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5-020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向全体
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在马当路 245 号新天地时尚二层 L221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裘新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15 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总结暨下半年经营工作计划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1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其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予经营管理层投资权限的议案
同意继续授予经营管理层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投
资决策权限,其中单一项目的投资额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的 25%,授权期限为原
期限后延长 1 年(即 2015 年 7 月 15 日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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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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