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 2015-020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董事杨帆女士
和独立董事黄泽民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特分别委托董事陈
国芳女士和独立董事储一昀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全体成员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隆樽酿酒有限公司搬迁及经营方式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隆樽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樽酿酒”)目前向
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租用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场地作为主要生产基地,
其厂房实际由隆樽酿酒建造并使用,归隆樽酿酒所有,且地面建筑所产生的经济
利益亦归隆樽酿酒所有,但未取得权属证明。为了尽快完善相关土地、房产权属
问题,消除法律瑕疵,进一步提升生产集约化程度,加强技术、生产、管理上的
协同,公司于 2013 年 4 月承诺,隆樽酿酒租赁期满将不再续租(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并将隆樽公司整体搬迁至金山区枫泾镇,不再使用上述房屋。
根据隆樽酿酒董事会研究,鉴于隆樽酿酒现有租赁场地即将到期及目前经营
状况,同意将隆樽酿酒整体搬迁至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隆樽酿酒由生产型企业
变更为贸易型企业。基于上述事宜,同意公司经营班子在《公司章程》授权范围
内对隆樽酿酒现有经营场地及资产进行处置,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隆樽酿酒
经营期限延长,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公司名称变更等事项,上述事项内容均以
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