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
况及整体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充分考虑
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有利于持续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
期投资理念,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我们同意该议案,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丁宝山 潘一欢 高慧 张康宁
2015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