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15-030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8 月 18 日、8 月 19 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2、经向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确认,除已披露
的相关事项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
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
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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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部》为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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