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
鉴于大宗商品近期暴跌,钼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
公司出具的矿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矿权评估结果及股权评估结果影响的分析,贵
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结果为6.49亿元,与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
日的评估报告的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结果12.98亿元差异金额
6.49亿元,差异率50%。
因此本次交易总价及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交易对方对上述调整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导致本次重组拟收购标的资产黔锦矿业发生了影响满足重组条件的事
项。
公司综合考虑本次交易的各种风险因素,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及维护市场稳
定出发,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即终止向华普投资、
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黔锦矿业100%股权,同时
终止向中融鼎新、金元盛世、国盈资管和华普馨园共4名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
同时取消原定于2015年8月31日召开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201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与相关各中介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签署的重组服务协议随之终止。
本人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作出此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
公众股东的行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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