10,148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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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注册地及 持股比例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联营企业 企业/主体类型 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 直接 间接 比例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授权资本

中石油西部管道 股权投资计划 不适用 不适用 23.6% 0% 23.6% 不适用 股权投资 人民币36,000百万元

紫金世纪(1)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李中根 24% 0% 24% 不适用 房地产开发等 人民币2,500百万元

阿里巴巴1号 资产支持计划 不适用 不适用 46.3% 0% 46.3% 不适用 小额融资服务 人民币216百万元

阿里巴巴2号(2) 资产支持计划 不适用 不适用 0% 0% 0% 不适用 小额融资服务 人民币1,000百万元

美兆体检 中外合作 中国北京 曹纯铿 30% 0% 30% 不适用 体检服务等 美元4百万元

(1) 经本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召开的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计划处置持有的紫金世纪24%股权。截至本财

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尚未签署最终出让协议。

(2) 阿里巴巴2号分别于2015年1月7日与2015年4月17日到期。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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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按市场分类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1) 19,700 40,040

证券交易所卖出回购(2) 11,045 19,194

合计 30,745 59,234

按抵押证券分类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债券 30,745 59,234

合计 30,745 59,23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照剩余到期期限列示如下: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30,745 54,234

3个月至6个月(含6个月) - 5,000

合计 30,745 59,234

(1)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

对应的质押债券的面值为人民币20,428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43,731百万

元)。质押债券在债券正回购交易期间流通受限。

(2) 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时,证券交易所要求本集团在回购期内持有

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质押库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32,684百万元

(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3,257百万元)。质押库债券在存放质押库期间流通受限。

在满足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余额的条件下,本集团可在短期内转回存放在质押库的债

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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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1年以内(含1年) 2,641 2,762

1年至3年(含3年) 5,054 6,077

3年至5年(含5年) 3,105 3,662

5年以上 15,792 15,464

合计 26,592 27,965

以上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到期期限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披露,不考虑保户提前支取可能

的影响。本集团单个非保险合同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均不重大。

16 保险合同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责任准备金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304 1,132

未决赔款准备金 503 562

寿险责任准备金 484,398 452,805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8,893 25,601

合计 515,098 480,100

分保责任准备金资产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72) (51)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25) (35)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2,808) (2,768)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69) (86)

合计 (3,074) (2,940)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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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 应付债券

本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11年9月按面值发行了次级定期债务人民币5,000百万元,

期限10年,年利率为5.7%。本公司在第5年末有赎回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权利,如果本

公司不行使赎回权或部分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计息年度开始到债务到期为止,后5

个计息年度内的票面利率为7.7%。

本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12年7月按面值发行了次级定期债务人民币10,000百万元,

期限10年,年利率为4.6%。本公司在第5年末有赎回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权利,如果本

公司不行使赎回权或部分行使赎回权或部分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计息年度开始到债

务到期为止,后5个计息年度内的票面利率为6.6%。

本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14年11月按面值发行了次级定期债务人民币4,000百万元,

期限10年,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5.6%。本公司在第5年末有赎回全部或部分

债务的权利,如果本公司不行使赎回权或者部分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计息年度开始

到债务到期为止,后5个计息年度内的票面利率为7.6%。

应付债务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保单责任和其他债务之后,先于本公司的股权资

本。

18 预计负债

在未来资金流出很可能并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本集团对当期面临的法律诉

讼与纠纷的预期支付金额进行计提。本集团对于各个事项在充分考虑相关事实情况以

及法律意见后,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做出最佳估计并评估金额影响。本集团为这些法律

诉讼与纠纷最终所需承担的金额可能不同于目前所计提的金额;并且本集团最终所需

承担的金额也将取决于案件最终调查、审判判决以及谈判和解金额。

未决诉讼及纠纷

截至2015年6月30日 截至2014年6月30日

止6个月期间 止6个月期间

期初余额 29 458

增加 - 1

减少 - -

期末余额(未经审计) 29 459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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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34 2,1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4,334) (2,1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 36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1,000)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互抵后的可抵 互抵后的可抵

递延所得税资 扣或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税资 扣或应纳税暂

产或负债净额 时性差额 产或负债净额 时性差额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及

其 对 保 险 合 同 准 备金

和 保 户 储 金 及 投 资款

的影响 - - -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 变 动 及 其 对 保 险合

同 准 备 金 和 保 户 储金

及投资款的影响 - - (2)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

备 及 其 对 保 险 合 同准

备 金 和 保 户 储 金 及投

资款的影响 - - - -

职工薪酬 - - 38 153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 - - -

保险责任准备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 - 36 145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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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续)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互抵后的可抵 互抵后的可抵

递延所得税资 扣或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税资 扣或应纳税暂

产或负债净额 时性差额 产或负债净额 时性差额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及其对保险合同准备

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

款的影响 (2) (9) (18) (7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及其对保险

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

金及投资款的影响 (1,518) (6,076) (691) (2,76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及其对保险合同准备

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

款的影响 11 43 45 181

职工薪酬 60 239 309 1,237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386 1,542 262 1,047

保险责任准备金 63 253 76 304

其他 - 2 - 1

合计 (1,000) (4,006) (17) (69)

(2)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下: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可抵扣亏损 381 305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75 475

合计 856 780

于2015年6月30日,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判断,以很可能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当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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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 股本

本公司股本全部为已发行且缴足的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股东及其持有

的股份如下: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法定股本,已发行及缴足股本份数

(百万),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3,120 3,120

21 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

截至2015年6月30日 截至2014年6月30日

止6个月期间 止6个月期间

期初余额 23,964 23,962

本期增加 - 2

本期减少 - -

期末余额(未经审计) 23,964 23,964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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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2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

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 25,419 (6,355) 19,064 1,955 (489) 1,466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16,102) 4,025 (12,077) 232 (58) 17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对保险责任准备

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

款的影响 (6,019) 1,505 (4,514) (1,266) 317 (949)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

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

影响 - - - 5 - 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1 - 1

合计 3,298 (825) 2,473 927 (230) 697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2014 年 本期变动 所得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影响 6 月 30 日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 5,917 9,317 (2,330) 12,9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对保险责任准备金和保户

储金及投资款的影响 (3,837) (6,019) 1,505 (8,351)

联营企业其他综合损益变动 5 - - 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 - - (1)

其他 48 - - 48

合计 2,132 3,298 (825) 4,605

5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2 其他综合收益(续)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续):

2013 年 本期变动 所得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影响 6 月 30 日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 (2,401) 2,187 (547) (7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对保险责任准备金和保户

储金及投资款的影响 1,379 (1,266) 317 430

联营企业其他综合损益变动 - 5 - 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 1 - -

其他 48 - - 48

合计 (975) 927 (230) (278)

23 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报表

数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报表数两者孰低的金额。依照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

规定,本公司按下列顺序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4)按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支付股东股利。

当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用

于弥补亏损,经股东大会决议,法定盈余公积亦可转为本公司资本,按股东原有股份

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后,留存本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

册资本的25%。本公司本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

于2015年6月24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0.21元(含税)派发2014

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655百万元。

5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4 保险业务收入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寿险 63,912 60,285

健康险 8,181 5,819

意外伤害险 568 713

合计 72,661 66,817

25 投资收益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329 4,409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4,108 4,18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20,127 4,111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收益 1,531 958

保户质押贷款利息收入 459 317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净损益

的份额 255 26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损益 790 12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24 27

其他 1 -

合计 31,624 14,408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截至2014

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同)。

5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10) 108

股权型投资 (105) 12

小计 (115) 120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6 1

小计 6 1

交易性金融负债

股权型投资 (13) -

小计 (13) -

合计 (122) 121

27 赔付支出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赔款支出 611 618

满期给付 6,141 3,654

年金给付 4,969 3,014

死伤医疗给付 1,319 1,088

合计 13,040 8,374

28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责任准备金全部为原保险合同提取,按准备金类别划分如下: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59) (38)

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 25,767 37,055

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145 1,195

合计 28,853 38,212

5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9 业务及管理费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工资及福利费 4,069 3,591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387 331

折旧及摊销 217 197

差旅及会议费 214 202

业务招待费 202 201

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120 111

公杂费 106 107

宣传印刷费 64 69

邮电费 57 51

广告费 44 59

监管费 30 41

车辆使用费 25 31

电子设备运转费 22 23

审计费及咨询管理费 8 5

其他 259 219

合计 5,824 5,238

30 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21 754

泰州及永州案件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转回 (3) -

其他 6 -

合计 24 754

5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1 所得税费用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当期所得税 1,896 759

递延所得税 194 15

合计 2,090 774

将列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税前利润 8,843 4,523

按25%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2,211 1,131

非应税收入的所得税影响 (519) (392)

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的所得税影响 383 2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19 11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 (1)

所得税费用 2,090 774

32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计算: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6,752 3,748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3,120 3,120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2.16 1.20

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2.16 1.20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

5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2 每股收益(续)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

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

月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同),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33 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净利润 6,753 3,749

加:资产减值损失 24 754

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145 153

无形资产摊销 53 4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9 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 3 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51 195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28,853 38,212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113) (2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2 (121)

投资收益 (31,624) (14,408)

汇兑损益 9 (92)

支付回购及次级债的利息 1,299 87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194 15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增加 (89) (1,462)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 (2,396) 1,2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3 29,226

5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3 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续)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期初存期3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 1,812 2,094

期初货币资金 12,691 16,47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4,503 18,570

期末存期3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 239 5,296

期末货币资金 19,681 26,20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9,920 31,500

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17 12,930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8,932 29,64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988 1,851

合计 19,920 31,500

以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独立账户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4 分部信息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经营分部的构成和分摊基础与截至2014年6

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以及2014年度一致。

项目(未经审计)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个人业务 团体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营业收入 102,637 1,118 421 (179) 103,997

已赚保费 71,485 692 - - 72,177

保险业务收入 71,774 887 - - 72,661

减:分出保费 (223) (110) - - (333)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66) (85) - - (151)

投资收益 31,112 411 101 - 31,62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26) - 4 - (122)

汇兑损失 (8) (1) - - (9)

其他业务收入 174 16 316 (179) 327

其中:分部间交易 3 - 176 (179) -

二、营业支出 (93,684) (1,295) (311) 179 (95,111)

退保金 (39,414) (8) - - (39,422)

赔付支出 (12,601) (439) - - (13,040)

减:摊回赔付支出 73 59 - - 13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28,783) (70) - - (28,853)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122 (9) - - 113

营业税金及附加 (909) (38) (12) - (95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5,023) (142) - - (5,165)

业务及管理费 (5,278) (495) (230) 179 (5,824)

其中:分部间交易 (160) (15) (4) 179 -

减:摊回分保费用 73 1 - - 74

其他业务成本 (1,921) (153) (69) - (2,143)

资产减值损失 (23) (1) - - (24)

三、营业利润 8,953 (177) 110 - 8,886

加:营业外收入 - - 3 - 3

减:营业外支出 - - (46) - (46)

四、利润总额 8,953 (177) 67 - 8,843

减:所得税费用 - - (2,090) - (2,090)

五、净利润 8,953 (177) (2,023) - 6,753

补充资料:

资本性支出 - - 444 - 444

折旧和摊销费用 (217) (20) (10) - (247)

从联营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265 4 (14) - 255

5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4 分部信息(续)

项目(未经审计)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个人业务 团体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营业收入 80,255 961 225 (149) 81,292

已赚保费 65,728 681 - - 66,409

保险业务收入 65,905 912 - - 66,817

减:分出保费 (123) (90) - - (213)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54) (141) - - (195)

投资收益 14,144 242 22 - 14,40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9 2 - - 121

汇兑收益 85 7 - - 92

其他业务收入 179 29 203 (149) 262

其中:分部间交易 2 - 147 (149) -

二、营业支出 (75,564) (1,140) (215) 149 (76,770)

退保金 (18,679) (9) - - (18,688)

赔付支出 (7,935) (439) - - (8,374)

减:摊回赔付支出 30 63 - - 93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38,183) (29) - - (38,212)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4 2 - - 26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 (29) (10) - (6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962) (163) - - (4,125)

业务及管理费 (4,759) (460) (168) 149 (5,238)

其中:分部间交易 (134) (13) (2) 149 -

减:摊回分保费用 56 1 - - 57

其他业务成本 (1,382) (69) (37) - (1,488)

资产减值损失 (746) (8) - - (754)

三、营业利润 4,691 (179) 10 - 4,522

加:营业外收入 - - 27 - 27

减:营业外支出 - - (26) - (26)

四、利润总额 4,691 (179) 11 - 4,523

减:所得税费用 - - (774) - (774)

五、净利润 4,691 (179) (763) - 3,749

补充资料:

资本性支出 - - 520 - 520

折旧和摊销费用 (174) (17) (6) - (197)

从联营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273 5 (9) - 269

6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4 分部信息(续)

2015年6月30日及2014年12月31日的分部资产和分部负债列示如下:

个人业务 团体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分部资产 638,153 6,584 15,129 (26) 659,840

分部负债 573,314 6,113 23,504 (26) 602,905

2014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622,607 6,634 14,582 (114) 643,709

分部负债 568,095 6,300 21,064 (114) 595,345

35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

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于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1)本公司的子公司;

(2)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3)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及

(4)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5。

(3) 联营企业情况

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13。

6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5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 71093296-1

(以下简称“汇金公司”)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 13220082-1

(以下简称“宝钢集团”)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

(a) 主要关联交易

关联方交易内容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

投资宝钢集团发行债券的利息 - 49

投资汇金公司发行债券的利息

(附注35(5)(a)(i)) 6 6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

向资产管理公司增资 - 465

向新华养老(海南)支付第二笔出资款

(附注35(5)(a)(ii)) 225 -

支付资产管理公司委托投资管理费

(附注35(5)(a)(iii)) 155 136

支付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委托投资管理费

(附注35(5)(a)(iii)) 13 10

支付新华健康体检及服务费

(附注35(5)(a)(iv)) 5 -

支付新华电商信息技术服务费

(附注35(5)(a)(v)) 2 -

收取资产管理公司租金

(附注35(5)(a)(vi)) 2 2

收取新华健康租金

(附注35(5)(a)(vi)) 1 -

6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5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a) 主要关联交易(续)

(i) 投资汇金公司债券

汇金公司于2009年成为本公司股东。于2015年6月30日,汇金公司直接

持有本公司31.34%的股权。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

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

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

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

的日常经营活动。本集团以及本公司与其他同受汇金公司控制、共同控

制和重大影响的公司间在业务过程中进行包括存款、投资托管、代理销

售保险产品以及再保险等交易。

本公司于2010年度自银行间市场买入汇金公司面值人民币300百万元的

债券。于2015年6月30日,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00百万元(2014年12月

31日:人民币300百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

确认上述债券利息收入人民币6百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

间:人民币6百万元)。

(ii) 向海南养老支付出资款

于2015年2月,本公司向海南养老支付第二笔资本金人民币225百万元。

6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5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a) 主要关联交易(续)

(iii) 保险资金委托管理

于2015年,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订立了《投资委托管理协议》,有效

期为1年。根据协议,资产管理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在投资

指引的范围内独立进行委托资产的投资决策与操作。资产管理公司为本

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所有投资收益由本公司享有,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视

具体情况而定)。本公司向资产管理公司支付投资管理基础管理费、浮

动管理费和绩效奖金。本公司有权根据资产管理公司绩效表现或违反该

协议等原因扣减支付的费用。

于2015年,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订立了《境外投资委托管理

协议》,有效期为1年。根据协议,资产管理公司(香港)为本公司提供

投资管理服务,在境外投资指引的范围内独立进行委托资产的投资决策

与操作。资产管理公司(香港)为本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所有投资收益由

本公司享有,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视具体情况而定)。本公司向资产管

理公司(香港)支付投资管理基础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和绩效奖金。本

公司有权根据资产管理公司(香港)绩效表现或违反该协议等原因扣减

支付的费用。

(iv) 支付新华健康体检及服务费

于2015年,本公司向新华健康购买健康管理服务,用于核保体检合作、

员工福利性体检、渠道业务拓展、营销员奖励计划等。截至2015年6月

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在业务及管理费确认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5百

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

(v) 向新华电商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

本公司与新华电商于2015年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渠道业务合作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由新华电商为本公司提供渠道业务支持、人力外

包服务、IT技术服务和其他领域电子商务合作。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

个月期间,本公司在业务及管理费确认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2百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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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5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a) 主要关联交易(续)

(vi) 房屋租赁

本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的新华保险大厦的部分

办公场所出租给资产管理公司,年租金约为人民币5百万元。

本公司将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东二环路东侧绿地中

央广场蓝海A幢5层部分办公场所出租给新华健康,年租金约为人民币2百

万元。

本公司向资产管理公司和新华健康收取的办公大楼租金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确定。

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向本公司收取的资产管理费以双方协商确定的

服务费率和相应的资金运用规模计算确定。新华健康向本公司收取的健康管理服务费

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新华电商向本公司收取的信息技术服务费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

确定。

(b)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关联方名称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应收利息:

汇金公司 1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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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5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b)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续)

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

关联方名称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其他应收款:

浩然动力 426 374

合肥后援中心 167 167

新华养老 36 51

西安门诊 22 22

武汉门诊 20 21

健康科技 17 17

新华健康 9 7

云南代理 3 3

其他应付款:

资产管理公司 26 94

新华健康 3 -

武汉门诊 1 -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 20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发生重大减值而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关联方往来

款项(2014年12月31日:同)。

(c)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由本公司承担的关键

管理人员报酬如下: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工资及福利 23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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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6 或有事项

本集团在开展正常业务时,会涉及各种估计、或有事项及法律诉讼,包括但不限于在

诉讼中作为原告与被告及在仲裁中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上述纠纷所产生的不利影

响主要包括保单及其他的索赔,以及诉讼事项。本集团已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准备,

包括当管理层参考律师意见并能对上述诉讼结果做出合理估计后,对保单等索赔计提

的准备。

对于无法合理预计结果及管理层认为败诉可能性较小的稽查、未决诉讼或可能的违约,

管理层认为最终裁定结果产生的义务将不会对本集团或其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因此不计提相关准备。

于2015年6月30日,除上述事项及因经营本财务报表所载的保险业务而存在各种的估

计及或有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需说明的或有事项。

37 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已签约但未拨备 2,164 2,183

已被董事会批准但未签约 535 96

合计 2,699 2,279

本公司管理层确信本集团的未来净收入及其他筹资来源将足够支付该等资本性承诺。

(2)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1年以内(含1年) 439 396

1年至2年以内(含2年) 293 252

2年至3年以内(含3年) 184 131

3年以上 325 322

合计 1,24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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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7 承诺事项(续)

(3) 对外投资承诺事项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履行 1,022 716

本公司管理层确信本集团的未来净收入及其他筹资来源将足够支付该等对外投资承诺。

(4) 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本集团2014年12月31日之资本性支出承诺、经营租赁承诺及对外投资承诺均按照之前

承诺履行。

38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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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9 风险管理

(1) 保险风险

(a) 保险风险类型

本集团承保的主要事件包括死亡、疾病和生存等,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具有随

机性,赔付金额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主要保险风险是保险事件

发生的随机性。对于按照概率理论进行定价和计提准备金的保单来说,本集团

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负债的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保险事

件实际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保险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实际赔

付的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的估计有所不同。

概率理论显示具相同性质的保险事件承保数量越多,风险越分散,预计结果偏

离实际结果的可能性就越小。本集团建立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

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风险中保持足够数量的保单总量,从而减少预计结果的不

确定性。

本集团目前主要业务包括长期寿险、重大疾病保险、年金保险、短期意外及健

康保险,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方式的变化、传染病和医疗水平的变化等均

会对上述业务的保险风险产生重要的影响。保险风险也会受保单持有人终止合

同、降低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保险风险受保单持

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本集团通过承保策略、再保险安排和索赔处理来管理保险风险。本集团目前有

效的再保险安排形式包括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超赔分保。再保险安排

基本涵盖了全部含风险责任的产品。这些再保险安排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保险

风险,有利于维持本集团财务结果的稳定。但是,本集团的再保险安排并不能

减除本集团在再保险公司未能履行再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的直接保险责任。

(b) 保险风险集中度

目前,本集团的所有业务均来自中国境内,保险风险在本集团所承保的各地区

不存在重大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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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9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金融工具风险主要是指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

保险合同等形成的负债。金融工具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

流动性风险。本集团的风险管理重视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其

对财务状况可能的负面影响。本集团通过风险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门、会计部和精

算部之间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风险。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许可范围内,通过适当的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目

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a) 市场风险

(i)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

变动的风险。本集团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大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定期存款和

债权型投资。利率的变化将对本集团整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同时

由于本集团销售的大部分保单都包括对保户的保证利益,因此也使本集

团面临该方面的利率风险。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来评估和管理

利率风险,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相匹配。

(ii)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股权型投资价格的波动而引起。股权型投

资的价格取决于市场。本集团的大部分股权型投资对象在中国资本市场,

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因中国资本市场相对不稳定而增大。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

散价格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

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iii)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

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持有以美元或港币计价的银行存款、债权型投资

和股权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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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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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工具风险(续)

(b)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

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从投资资产看,本集团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投资品

种都是国债、政府机构债券、国有商业银行及大型企业集团担保的企业债券、

存放在国有或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存款、信托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资产管

理计划以及债权计划投资。本集团针对信用风险,主要采用信用级别集中度作

为监控指标,保证整体信用风险敞口可控。

为应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本集团2015年主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执行严

格的内部评级制度,对信用投资品种严格把关;(2)在投资指引中明确规定投

资品种的会计分类,避免高风险资产进入持有至到期分类;(3)监测债券市场

价值,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信用违约事件,提高预见性。从交易对手看,本集

团面对的交易对手大部分是政策性银行、国有或全国性商业银行、国内大型的

信托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相对较低。

信用风险敞口

若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

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强安排

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投资作为质押。当对手

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根据本集团与保单持有人签订的保户质

押贷款合同和保单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保户质押贷款以其相应保单的现金价值

作为质押。本集团大部分的债权计划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均由第三

方提供担保、质押或以中央财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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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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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工具风险(续)

(b) 信用风险(续)

信用质量

本集团的债权型投资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非政策性银行

金融债、企业债券、次级债券、信托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资产管理计划、

债权计划投资等。债权型投资的信用评级由其发行时国内具有资格的评级机构

评定。本集团大部分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全国性商

业银行。大部分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的再保险公司或国际大型再保险公司

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银行和再保险公司都具有高信用质量。本集团信托

计划的受托管理人,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和债权计划投资的资产

管理人均是国内大型的信托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

(c)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归还到期负债的风险。在正常的

经营活动中,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管理来匹配投资资产与保险负债,以降低流

动性风险。

(d) 信托产品、债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

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信托产品、债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和资产

管理计划需要遵守相关报价文件条款的规定。投资经理对相关的信托产品、债

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这些投资

的管理人的投资策略和整体素质进行大量的尽职调查后,制定投资决策。本集

团在初始投资后持续监控这些信托产品、债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项目

资产支持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整体质量,并且定期审查这些投资的延期、

提前赎回、流动性、违约风险以及市场、经济或公司特定情况的变化。

信托产品、债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

的账面价值是本集团对上述投资的最大损失敞口的最佳列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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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工具风险(续)

(e) 资产负债匹配的风险

本集团运用一定的资产负债管理技术协调管理资产与负债,使用技术包括情景

分析方法、现金流匹配方法及免疫方法等;通过上述技术方法,本集团多角度

了解存在的风险及其中复杂的关系、考虑未来现金流支付时间和额度,以及结

合负债属性,综合动态管理集团资产与负债和偿付能力。本集团采取了包括股

东增资、发行次级债、再保险安排、提高分支机构产能、优化业务结构、构建

成本竞争体系等方式管理和提高集团偿付能力。

本中期财务报表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中所要求的所有金融风险管理的信息和披露,需

要与本集团2014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与2014年12月31日相比,本集团风险管理流

程和风险管理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 资本管理

本公司进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现在及未来的管理使得本公司符合中国保监会对于

保险公司实际资本的要求,以满足法定最低资本监管并确保本公司有持续发展的能力,

从而能够持续地为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回报。该资本指对实际资本,即被中国

保监会定义的认可资产和认可负债的差。

本公司通过定期监控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间是否存在缺口,并通过对业务结构、资产

质量及资产分配进行持续的监测,在满足偿付能力的要求下提升盈利能力。

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如下: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实际资本 58,147 51,541

最低资本 23,661 22,753

偿付能力充足率 245.75% 226.53%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为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

当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时,中国保监会将区别具体情况采取某些必要

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派付股息。当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

150%之间时,中国保监会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交和实施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保

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00%但存在重大偿付能力风险的,中国保监会可以要求

其进行整改或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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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级,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

属的最低层级决定: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除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可观察

的输入值,包括同类资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

场的报价或其他市场输入值,通常用来计量归属于第二层级的证券的公允

价值。该层级包括从估值服务商获取公允价值的债券。从估值服务商获取

的公允价值由管理层进行验证。验证程序包括对使用的估值模型、估值结

果的复核以及在报告期末对从估值服务商获取的价格进行重新计算。

第三层级: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在某些情况下,本集团可能未能从独

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获取估值信息,在此情况下,本集团可能使用内

部制定的估值方法对资产进行估值,这种估值方法被分类为第三层级。内

部估值并非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其反映了管理层根据判断和经验做出

的假设。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2015年6月30日 重要可观察 重要不可观察

(未经审计) 活跃市场报价 输入值 输入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91,322 12,214 150 103,686

-债权型投资 1,300 50,268 49,374 100,94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6,545 50 - 6,595

-债权型投资 102 683 - 785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 134 - 134

-债权型投资 - - 2,588 2,588

合计 99,269 63,349 52,112 214,730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53 - - 53

独立账户负债 - 297 - 297

合计 53 297 -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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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2014年12月31日 重要可观察 重要不可观察

活跃市场报价 输入值 输入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52,604 4,868 174 57,646

-债权型投资 1,709 55,077 60,704 117,4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2,244 19 - 2,263

-债权型投资 140 3,558 - 3,698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 128 - 128

-债权型投资 - - 2,588 2,588

合计 56,697 63,650 63,466 183,813

负债

独立账户负债 - 248 - 248

合计 - 248 - 248

以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独立账户资产中的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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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本集团以导致各层级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级之间转换的时点。

(a) 本集团部分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第一、二层级之间的转换情况如下: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未经审计)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转入 1,242 3,268

-转出 (3,268) (1,242)

债权型投资 - -

-转入 1,196 1,159

-转出 (1,159) (1,19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转入 - 15

-转出 (15) -

债权型投资

-转入 94 -

-转出 - (94)

2014年度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转入 26 539

-转出 (539) (26)

债权型投资

-转入 924 2,466

-转出 (2,466) (92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转入 - 19

-转出 (19) -

上述金融资产在第一、二层级之间的转换,主要受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可以获得活

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的影响。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第三层级未发生转入或转出(2014年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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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b) 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变动如下: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 债权型 合计 债权型投资

投资 投资

2015年1月1日 174 60,704 60,878 2,588

购买 150 8,934 9,084 -

到期 (174) (20,264) (20,438) -

2015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150 49,374 49,524 2,588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 债权型 合计 债权型投资

投资 投资

2014年1月1日 - 35,740 35,740 -

购买 174 49,315 49,489 2,588

到期 - (24,351) (24,351) -

2014年12月31日 174 60,704 60,878 2,588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

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

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债权类为无风

险利率、信用溢价和流动性溢价;股权类为估值乘数和流动性折价。

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以本集团的评估模型为依据确定,例如现金流折现模型。本集

团还会考虑初始交易价格,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近期交易,或者可比金融工具的

完全第三方交易。如有必要,将根据延期、提前赎回、流动性、违约风险以及市场、

经济或公司特定情况的变化对评估模型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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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b) 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变动如下(续):

下表汇总列示了截至2015年06月30日公允价值层级中第三层级的金融工具所采用

的量化输入值和假设。下表的披露不包含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的金融工具。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的情况是由于某些信托计划持有期限短,其公允价值的影响

因素利率等相关变量在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重大变动导致的。

重要的 不可观察输入

公允 评估 不可观察 值与公允价值

价值 模型 输入值 范围 之间的关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贴现 贴现率越高,

-信托计划 49,282 现金流 贴现率 5.61%-10.50% 公允价值越低

(2) 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于2015年6月30日,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列示如下:

活跃的市场 重要的可观察 重要的不可

报价 输入值 观察输入值

(未经审计)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9,448 170,462 - 179,910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 12 47,766 47,778

合计 9,448 170,474 47,766 227,688

负债

应付债券 - (19,184) - (19,184)

合计 - (19,184) - (19,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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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0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2) 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续)

于2014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列示如下:

活跃的市场 重要的可观 重要的不可

报价 察输入值 观察输入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7,502 170,314 - 177,816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 12 45,733 45,745

合计 7,502 170,326 45,733 223,561

负债

应付债券 - (19,038) - (19,038)

合计 - (19,038) - (19,038)

除上表披露的金融工具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若,均归入第三层级。

具有任意分红特征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并没有市场认可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因此

相关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

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以本集团的评估模型为依据确定,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

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债权类为无风险利率、信用溢价和流动性溢价。

41 比较数字

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数字已按本期财务报表的披露方式进行了重新列示。

42 财务报告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批准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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