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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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 2015-032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2 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公

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8 月 3 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白照华先生、陈明

森先生、倪时佑先生三位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因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

监事会主席暂时空缺,公司三位监事经协商后推举由白照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

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经审核,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

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全体监事承诺《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

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林厚潭先生因个人年龄原因已辞去其所担任的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白照华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本次会议选举白照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主席,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下半年及 2016 年公司与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下半年及 2016 年公司与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福建三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三锋

汽配开发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

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

并且,公司与上述两个关联方均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交

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的方式定价,即公司将参考与无关联关系的

第三方进行的交易标的及数量相类似的同期交易,以确定交易价格及交易条件是

否公平合理,以及是否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价格及交易条件相若。因

此,公司与上述两个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无关

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2、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局在审议、

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时,全体董事均履行了谨慎、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已

依法回避对关联交易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也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董事局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已采取必

要措施保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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