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5-040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新华锦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面对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24 日以来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跌幅超过
30%的非理性状况,控股股东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 号”文关于
鼓励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股票等方式稳定
股价的精神,一直在研究探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
东利益的措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
出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2015 年 8 月 2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鲁锦集团”)通知,鲁锦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基于对新华锦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鲁锦集团将以逐期增持的实际
行动来长期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并计划自新华锦股票本次复牌起六个月内,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采取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券商收益互换产品、资管计划等)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本次
拟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新华锦总股本的 2%,后续鲁锦集团将根据公司未
来发展和市场情况做出进一步增持的相关计划。
二、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增持行为符
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鲁锦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新
华锦股份。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持续关
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