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鸽:资产评估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声 明.................................................................................................................................. 1

摘 要........................................................................................................................................ 2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4

二、 评估目的 ............................................................................................................................. 6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6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7

五、 评估基准日 ......................................................................................................................... 7

六、 评估依据 ............................................................................................................................. 7

七、 评估方法 ............................................................................................................................. 9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1

九、 评估假设 ........................................................................................................................... 12

十、 评估结论 ........................................................................................................................... 12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13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4

十三、 评估报告日 .................................................................................................................. 14

附件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 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声 明

一、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

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

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

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

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

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五、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

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

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 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

考依据。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在评估结论有效期限内用于评估报告中载

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七、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

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摘 要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4)第1444号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

托,对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中拆除后不可继续使用

的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残余价值以及拆除后可继续使用的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

价值进行了评估,为处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为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拟处

置设备类的相关资产。

评估范围为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设备类的相关资产,主要

包括复混肥和颗粒有机肥生产线、粉状有机肥生产线和生物陶生产线,账面价值

538.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设备类账面原值332.75万元,账面净值96.69万元,在

建工程-设备类账面值441.46万元。

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0月31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残余价值(拆除后不可继续使用的设备)或市场价值(拆

除后可继续使用的设备)。

本次评估以非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

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成本法对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的设备类

资产中的拆除后可继续使用的设备进行评估,采用市场法对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的设备类资产中的拆除后不可继续使用的设备进行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履

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具体包括: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

算等评估程序。

通过以上评估工作,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下,得出如下评估结

论:

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10月31日的账面值为538.16万元,评估值为68.04

万元,评估减值470.12元,减值87.36%。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

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资产评估报告须经备案(或核准)后使用,

经备案(或核准)后的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4年10月31日起,

至2015年10月30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3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4)第1444号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河

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在

2014年10月31日的残余价值或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本项目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均为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约

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

机构。除上述之外,任何得到报告的第三方都不应被视为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机

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也不对该等第三方因误用评估报告而产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一)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1.名称: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无道理”)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资本:叁仟贰佰伍拾万圆整

4.实收资本:叁仟贰佰伍拾万圆整

5.法定住所: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 95 号

6.法定代表人:毋龙先

7. 营业执照注册号:411100000009793

8.主要经营范围:有机肥料、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

混肥料、生物有机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水溶性肥料、叶面肥的研究开发、生产、

销售:化肥、饲料、农业机械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行政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

开展经营活动)

9.企业概况:河南无道理系由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漯河银鸽创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4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新发展有限公司、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

储备开发中心、河南汇通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杨立刚等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

1250 万元,出资经漯河新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03 年 8 月 26 日出具了

漯新验字(2003)第 64 号验资报告。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500.00 40.00

2 漯河银鸽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货币 203.00 16.24

3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75.00 14.00

4 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 货币 60.00 4.80

5 河南汇通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50.00 4.00

6 杨立刚 实物 27.00 2.16

7 崔玉华等33位自然人股东 货币 235.00 18.80

合计 1,250.00 100.00

根据河南无道理 2006 年 6 月 28 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河南无道

理注册资本由 1250 万元变更为 3250 万元,经漯河新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

于 2006 年 7 月 18 日出具了漯新华验字(2006)第 032 号验资报告。具体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500.00 15.39

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货币 203.00 6.25

(漯河银鸽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3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2,175.00 66.94

4 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 货币 60.00 1.85

5 河南汇通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50.00 1.54

6 杨立刚 实物 27.00 0.84

7 崔玉华等33位自然人股东 货币 235.00 7.19

合计 3,250.00 100.00

经过股东之间历次股权转让,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实

1 465.00 14.31

(漯河银鸽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物

2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2,725.00 83.84

3 漯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货币 60.00 1.85

合计 3,250.00 100.00

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动。

(二)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是同一法人单位。

(三)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5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以及按

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

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 评估目的

根据漯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促进协调发展的意见》

(漯政[2012]36 号)文件精神,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漯河市政府的

要求并结合整体生产经营情况,研究后决定对第一生产基地实施整体停产。根据河

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201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及《银鸽第一生产基地资产处置方案》,第一生产基地生产设备及制造工艺

均已落后,不再异地整体搬迁,拟对外进行资产处置。河南无道理作为该基地的配

套企业,由于生产设备及制造工艺均已落后,亦无异地搬迁价值,决定对相关资产

进行处置。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反映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于

评估基准日的残余价值(拆除后不可继续使用设备)或市场价值(拆除后可继续使

用设备),为实现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相关经济行为文件已经收录于本评估报告的附件中。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本次评估对象是河南无道理拟处置设备类的资产。

(二)评估范围为河南无道理申报的设备类的相关资产,主要为复混肥和颗粒

有机肥生产线、生物陶生产线和粉状有机肥生产线。账面价值 538.16 万元,其中,

固定资产-设备类账面原值 332.75 万元,账面净值 96.69 万元,在建工程-设备类账面

值 441.46 万元。

1.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1)复混肥和颗粒有机肥生产线

该生产线主要是通过圆盘和转股造粒生产复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颗粒有机

肥,设计产能 5 万吨,该生产线因工艺和流程布局相对落后,又主要处理造纸污泥

生产颗粒有机肥,设备腐蚀性大,污泥水分高,实际产能 3 万吨,该生产线一直运

行到 2014 年 10 月 25 号,因“退二进三”停产 。

(2)粉状有机肥生产线

该生产线建成于 2012 年,受发酵场地限制,设计产能 2 万吨,实际产能 1 万吨,

生产线一直运行到 2014 年 10 月 25 号,因“退二进三”停产 。

2.在建工程-设备安装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6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核算内容为生物陶生产线一条,该生产线于 2010 年 9 月 15

日开始建设,部分设备来自于其他生产线更新改造后淘汰设备,于 2011 年 3 月中旬

安装完毕,同年 3 月 18 至 4 月底进行点火试机,试机的同时进行改造。该生产线试

机后,由于工艺技术不成熟,造成产量达不到设计标准,造成成本高;另一方面,

因产品全部销售给天源环保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未供应给其他单位,但天源环保高

科股份有限公司自身产品销路不畅,造成公司存货较多,积压严重。2011 年底,生

产线全部停机。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及具体评估对象实际状况,本次评估采用残余价值或市场价值类

型。

残余价值是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或其他有形资产等在不能继续使用前提下,

拆除变现的价值估计数额。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

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河南无道理处于漯河市实施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政策范围内,需整体搬迁。

河南无道理经过讨论,认为公司属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生产基地的

配套企业,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搬迁后也不能创造更好的经济价值,故拟对外进

行处置。对于拆除后不可继续使用的设备采用残余价值,对于拆除后尚能继续使用

的设备采用市场价值。

五、 评估基准日

根据评估目的,委托方确定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0 月 31 日。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

六、 评估依据

(一) 经济行为依据

1. 漯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促进协调发展的意见》

(漯政[2012]36 号);

2.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鸽第一生产基地资产处置方案》。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修订);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7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3.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1 年 91 号令);

4.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

[1992]36 号);

5.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 200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第 14

号令);

6.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

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 号);

7.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 2003 年第 378 号令);

8.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2003 年 12

月 31 日);

9.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12 号令,2005 年 8 月 25

日);

10.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

[2006]274 号);

11.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

941 号;

12.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 号);

13. 《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豫人常[2002]13 号);

14. 《河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规范》(豫国资文[2004]40 号);

15.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

4.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5.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6.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7.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8.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8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9.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10.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11.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四) 权属依据

1. 车辆行驶证;

2. 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3. 其他与企业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合同、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 取价依据

1. 《2014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 294 号);

3.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

4. 评估人员现场座谈、勘察记录;

5. 评估人员市场调查所了解、收集的资料;

6. 其他相关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申报明细表;

2.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3.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漯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促进协调发展的意见》

(漯政[2012]36 号)文件精神,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生产基地停产,

河南无道理作为该基地的配套企业,河南无道理按照漯河市政府的要求并结合整体

生产经营情况,研究后决定实施整体停产,河南无道理生产设备及制造工艺均已落

后,不再异地搬迁,拟直接对外处置。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

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二) 成本法介绍

本项目的成本法是指通过估算评估范围内可继续使用设备资产拆除后重置成本

确定评估对象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9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本项目的市场法是指通过估算评估范围内不可继续使用的设备拆除后的废料和

电机市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1.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1)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

根据资产处置方案,本次评估为拆除变现,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确定评

估方法如下:

1)如果委估资产拆除后没有使用价值,则按废料的市场回收价格变现。

即:评估价值=废料重量×废料市场回收单价—拆除费用。

2)如果委估资产拆除后仍然有使用价值,则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拆除费用。

对生产年代久远,已无同类型型号的电子设备则参照近期二手市场行情确定评

估值。

A.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含税购置价格

设备的重置全价为含税购置价,不考虑该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各种费

用,包括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资金成本和前期费及其他费用等。

B.成新率的确定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设备尚可使

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拆除费用

拆除费用主要是把委估设备拆整为零所发生的费用,以安装费用为基数进行测

算,而安装费用则根据相关工程定额进行测算。

(2)运输车辆

A. 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汽车之家网、太平洋汽车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评估基准日

的运输车辆价格,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及当地

相关文件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现行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

①现行含税购置价主要取自当地汽车市场现行报价或参照网上报价;

②车辆购置税按国家相关规定计取;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0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③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分别以车辆所处区域按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计取;

B. 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运输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 确定委估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然后根据以下公

式确定理论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

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对车辆各项指标进行判定,给出车辆

的勘察成新率。

取定成新率=(理论成新率×0.4+勘察成新率×0.6)×100%

C.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2.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本次委估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实际已完工且已经投入使用但未转入固定

资产的设备,按照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的评估方法评估。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我公司实施本次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1.有关各方就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制

订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2.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评估项目组人员

对委估资产进行了详细了解,布置资产评估工作,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

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1.听取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产的历史及

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固定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

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4.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6.对主要设备,查阅技术资料、决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对通用设备,主要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1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资料,收集价格资料;对构筑物,了解管理制度和拆除、

维护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7.对企业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

8.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算。

(三)评估汇总阶段

对各类资产评估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

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与委托方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全

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反复

修改、校正,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评估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

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 产权持有单位对确认申报评估的资产拥有完全的产权。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

均以评估基准日申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未考虑资产可能的未付款情况,有关资产

的现行市价系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

3.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 非原地持续使用假设:企业以拆零或拆除变现为目的,资产将被处置,资产

在处置后,受让方通常无法将资产按照原有方式在原地继续使用;

5. 变现最大效用假设:如果资产变现后有多种使用方式可供选择,以资产能够

发挥最大效用的情形进行评估;

6. 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数据及有关资料均由产权持有单位提供,产权持有单

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本次评估假设上述资料、数据均能真实、

完整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状况;

7. 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 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10月31日,产权持有单位申报的委估资产账面值为538.16

万元,评估值为68.04万元,评估减值470.12元,减值87.36%。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2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96.69 32.29 -64.40 -66.60

其中:机器设备 88.63 24.87 -63.77 -71.94

车辆 4.96 5.85 0.89 17.98

电子设备 3.10 1.57 -1.53 -49.41

在建工程-设备 441.46 35.75 -405.71 -91.90

资产总计 538.16 68.04 -470.12 -87.36

评估结果详见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及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一)若申报的固定资产在入账时符合增值税抵扣政策的,申报的设备类资产

账面原值不含增值税;若申报的固定资产在入账时不符合增值税抵扣政策的,申报

的设备类资产账面原值含增值税。本评估报告中设备的评估原值中包含增值税,提

请相关报告使用方注意。

(二)产权资料瑕疵事项

本报告未发现有产权瑕疵事项。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承诺,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和

未决诉讼事项。

(四)评估程序受到限制

由于企业停产无法对其进行开机运行检验,评估人员仅从设备外观、企业对设

备维护情况及企业设备管理人员的介绍确定设备状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数据及有关资料,委托方及产

权持有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

文件及相关资料由产权持有单位提供,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

承担法律责任。

2.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

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

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3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

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次评估结

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报告所述的原则确定的残余价值,没有

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

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

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非持续经营原

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

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的使

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公开。

(三) 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

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

除外。

(四)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使用

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0 月 31 日起计算,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止。

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本次委托方为本评估目的使用,评估报告未经核准或者备案,

评估结论不得被使用。

十三、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正式提出日期为2014年12月20日。

(此页以下无正文)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4

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5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声 明.................................................................................................................................. 1

摘 要........................................................................................................................................ 2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4

二、 评估目的 ............................................................................................................................. 7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8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0

五、 评估基准日 ....................................................................................................................... 10

六、 评估依据 ........................................................................................................................... 10

七、 评估方法 ........................................................................................................................... 12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4

九、 评估假设 ........................................................................................................................... 15

十、 评估结论 ........................................................................................................................... 15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16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7

十三、 评估报告日 .................................................................................................................. 18

附件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 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声 明

一、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

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

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

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

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

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五、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

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

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 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

考依据。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在评估结论有效期限内用于评估报告中载

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七、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

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摘 要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4)第1445号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委

托,对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处置的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

中拆除后不可继续使用的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残余价值以及拆除后可继续使用的设

备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为处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为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第一生

产基地的相关设备类资产。

评估范围为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

产,主要包括17条造纸生产线、制浆生产线、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污水处理、碱

回收系统等及配套设备。账面价值25,050.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设备类账面原值

70,052.93万元,账面净值22,379.21万元,在建工程-设备类账面值2,671.29万元。

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0月31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残余价值(拆除后不可继续使用的设备)或市场价值

(拆除后可继续使用的设备)

本次评估以非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

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成本法对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的设备类资

产中的拆除后可继续使用的设备进行评估,采用市场法对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拟处置的设备类资产中的拆除后不可继续使用的设备进行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履

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具体包括: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评定估算等评

估程序。

通过以上评估工作,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下,得出如下评估结

论:

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10月31日的账面值为25,050.50万元,评估值为

4,892.06万元,评估减值20,158.44元,减值80.47%。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

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资产评估报告须经备案(或核准)后使用,

经备案(或核准)后的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4年10月31日起,

至2015年10月30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3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

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4)第1445号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河

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设备类资产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

相关资产在2014年10月31日的残余价值(拆除后不可继续使用)或市场价值(拆除

后可继续使用)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本项目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均为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约定

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

构。除上述之外,任何得到报告的第三方都不应被视为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机构

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也不对该等第三方因误用评估报告而产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一)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1.名称: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投资”)

2.股票代码:600069

3.注册资本:捌亿贰仟伍佰叁拾柒万肆仟壹佰肆拾肆圆整

4.实收资本:捌亿贰仟伍佰叁拾柒万肆仟壹佰肆拾肆圆整

5.法定住所:漯河市银鸽路中段

6.法定代表人:贾粮钢

7.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16929

8.主要经营范围:纸张、纸浆及其深加工产品、百货销售;技术服务、投资咨

询(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

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4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9.企业概况:

银鸽投资设立于 1993 年,是由原漯河市第一造纸厂、舞阳冠军集团公司、舞阳

县明宇盐化集团公司、舞阳云鹏集团公司、河南省漯河市彩色造纸有限公司共同发

起并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 12000 万股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7 年 4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第(1997)117 号、118 号文批准,银鸽投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000 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银鸽投资股本总额变更

为 16000 万股,其中发起人股 10400 万股,内部职工股 1600 万股,社会公众股 4000

万股。

1998 年 4 月,经河南省豫证券办字(1998)6 号文件审批,漯河经济发展投资总

公司分别与舞阳冠军集团公司、舞阳县明宇盐化集团公司、舞阳云鹏集团公司、河

南省漯河市彩色造纸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上述四家公司所持银鸽投资

的全部发起人法人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漯河经济发展投资总公司持有银鸽投

资 4005.60 万股股份,占银鸽投资总股本的 25.03%,为第二大股东。

1998 年 11 月,经财政部财国字(1998)32 号文件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第

(1998)120 号文件批准,银鸽投资按 10:3 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实际完成配股 2580

万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漯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配售 900 万股,社会公众股配售

1200 万股,内部职工股配售 480 万股。本次配股完成后,银鸽投资总股本增至 18580

万元。

1998 年 11 月,经河南省豫证券办字(1998)42 号文件审批,河南开祥电力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银鸽投资第二大股东漯河经济发展投资总公司所持

银鸽投资 4005.60 万股法人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南开祥电力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银鸽投资 4005.60 万股股份,占银鸽投资总股本的 21.56%,为银鸽投资第

二大股东。1999 年 11 月,银鸽投资按 10:10 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本次转增股份后,

银鸽投资总股本增至 37160 万元。

1999 年 12 月,银鸽投资名称由漯河银鸽制浆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银

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年 4 月 30 日,银鸽投资 4160 万股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

2002 年 10 月 8 日,经漯河市人民政府漯政[2002]51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

文[2002]173 号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151 号文件批准,

漯河市财政局持有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家股 14588.8 万股(占总

股本的 39.26%)无偿划转给漯河银鸽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漯河银鸽创新发展有限公

司为河南省漯河市财政局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漯河银鸽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更名为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过户手续于 2004 年 2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2003 年 7 月 1 日,河

南开祥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市经济发展投资总公

司和辽阳造纸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银鸽投资法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5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人股 8011.2 万股(占总股本的 21.56%)分别转让给上述三公司;其中,许继集团有

限公司受让 3685.52 万股(占总股本的 9.92%);漯河市经济发展投资总公司受让

2467.68 万股(占总股本的 6.64%);辽阳造纸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受让 1858 万股(占

总股本的 5%)。股权过户手续于 2003 年 8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2005 年 6 月 27 日,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与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银鸽投资社会法人股 3685.52 万股。2005 年 7 月 1 日双

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许继集

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成为银鸽投资第二大股东,持有银鸽投资社会法人股 3685.52

万股,占总股本的 9.92%。

2005 年 6 月 20 日,银鸽投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第二批股权分

置改革试点单位。2005 年 8 月 16 日,银鸽投资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为由原非流通股股东向原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送 4 股。方案实施后,银鸽投资股份总数不变,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原非流

通股 22600 万股转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776 万股,占银鸽投资总股本的

45.15%,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增加到 20384 万股,占银鸽投资总股本的 54.85%。

2007 年 8 月 6 日,银鸽投资以每股 7.06 元非公开发行 5460 万股,银鸽投资注

册资本变更为 42620 万元。

2009 年 5 月 25 日,银鸽投资非公开发行 124,049,429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银

鸽投资总股数增加至 550,249,429 股。 经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银鸽投资以

2010 年 6 月 18 日为股权登记日,以股本 550,249,4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合计转增 275,124,715 股,转增后银鸽投资总股本增加

至 825,374,144 股。

2011 年 1 月 16 日,漯河市人民政府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

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9 月更名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河南能源”)签署《漯河银鸽实业集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2011 年 7 月,

本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被无偿划转给河南能源,该

次划转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1】653 号文件的批准。

河南能源通过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银鸽投资 20.32%的股权,通过永城煤

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持有银鸽投资 4.96%的股权,共计持有银鸽投资 25.28%的

股份,成为银鸽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至基准日,银鸽投资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1 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67,709,690 20.32 A股流通股

2 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1,292,776 5.00 A 股流通股

3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40,950,570 4.96 A 股流通股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4 周风英 7,800,000 0.95 A 股流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稳健增

5 7,399,828 0.90 A 股流通股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卓国章 4,719,651 0.57 A 股流通股

7 全国社保基金—一组合 4,206,670 0.51 A 股流通股

8 陈学东 4,000,000 048 A 股流通股

9 郭锋 3,295,267 0.40 A 股流通股

10 杨兴甫 3,097,301 0.38 A 股流通股

合计 284,471,753 34.47 A 股流通股

10.第一生产基地概况

本次委估资产位于银鸽投资第一生产基地内,该基地为银鸽投资最早的造纸基

地,始建于 1967 年,近两年及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资产经营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0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7,676.04 74,160.52 86,866.12

负债总额 65,411.97 67,196.67 78,796.74

净资产 2,264.06 6,963.85 8,069.39

项 目 2014 年 1-10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60,086.57 100,023.84 103,226.85

利润总额 -6,266.38 -3,264.78 -6,042.61

净利润 -4,699.78 -1,105.54 -6,042.61

(二)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是同一法人单位。

(三)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以及按

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

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 评估目的

根据漯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促进协调发展的意见》

(漯政[2012]36 号)文件精神,银鸽投资按照漯河市政府的要求并结合整体生产经

营情况,研究后决定对第一生产基地实施整体停产。根据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银鸽第一

生产基地资产处置方案》,第一生产基地生产设备及制造工艺均已落后,不再异地整

体搬迁,拟对外进行资产处置。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反映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第一生产基地部

分设备类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残余价值(拆除后不可继续使用设备)或市场价值(拆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7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除后可继续使用设备),为实现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相关经济行为文件已经收录于本评估报告的附件中。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本次评估对象是银鸽投资拟对外处置的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

(二)评估范围为银鸽投资申报的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主要包括 17

条造纸生产线、制浆生产线、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污水处理、碱回收系统等及配

套设备。账面价值 25,050.5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设备类账面原值 70,052.93 万元,

账面净值 22,379.21 万元,在建工程-设备类账面值 2,671.29 万元。

详细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申报的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主要为已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停产、需拆除的机制

纸生产及配套设备以及车辆和电子设备。

(1)机器设备

银鸽投资申报的第一生产基地机器设备主要有两条 3.4 万吨连续蒸煮生产线、

一条 1.2 万吨蒸球间歇蒸煮生产线,配套日处理黑液固形物 230 吨碱回收设备及日

处理能力为 5.5 万吨的污水处理系统;造纸设备主要有 3600 生产线 4 条、1760 生产

线 10 条、2640 生产线 1 条、1.0 万吨特种纸加工生产线 2 条;热电配套锅炉(1×

75+5×35)T/H,发电机组(2×12+3×6)MW 及供配电和供水系统。

两条 3.4 万吨连续蒸煮生产线分别于 1997 年、2003 年投产,一条 1.2 万吨蒸球

间歇蒸煮生产线,于 2007 年投产,分布在蒸切车间;漂洗生产线,于 1999 年投产,

主要设备有真空洗浆机、自控系统、圆网浓缩机、碱罐及开关柜等,分布在漂洗车

间等;以上生产线技术和装备水平低、工艺落后、设备陈旧、产能低、高污染、高

消耗,属于淘汰产能,已列入 2010 年 10 月 13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 122 号)中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

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

日处理 230 吨黒液固体物的碱回收设施,主要设备有两台碱炉、蒸发器、电除

尘及辅助设备,两台碱炉分别于 1995 年、1999 年投入使用,分布在碱回收车间。

日生产 100 吨长纤维浆生产线,主要设备有真空洗浆机、长网洗浆机、CX 筛、

除渣器、脱水机及辅助设备,2007 年投产,分布在长纤车间,该生产线设备腐蚀严

重。

1760 纸机生产线共 10 条,分别于 1970 年至 1997 年之间投产,分布在一车间、

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及板纸车间,该类生产线技术和装备水平低、工艺落后、

设备陈旧、产能低、高污染、高消耗,属于淘汰落后产能。

3600 纸机生产线共 4 条,分别于 2002 年至 2003 年之间投产,分布在六车间、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8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七车间,该类生产线技术和装备水平低、工艺落后、设备陈旧、产能低、高污染、

高消耗,属于淘汰落后产能。

2640 纸机生产线 1 条,幅宽为 2463mm,产能为 3.5 万吨、设计车速为 550 米/

分钟,于 2001 年投产,分布在五车间,该生产线产能比较落后,能耗较高,工艺落

后,产品质量竞争力较弱,属于落后产能。

1092 型、幅宽 787mm、产能各 0.1 万吨、设计车速 80 米/分的园网生产线 2 条,

于 1986 年至 1987 之间年投产,分布在小圆网车间,该生产线技术和装备水平低、

工艺落后、设备陈旧、产能低、高污染、高消耗,属于落后淘汰产能,已列入《部

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

涂布机共 4 台,于 2009 年 2 月投产, 1760mm 和 1092mm 涂布机各两台,亦

属于落后淘汰产能。

热电配套锅炉共 6 台,4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 5 台,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 1 台,

于 2003 年投产,分布在锅炉车间。

发电机组共 4 台,1#、2#为 6MW 背压式汽轮机组,于 1989 年投产。3#为 12MW

抽凝汽轮机组,于 1998 年投产,该发电机组属于淘汰产能。2012 年新购进 12MW

抽背式汽轮机一台,尚未安装完成。

供配电系统,主要是变压器、高压柜、低压配电柜、电缆等,分布在全厂。

供水系统,主要是各类泵和管道等,分布在全厂,受厂区整体环境影响,腐蚀

严重。

日处理能力为 5.5 万吨的污水处理系统,大部分购置于 1996-2002 年间,分布在

中段水车间等。

(2)车辆

申报的车辆共 55 项,购置于 2002 年至 2014 年间,盘盈 1 辆林肯轿车及 2 辆昌

河面包车(均已报废),车辆整体状况较差,部分车辆报废。

(3)电子设备

申报的电子设备共 265 项,陆续购置于 1989 年至 2013 年间,主要为监控系统、

电脑、空调等设备,使用状况较差,部分电子设备已报废。

2.在建工程

申报的在建工程账面值 2,671.29 万元,主要为制氧站生产线、自动水洗隔膜压

滤机等用于环保的设备以及 200t/d 造纸污泥干燥和焙烧设备,主要于 2010 年及 2011

年购入,2012 年启用,2014 年 9 月停用,设备状况良好。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9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及具体评估对象实际状况,本次评估采用残余价值或市场价值类

型。

残余价值是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或其他有形资产等在不能继续使用前提下,

拆除变现的价值估计数额。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

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银鸽投资第一生产基体处于漯河市实施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政策范围内,需

整体搬迁。银鸽投资经过论证,认为该基地内资产多属落后淘汰,搬迁后对公司不

能带来更好的经济价值,故拟对外进行处置。对于拆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设备类资

产采用残余价值,对于拆除后尚能继续使用的设备类资产采用市场价值。

五、 评估基准日

根据评估目的,委托方确定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0 月 31 日。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

六、 评估依据

(一) 经济行为依据

1. 漯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促进协调发展的意见》

(漯政[2012]36 号);

2.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鸽第一生产基地资产处置方案》;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3.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1 年 91 号令);

4.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

[1992]36 号);

5.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 200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第

14 号令);

6.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

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 号);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0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7.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 2003 年第 378 号令);

8.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2003 年 12

月 31 日);

9.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12 号令,2005 年 8 月

25 日);

10.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

[2006]274 号);

11.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

941 号;

12.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 号);

13. 《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豫人常[2002]13 号);

14. 《河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规范》(豫国资文[2004]40 号);

15.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

4.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5.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6.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7.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8.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9.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10.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11.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四) 权属依据

1. 车辆行驶证;

2. 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3. 其他与企业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合同、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 取价依据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1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1.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安装工程(2008 版)》;

2. 《河南建筑安装工程技术经济手册》;

3. 《2014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 294 号);

5.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

6. 评估人员现场座谈、勘察记录;

7. 评估人员市场调查所了解、收集的资料;

8. 其他相关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申报明细表;

2.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3.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漯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促进协调发展的意见》

(漯政[2012]36 号)文件精神,银鸽投资按照漯河市政府的要求并结合整体生产经

营情况,研究后决定对第一生产基地实施整体停产,第一生产基地生产设备及制造

工艺均已落后,不再整体异地搬迁,拟直接对外处置。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

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二) 评估方法介绍

本项目的成本法是指通过估算评估范围内可继续使用设备资产拆除后重置成本

确定评估对象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本项目的市场法是指通过估算评估范围内不可继续使用的设备拆除后的废料和

电机市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1.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1)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

根据委托方的处置方案,本次评估为拆除变现,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确

定评估方法如下:

1)如果不含电机的委估资产拆除后没有使用价值,则按废料的市场回收价格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2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变现。

即:评估价值=废料重量×废料市场回收单价—拆除费用。

2)如果包含电机的委估资产拆除后没有使用价值,但拆除后电机仍具有使用

价值,则按废料的市场回收价格变现加电机的二手市场行情确定评估值。

即:评估价值=废料重量×废料市场回收单价+电机的二手价—拆除费用。

3)如果委估资产拆除后仍然有使用价值,则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拆除费用。

对生产年代久远,已无同类型型号的电子设备则参照近期二手市场行情确定评

估值。

A.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含税购置价格

设备的重置全价为含税购置价,不考虑该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各种费

用,包括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资金成本和前期费及其他费用等。

B.成新率的确定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设备尚可使

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拆除费用

拆除费用主要是把委估设备拆整为零所发生的费用,以安装费用为基数进行测

算,而安装费用则根据相关工程定额进行测算。

(2)运输车辆

A. 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汽车之家网、太平洋汽车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评估基准日

的运输车辆价格,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及当地

相关文件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现行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

①现行含税购置价主要取自当地汽车市场现行报价或参照网上报价;

②车辆购置税按国家相关规定计取;

③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分别以车辆所处区域按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计取;

B. 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运输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3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 确定委估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然后根据以下公

式确定理论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

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对车辆各项指标进行判定,给出车辆

的勘察成新率。

取定成新率=(理论成新率×0.4+勘察成新率×0.6)×100%

C.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2.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本次委估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实际已完工且已经投入使用但未转入固定

资产的设备,按照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的评估方法评估。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我公司实施本次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1.有关各方就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制

订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2.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评估项目组人员

对委估资产进行了详细了解,布置资产评估工作,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

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1.听取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产的历史及

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设备类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

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对设备类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4.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6.对主要设备,查阅技术资料、决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对通用设备,主要

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资料,收集价格资料。

7.对企业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

8.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算。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4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三)评估汇总阶段

对各类资产评估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

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与委托方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全

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反复

修改、校正,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评估委

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

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产权持有单位对确认申报评估的资产拥有完全的产权。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

以评估基准日申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未考虑资产可能的未付款情况,有关资产的

现行市价系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

3.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非原地持续使用假设:企业以拆零或拆除变现为目的,资产将被处置,资产在

处置后,受让方通常无法将资产按照原有方式在原地继续使用;

5.变现最大效用假设:如果资产变现后有多种使用方式可供选择,以资产能够发

挥最大效用的情形进行评估;

6.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数据及有关资料均由产权持有单位提供,产权持有单位

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本次评估假设上述资料、数据均能真实、完

整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状况;

7.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

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 评估结论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2014 年 10 月 31 日 , 产 权 持 有 单 位 申 报 的 委 估 资 产 账 面 值 为

25,050.50万元,评估值为4,892.06万元,评估减值20,158.44元,减值80.47%。评估结

果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22,379.21 3,831.90 -18,547.31 -82.88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5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其中:机器设备 22,051.27 3,503.70 -18,547.57 -84.11

车辆 290.75 250.47 -40.28 -13.85

电子设备 37.19 77.73 40.54 109.01

在建工程-设备 2,671.29 1,060.16 -1,611.13 -60.31

资产总计 25,050.50 4,892.06 -20,158.44 -80.47

评估结果详见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及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一)若申报的固定资产在入账时符合增值税抵扣政策的,申报的设备类资产

账面原值不含增值税;若申报的固定资产在入账时不符合增值税抵扣政策的,申报

的设备类资产账面原值含增值税。本评估报告中设备的评估原值中包含增值税,提

请相关报告使用方注意。

(二)产权资料瑕疵事项

委估车辆存在证载权利人与产权持有单位不符和无法提供车辆行驶证的事项。

1.证载权利人与产权持有单位不符:

车辆证载车主与实际产权人不符的车辆统计表

车辆名称及型

序号 车辆牌号 生产厂家 购置日期 证载车主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车辆现状 备注

郑州东海纸

1 豫 AR5856 红旗 CA7236AT 一汽马自达 2004-02 100,000.00 74,666.72 报废 抵债而来

业有限公司

2.无车辆行驶证:

无车辆行驶证的车辆统计表

序号 车辆牌号 车辆名称及型号 生产厂家 购置日期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车辆现状 备注

1 鄂 A00390 奔驰轿车 560 奔驰 2002-08 462,610.09 13,878.30 报废 抵债而来

2 京 A01001 奔驰 500SE 轿车 奔驰 2003-10 29,000.00 870.00 报废 抵债而来

3 都市高尔夫轿车 一汽大众 2003-10 55,000.00 1,650.00 报废

4 双排货客车 2003-04 31,700.00 951.00 报废

5 辽 F00266 林肯 无 报废 抵债而来

6 豫 L51607 昌河面包车 无 报废

7 昌河面包车 无 报废

产权持有单位承诺,上述车辆归企业所有,对于因该部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

纠纷与评估机构无关。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承诺,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和

未决诉讼事项。

(四)评估程序受到限制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由于企业停产无法对其进行开机运行检验,评估人员仅从设备外观、企业对设

备维护情况及企业设备管理人员的介绍确定设备状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数据及有关资料,委托方及产

权持有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

文件及相关资料由产权持有单位提供,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

承担法律责任。

2.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

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

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

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次评估结

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报告所述的原则确定的清算价值,没有

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

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

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非持续经营原

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

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的使

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公开。

(三) 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

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

除外。

(四)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使用

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0 月 31 日起计算,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止。

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本次委托方为本评估目的使用,评估报告未经核准或者备案,

评估结论不得被使用。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7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十三、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正式提出日期为2014年12月20日。

(此页以下无正文)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8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9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声 明.................................................................................................................................. 1

摘 要........................................................................................................................................ 2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4

二、 评估目的 ............................................................................................................................. 7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8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9

五、 评估基准日 ......................................................................................................................... 9

六、 评估依据 ............................................................................................................................. 9

七、 评估方法 ........................................................................................................................... 11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2

九、 评估假设 ........................................................................................................................... 13

十、 评估结论 ........................................................................................................................... 14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14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5

十三、 评估报告日 .................................................................................................................. 16

附件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 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声 明

一、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

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

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

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

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

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五、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

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

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 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

考依据。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在评估结论有效期限内用于评估报告中载

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七、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

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摘 要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4)第1446号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委

托,对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部单

位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为处置

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为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拟处置

第一生产基地的相关设备类资产。

评估范围为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拟处置的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

备类资产,主要包括1条造纸生产线、1台双棍洗浆机、集中打浆设备、沼气发电机、

1台汽轮机、车床等。账面价值4,855.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设备类账面原值8,342.20

万元,账面净值3,404.54万元,在建工程-设备类账面值1,450.47万元。

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0月31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非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

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成本法对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的设备类资

产进行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履

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具体包括: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

算等评估程序。

通过以上评估工作,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下,得出如下评估结

论:

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10月31日的账面值为4,855.02万元,评估值为

2,898.29万元,评估减值1,956.73元,减值40.30%。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

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资产评估报告须经备案(或核准)后使用,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经备案(或核准)后的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4年10月31日起,

至2015年10月30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3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

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4)第1446号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河南银鸽实

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将第一生产基地设备类资产处置给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

司集团内部单位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生产基地

申报的相关资产在2014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本项目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均为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约定

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

构。除上述之外,任何得到报告的第三方都不应被视为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机构

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也不对该等第三方因误用评估报告而产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一)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1.名称: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投资”)

2.股票代码:600069

3.注册资本:捌亿贰仟伍佰叁拾柒万肆仟壹佰肆拾肆圆整

4.实收资本:捌亿贰仟伍佰叁拾柒万肆仟壹佰肆拾肆圆整

5.法定住所:漯河市银鸽路中段

6.法定代表人:贾粮钢

7.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16929

8.主要经营范围:纸张、纸浆及其深加工产品、百货销售;技术服务、投资咨

询(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

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4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9.企业概况:

银鸽投资设立于 1993 年,是由原漯河市第一造纸厂、舞阳冠军集团公司、舞阳

县明宇盐化集团公司、舞阳云鹏集团公司、河南省漯河市彩色造纸有限公司共同发

起并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 12000 万股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7 年 4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第(1997)117 号、118 号文批准,银鸽投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000 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银鸽投资股本总额变更

为 16000 万股,其中发起人股 10400 万股,内部职工股 1600 万股,社会公众股 4000

万股。

1998 年 4 月,经河南省豫证券办字(1998)6 号文件审批,漯河经济发展投资总

公司分别与舞阳冠军集团公司、舞阳县明宇盐化集团公司、舞阳云鹏集团公司、河

南省漯河市彩色造纸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上述四家公司所持银鸽投资

的全部发起人法人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漯河经济发展投资总公司持有银鸽投

资 4005.60 万股股份,占银鸽投资总股本的 25.03%,为第二大股东。

1998 年 11 月,经财政部财国字(1998)32 号文件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第

(1998)120 号文件批准,银鸽投资按 10:3 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实际完成配股 2580

万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漯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配售 900 万股,社会公众股配售

1200 万股,内部职工股配售 480 万股。本次配股完成后,银鸽投资总股本增至 18580

万元。

1998 年 11 月,经河南省豫证券办字(1998)42 号文件审批,河南开祥电力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银鸽投资第二大股东漯河经济发展投资总公司所持

银鸽投资 4005.60 万股法人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南开祥电力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银鸽投资 4005.60 万股股份,占银鸽投资总股本的 21.56%,为银鸽投资第

二大股东。1999 年 11 月,银鸽投资按 10:10 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本次转增股份后,

银鸽投资总股本增至 37160 万元。

1999 年 12 月,银鸽投资名称由漯河银鸽制浆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银

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年 4 月 30 日,银鸽投资 4160 万股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

2002 年 10 月 8 日,经漯河市人民政府漯政[2002]51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

文[2002]173 号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151 号文件批准,

漯河市财政局持有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家股 14588.8 万股(占总

股本的 39.26%)无偿划转给漯河银鸽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漯河银鸽创新发展有限公

司为河南省漯河市财政局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漯河银鸽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更名为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过户手续于 2004 年 2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2003 年 7 月 1 日,河

南开祥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市经济发展投资总公

司和辽阳造纸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银鸽投资法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5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人股 8011.2 万股(占总股本的 21.56%)分别转让给上述三公司;其中,许继集团有

限公司受让 3685.52 万股(占总股本的 9.92%);漯河市经济发展投资总公司受让

2467.68 万股(占总股本的 6.64%);辽阳造纸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受让 1858 万股(占

总股本的 5%)。股权过户手续于 2003 年 8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2005 年 6 月 27 日,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与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银鸽投资社会法人股 3685.52 万股。2005 年 7 月 1 日双

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许继集

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成为银鸽投资第二大股东,持有银鸽投资社会法人股 3685.52

万股,占总股本的 9.92%。

2005 年 6 月 20 日,银鸽投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第二批股权分

置改革试点单位。2005 年 8 月 16 日,银鸽投资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为由原非流通股股东向原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送 4 股。方案实施后,银鸽投资股份总数不变,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原非流

通股 22600 万股转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776 万股,占银鸽投资总股本的

45.15%,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增加到 20384 万股,占银鸽投资总股本的 54.85%。

2007 年 8 月 6 日,银鸽投资以每股 7.06 元非公开发行 5460 万股,银鸽投资注

册资本变更为 42620 万元。

2009 年 5 月 25 日,银鸽投资非公开发行 124,049,429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银

鸽投资总股数增加至 550,249,429 股。 经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银鸽投资以

2010 年 6 月 18 日为股权登记日,以股本 550,249,4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合计转增 275,124,715 股,转增后银鸽投资总股本增加

至 825,374,144 股。

2011 年 1 月 16 日,漯河市人民政府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

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9 月更名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河南能源”)签署《漯河银鸽实业集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2011 年 7 月,

本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被无偿划转给河南能源,该

次划转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1】653 号文件的批准。

河南能源通过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银鸽投资 20.32%的股权,通过永城煤

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持有银鸽投资 4.96%的股权,共计持有银鸽投资 25.28%的

股份,成为银鸽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至基准日,银鸽投资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1 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67,709,690 20.32 A股流通股

2 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1,292,776 5.00 A 股流通股

3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40,950,570 4.96 A 股流通股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4 周风英 7,800,000 0.95 A 股流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稳健增

5 7,399,828 0.90 A 股流通股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卓国章 4,719,651 0.57 A 股流通股

7 全国社保基金—一组合 4,206,670 0.51 A 股流通股

8 陈学东 4,000,000 048 A 股流通股

9 郭锋 3,295,267 0.40 A 股流通股

10 杨兴甫 3,097,301 0.38 A 股流通股

合计 284,471,753 34.47 A 股流通股

10.第一生产基地概况

本次委估资产位于银鸽投资第一生产基地内,该基地为银鸽投资最早的造纸基

地,始建于 1967 年,近两年及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资产经营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0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7,676.04 74,160.52 86,866.12

负债总额 65,411.97 67,196.67 78,796.74

净资产 2,264.06 6,963.85 8,069.39

项 目 2014 年 1-10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60,086.57 100,023.84 103,226.85

利润总额 -6,266.38 -3,264.78 -6,042.61

净利润 -4,699.78 -1,105.54 -6,042.61

(二)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是同一法人单位。

(三)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以及按

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

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 评估目的

根据漯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促进协调发展的意见》

(漯政[2012]36 号)文件精神,银鸽投资按照漯河市政府的要求并结合整体生产经

营情况,研究后决定对第一生产基地实施整体停产。根据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银鸽第一

生产基地资产处置方案》,第一生产基地生产设备及制造工艺均已落后,不再异地整

体搬迁,将部分设备处置给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部单位。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反映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集团内部单位处置的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7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值,为实现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相关经济行为文件已经收录于本评估报告的附件中。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本次评估对象是银鸽投资拟处置的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

(二)评估范围为银鸽投资申报的拟处置的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主

要包括 1 条造纸生产线、1 台双棍洗浆机、集中打浆设备、沼气发电机、1 台汽轮机、

车床等。账面价值 4,855.02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设备类账面原值 8,342.20 万元,

账面净值 3,404.54 万元,在建工程-设备类账面值 1,450.47 万元。

详细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申报的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主要为已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停产、需拆除的 1 条

造纸生产线、集中打浆设备、发电设备等设备以及车辆和电子设备。

(1)机器设备

银鸽投资申报的拟处置的第一生产基地机器设备主要有 1 条造纸生产线、集中

打浆设备、沼气发电机、1 台汽轮机、车床。

打浆生产线,于 2007 年投产,主要设备有针叶双盘磨、阔叶双盘磨、针叶水力

碎浆机、阔叶水力碎浆机、链条机、控制及电气系统等,分布在集中打浆车间等。

1760 纸机生产线 1 条,分布在二车间,该条生产线技术和装备水平低、工艺落

后、属于淘汰落后产能,但设备经过技术改造,维护和保养工作完善,该机组在生

产过程中未出现过非正常停机,设备利用率较高,且拆除后能够组装使用。

4#发电机组是 6MW 背压式汽轮机组,于 2009 年调试后一直停用至今。

沼气发电机共 3 组,购置于 2011 年 11 月, 2 组可正常使用,另一组作为这 2

组的备件使用。

(2)车辆

申报的车辆共 5 项,购置于 2011 年至 2014 年间,车辆整体状况尚好。

(3)电子设备

申报的电子设备共 1 项,为 2011 年购置的 DELL 笔记本电脑,使用状况良好。

2.在建工程

申报的在建工程账面值 1,450.47 万元,主要为双棍洗浆机,主要于 2010 年及

2011 年购入,2012 年启用,2014 年 9 月停用,设备状况良好。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8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及具体评估对象实际状况,本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

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根据评估目的,委托方确定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0 月 31 日。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

六、 评估依据

(一) 经济行为依据

1. 漯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促进协调发展的意见》

(漯政[2012]36 号);

2.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鸽第一生产基地资产处置方案》;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3.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1 年 91 号令);

4.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

[1992]36 号);

5.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 200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第

14 号令);

6.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

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 号);

7.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 2003 年第 378 号令);

8.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2003 年 12

月 31 日);

9.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12 号令,2005 年 8 月

25 日);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9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10.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

[2006]274 号);

11.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

941 号;

12.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 号);

13. 《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豫人常[2002]13 号);

14. 《河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规范》(豫国资文[2004]40 号);

15.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

4.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5.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6.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7.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8.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9.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10.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11.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四) 权属依据

1. 车辆行驶证;

2. 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3. 其他与企业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合同、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 取价依据

1.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安装工程(2008 版)》;

2. 《河南建筑安装工程技术经济手册》;

3. 《2014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 294 号);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0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5.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

6. 评估人员现场座谈、勘察记录;

7. 评估人员市场调查所了解、收集的资料;

8. 其他相关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申报明细表;

2.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3.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漯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促进协调发展的意见》

(漯政[2012]36 号)文件精神,银鸽投资按照漯河市政府的要求并结合整体生产经

营情况,研究后决定对第一生产基地实施整体停产,第一生产基地生产设备及制造

工艺均已落后,不再整体异地搬迁,拟进行资产处置。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

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二) 成本法介绍

本项目的成本法是指通过估算评估范围内可继续使用设备资产拆除后重置成本

确定评估对象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1.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1)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

根据委托方的处置方案,委估资产拆除后仍然有使用价值。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拆除费用。

对生产年代久远,已无同类型型号的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则参照近期二手市场

行情确定评估值。

A.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含税购置价格

设备的重置全价为含税购置价,不考虑该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各种费

用,包括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资金成本和前期费及其他费用等。

B.成新率的确定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1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设备尚可使

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拆除费用

拆除费用主要是把委估设备拆整为零所发生的费用,以安装费用为基数进行测

算,而安装费用则根据相关工程定额进行测算。

(2)运输车辆

A. 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汽车之家网、太平洋汽车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评估基准日

的运输车辆价格,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及当地

相关文件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现行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

①现行含税购置价主要取自当地汽车市场现行报价或参照网上报价;

②车辆购置税按国家相关规定计取;

③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分别以车辆所处区域按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计取;

B. 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运输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 确定委估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然后根据以下公

式确定理论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

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对车辆各项指标进行判定,给出车辆

的勘察成新率。

取定成新率=(理论成新率×0.4+勘察成新率×0.6)×100%

C.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2.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本次委估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实际已完工且已经投入使用但未转入固定

资产的设备,按照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的评估方法评估。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我公司实施本次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2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1.有关各方就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制

订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2.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评估项目组人员

对委估资产进行了详细了解,布置资产评估工作,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

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1.听取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产的历史及

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设备类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

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对设备类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4.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6.对主要设备,查阅技术资料、决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对通用设备,主要

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资料,收集价格资料。

7.对企业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

8.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算。

(三)评估汇总阶段

对各类资产评估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

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与委托方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全

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反复

修改、校正,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评估委

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

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产权持有单位对确认申报评估的资产拥有完全的产权。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

以评估基准日申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未考虑资产可能的未付款情况,有关资产的

现行市价系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

3.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3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4.非原地持续使用假设:企业以拆零变现为目的,资产将被处置,资产在处置后,

资产通常无法在原地、原有方式继续使用;

5.变现最大效用假设:如果资产变现后有多种使用方式可供选择,以资产能够发

挥最大效用的情形进行评估;

6.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数据及有关资料均由产权持有单位提供,产权持有单位

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本次评估假设上述资料、数据均能真实、完

整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状况;

7.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

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 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10月31日,产权持有单位申报的委估资产账面值为4,855.02

万元,评估值为2,898.29万元,评估减值1,956.73元,减值40.30%。评估结果详见下

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3,404.54 2,160.47 -1,244.07 -36.54

其中:机器设备 3,361.49 2,116.01 -1,245.48 -37.05

车辆 42.74 44.19 -1.45 3.40

电子设备 0.31 0.29 -0.04 -14.18

在建工程-设备 1,450.47 737.82 -712.65 -49.13

资产总计 4,855.02 2,898.29 -1,956.73 -40.30

评估结果详见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及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一)若申报的固定资产在入账时符合增值税抵扣政策的,申报的设备类资产

账面原值不含增值税;若申报的固定资产在入账时不符合增值税抵扣政策的,申报

的设备类资产账面原值含增值税。本评估报告中设备的评估原值中包含增值税,提

请相关报告使用方注意。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承诺,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和

未决诉讼事项。

(三)评估程序受到限制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4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由于企业停产无法对其进行开机运行检验,评估人员仅从设备外观、企业对设

备维护情况及企业设备管理人员的介绍确定设备状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数据及有关资料,委托方及产

权持有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

文件及相关资料由产权持有单位提供,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

承担法律责任。

2.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

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

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

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次评估结

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报告所述的原则确定的清算价值,没有

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

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

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非持续经营原

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

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的使

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公开。

(三) 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

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

除外。

(四)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使用

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0 月 31 日起计算,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止。

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本次委托方为本评估目的使用,评估报告未经核准或者备案,

评估结论不得被使用。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5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十三、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正式提出日期为2014年12月20日。

(此页以下无正文)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第一生产基地部分设备类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7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银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