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26 0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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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5-04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

锦”)于 2015 年 8 月 21 号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新华锦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0),基于对新华锦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

信心,鲁锦集团将以逐期增持的实际行动来长期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并计划自新华锦股票 8 月 21 号复牌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采取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券商收益互换产品、资管计划等)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本次拟

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新华锦总股本的 2%,后续鲁锦集团将根据

公司未来发展和市场情况做出进一步增持的相关计划。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到鲁锦集团通知:本次收益互换交易

于 2015 年 8 月 24 号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鲁锦集团本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

式以均价 16.06 元共计增持新华锦股票 149.4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3974%。增持前鲁锦集团股份数量为 19171.8252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0.9899%,增持后持有公司的股份数 19321.2352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1.3873%。

二、后续增持计划

鲁锦集团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并充分认可公司价值,认

为公司目前股票价格未能体现公司实际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

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将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拟累计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 2%(含本次增持股数)并承诺在后

续增持后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增持的新华锦股票。

三、本次增持行为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且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鲁锦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

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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