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
作为鼎立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
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兼顾了股东合
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利润分配政策,有利
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鼎立股份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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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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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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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兆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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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法善
2015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