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就提交公司第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涉及的高
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被提名人任职
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
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第八届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汉辉 陈益平 陈 超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