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3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或“公司”)于2015年8月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万吨高端醋产品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时间
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度
1、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7号《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
业”或“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4,706.9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7,544.01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45.180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64,998.8345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4月30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4)00032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版)》,恒顺醋
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10万吨高端醋产品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38,004.20 30,000.00
2 品牌建设项目 20,000.00 16,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19,000.00 19,000.00
合计 77,004.20 65,000.00
3、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截至2015年7月31日)
截止 2015 年 7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1,633,297.21 元,报告期使用
募集资金 49,507,790.81 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直接投入 10 万吨高端醋产品灌装生
产线建设项目 65,842,922.45 元,品牌建设项目 75,790,374.76 元,偿还银行贷款
190,000,000.00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18,355,047.79 元,其中用于暂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16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5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
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3,829,667.44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手续费支出 4,561.33 元,募集资
金专户实际余额 112,180,153.90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 万吨高端醋产品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38,004.20 万元,原计划建设期 1.5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产品发展进展情况,为保
证企业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经营设备的使用效能,为使工程建设完成后工艺流程和设备
布局更趋合理,并更好地控制建设成本,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提议暂行放缓投入项目建
设进度,决定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时间延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
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3、董事会对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对策
公司董事会从对股东负责、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
监督,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促进项目的高效进行,确保项目
能够按新的计划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继续积极关注行业整体表现
变化并适时作出战略部署。
三、 专项意见说明
(一)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恒顺醋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决
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
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