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药业: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上交所 2015-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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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671 公司简称:天目药业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天目药业 60067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程登科

电话 0571-63722229

传真 0571-63715400

电子信箱 3025721263@qq.com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68,977,972.13 285,643,496.04 -5.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3,155,681.33 78,736,796.66 -7.09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856,902.48 -2,242,485.38 17.19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43,531,258.13 85,574,697.28 -49.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581,115.33 -631,450.02 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219,520.56 -1,036,466.48 不适用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3488 -0.8090 不适用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58 -0.0052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458 -0.0052 不适用

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75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份数量

股份数量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长 未知 13.26 16,143,825 0 无 0

城汇理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融基金-银河证券-中融 未知 9.91 12,063,180 0 无 0

基金-长城汇理并购 1 号资

产管理计划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 其他 7.86 9,567,950 0 无 0

平安银行-平安汇通磐海

创盈 4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

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 其他 7.43 9,053,600 0 无 0

伙)

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 其他 5.15 6,277,213 0 无 0

伙)

深圳城汇投资企业(有限合 其他 3.84 4,673,850 0 无 0

伙)

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 其他 2.99 3,637,943 0 无 0

-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杨岚 未知 1.92 2,343,697 0 无 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未知 1.25 1,521,950 0 无 0

融智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金信托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 未知 1.13 1,377,389 0 无 0

104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大股东中,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长

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城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为一致行动人。财通基金-招商银行-长城汇理 1 号资

产管理计划、中融基金-银河证券-中融基金-长城汇理并

购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

资本长城汇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披露外,公司概不知悉上述其他股东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关系。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 公司股东杨岚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422400 股外,还通

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过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有 1921297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43697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92%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医药行业增速放缓。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系列改革持续深化,

医保控费、药品招标降价,医院和零售两大销售渠道增长缓慢。与此同时行业生产成本上升,进

一步挤压盈利空间。

公司面临 GMP 改造压力。根据国家要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在 2015 年底必须全部通过 2010

版 GMP 认证的有关规定,公司总部临安厂区固体制剂、液体制剂 5 个剂型于 2 月 12 日起停产实

施 GMP 改造,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全面停产进行整体搬迁改造并进行 GMP 认证,子

公司黄山薄荷药业公司原料药生产线停产进行 GMP 改造,药品生产不能正常进行,公司主营业务

受到了严重影响。

在内外双重不利因素影响下,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明显下滑,2015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4353.13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49.13%;实现利润总额-521.62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216.62%;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8.11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783.86% 。

一、2015 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面对药品政策不利环境,公司全体员工在一支强而有力的经营管理班子带领下,克难攻坚,以“以

中药现代化为目标,服务大众健康”为使命,持续加大技术改造认证,完善内控管理,努力实现

“打造一流药企,成就百年天目”的企业愿景。

1、 持续加大技术改造认证

2015 年是公司技术改造与 GMP 认证之年,除浙江天目生物公司外,公司总部临安生产区及黄山

天目药业公司、黄山薄荷药业公司、天工农贸大厦都在进行技术改造及药品 GMP 认证:

(1)黄山天目药业公司一期 GMP 认证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5 月 19 日顺利通过了安徽省

药监局的现场检查,2015 年 6 月 24 日起安徽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发布第 151 号 GMP 认证审

查公示,对黄山天目药业 GMP 认证进行了公示,截止 2015 年半年报发布时,已取得《GMP 证书》;

(2)黄山薄荷药业公司原料药生产线已完成 GMP 硬件改造、软件资料准备,截止 2015 年半

年报发布时, GMP 认证申报资料已被安徽省药监局正式受理;

(3)公司总部超青生产线于 2015 年 1 月底取得了浙江省药监局颁发的《GMP 证书》;

(4)天工商贸大厦已全面暂停营业搬迁至临时过渡市场营业,市场提升改造施工图设计等相

关前期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即将进入施工阶段。

2、完成药品再注册

公司所有药品品种已全部完成再注册申报、并取得了再注册证。结合再注册技术要求,公司重点

产品珍珠明目滴眼液完成了工艺变更申报工作。

3、完善内部控制管理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修订颁布了《公司内部控制刚要》、《财务审计实施办法》

等十三个内控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了《内控手册》的编制工作。

二、下半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1、营销工作方面,黄山天目药业公司主导产品河车大造胶囊等恢复正式生产与销售后,营销

管理中心将集中精力做好市场对接与恢复工作;做好超青营销,力争使其成为公司一个新的增长

点;抓好中秋节保健品生产与销售;

2、技术改造与 GMP 认证工作,是公司 2015 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务必全力以赴,责任到人,

奖罚分明,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黄山天目精密筹划,在面临人员、用电容量不足以及锅炉煤改

气等矛盾和困难情况下,确保生产与二期 GMP 认证工作两不误;黄山薄荷药业公司原料药 GMP

认证力争一次性通过、年内取得 GMP 证书;进一步加强总部整体 GMP 改造工作进度;切实做好

天工

商贸大厦提升改造工作,确保在 2015 年 12 月 1 日前项目竣工并通过“四星级农贸市场”验

收,年底前顺利完成市场回迁。

3、生产管理方面,克服技术改造与生产的矛盾,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生产,保证销售的需要;

严格按 GMP 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在我心中,产品质量在我手中”的质量理念

和意识;推行全面成本管理,紧抓节能降耗,想方设法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4、企业管理工作方面,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继续完善各项

企业管理制度,编制出台《内部控制手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能,规范企业运

作。

5、因公司正处于立案调查过程中,听证程序已完成,但尚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董事

会将积极督促公司配合调查工作,争取早日结案。

公司将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改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执行力,脚踏实地,抓好公司经

营管理,改善经营质量。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公司在 2014 年年报披露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的遗漏和财务报表差错的情况,公司已按照要

求进行了更正补充。造成差错更正的具体原因及影响详见《关于年度报告补充披露及更正公共》

(公告编号:临 2015-056),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母公司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

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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