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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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15-07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拟提供担保金额 6 亿元;除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其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交易情况简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

名城”)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

富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甘肃名城发

放贷款人民币 6 亿元,贷款期限为 24 个月,借款用途为“兰州大名

城二期”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借款利率为经双方协商并参照贷款

基准利率而确定的固定年利率。

为保证上述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公司以持有的甘肃名城 100%

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同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相关

控股子公司以持有的土地及地块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甘肃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3 年 8 月 23 日,

注册资本:1 亿元,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高新区东部科技新城城

投大厦 308 室,法定代表人:林矗,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建

造、销售商品房(以上项目国家禁止及须取得专项许可除外)。

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

合 计 10,000 100

三、交易及担保事项具体内容

1、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甘肃名城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深圳平安大华汇

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甘肃名

城发放贷款人民币 6 亿元,贷款期限为 24 个月,借款用途为“兰州

大名城二期”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借款利率为经双方协商并参照

贷款基准利率而确定的固定年利率。

2、担保事项:

(1) 为保证上述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公司以持有的甘肃名城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 为保证上述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

2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与委托贷款有关

的费用、债权人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代

理费、强制执行公证费、保全费、司法鉴定费、送达费、评估费、翻

译费等)以及其他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

(3)为保证上述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相

关抵押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宗地编

号为 GG1323 的土地和宗地编号为 GG1324 的土地,及上述地块上在

建工程(如有)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宗地编

号为 GG1332 的土地及地块上在建工程(如有)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宗地编

号为 GG1333 的土地及地块上在建工程(如有)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玖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宗地编

号为 GG1339 的土地和宗地编号为 GG1340 的土地,及上述地块上在

建工程(如有)提供抵押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借款及担保一项议案。本

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对担保事项

的决策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林永经、郭成土、张白、马洪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

3

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

决策范围,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

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为支持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公司子公司为

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上市公司利益,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

事项。

六、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101.7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2.91%(公司外担保事项均经公司 201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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