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关于控股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25 15: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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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 2015-034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5 年 8 月 21 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融通

(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投资),代表香溢专项定增 1 号、2 号、

3 号私募基金,与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民科技)签订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且香溢投资拟管理的私募基金募集资金到位并正式成立后,香溢投资

拟管理的私募基金认购新民科技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合计 31,512,605 股 A 股股

票,总金额 30,000 万元。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情况:

甲方:新民科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A 股代码 002127。

乙方:香溢投资(代表香溢专项定增 1 号、2 号、3 号私募基金)。乙方企业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发行私募基金的资格,拟发行香溢专项定增 1 号、2

号、3 号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2、拟发行的数量、价格:

新民科技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A 股股票

31,512,60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52 元/股。

3、本次认购方式和金额:

乙方拟管理的私募香溢基金本次将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发行共计

31,512,605 股股票,支付总金额为 30,000 万元。

4、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乙方拟管理的私募基金承诺,其用以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之资金来源于其

委托人资金,委托人资金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5、本协议生效条件: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公司章程的规

定获得新民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3)中国法律届时所要求的任何其他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

公司将根据该协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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