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申请资金额度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申请资金额度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后,基于
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申请资金额度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
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在不影响正常经营、项目投资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独立董事:康伟、温小杰、权忠光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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