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上交所 2015-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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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496 公司简称:精工钢构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精工钢构 600496 长江精工、G精工钢

、长江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月华 张姗姗

电话 021-31215599-6858 0564-3631386

传真 021-31215599-6870 0564-3630000

电子信箱 600496@jgsteel.cn 600496@jgsteel.cn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10,002,698,737.77 9,789,062,972.17 2.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471,294,641.39 3,370,871,325.98 2.98

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1-6月) 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312,529.30 48,489,798.20 -93.17

量净额

营业收入 3,278,708,963.52 2,970,116,564.23 1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8,324,878.55 115,200,260.58 11.39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3,165,816.01 83,359,975.79 35.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5 4.93 减少1.18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50 0.0817 4.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50 0.0817 4.0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50,06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量

数量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 24.17 365,069,604 质押 355,685,000

司 国有法

财通基金-民生银行 其他 3.59 54,284,023 54,284,023 无

-曙光 1 号资产管理计

赵嘉馨 境内自 3.56 53,720,831 质押 53,720,831

然人

交银施罗德资产-交 其他 2.91 44,000,000 44,000,000 无

通银行-交银施罗德

资管进取 3 号资产管理

计划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 其他 2.18 33,000,000 33,000,000 无

富-浦发银行-平安

汇通浦发广州汇垠澳

丰 3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 其他 1.79 27,076,923 27,076,923 无

-富春 99 号资产管理

计划

六安市工业投资发展 国有法 1.58 23,881,174 无

有限公司 人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 其他 1.46 22,000,000 22,000,000 无

限公司-自有资金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其他 1.32 19,900,978 无

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

易专用证券账户

财通基金-民生银行 其他 0.83 12,503,595 12,503,595 无

-曙光 2 号资产管理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前十名股东中财通基金-民生银行-曙光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说明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 99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民生银行-曙光 2 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公司

第一大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方朝阳存在关联关系,方

朝阳为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知其他股东是

否有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 年上半年,公司秉承“创新思维求变革 结果导向强执行”的年度经营思路,坚持技术

创新,加快推动公司业务战略升级。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2.79 亿元,同比增长 10.39%;

营业利润 1.33 亿元,同比增长 37.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8 亿元,同比增长 11.39%;

钢结构产量 26.83 万吨,同比增长 7.19%。公司在发展业务规模的同时适度控制订单风险,实现

业务承接额 30.57 亿元,同比有所下降。具体如下:

1、业务承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承接业务 30.57 亿元,其中国内钢结构业务承接额为 22.08 亿元,占比

72.22%。工业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在国内钢结构业务中占比分别为 70.45%、16.86%、12.69%。

其他业务中,幕墙业务承接额占比为 18.24%,海外业务承接额占比为 9.17%。

报告期内,工业建筑市场上,公司继续贯彻新兴行业和高端客户战略,保持业务稳定发展:

例如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公司先后承接了广州汽车、长安汽车等 15 个项目;物流园区工程方面,

公司除继续保持与普洛斯、京东、宇培、苏宁云商、唯品会的战略合作关系外,新开拓了海尔、

国药控股、万科物流等知名企业,在细分市场继续处于领先地位。报告期内,海外业务在“一带

一路”政策的带动下也发展稳健。

2、绿色集成建筑进展情况

公司一直致力于由“建筑钢结构建造商”向“钢结构建筑集成服务商”升级,积极发展绿色

集成建筑,2014 年,公司《GBS 预制装配式多层钢结构集成建筑应用技术规程》获得浙江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并发布实施,同时,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得资金 4.45

亿元用于绿色集成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均为公司绿色集成建筑体系的市场化推广和发展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日,公司中标梅山江商务楼 A 区、B 区工程,项目金额约 3.85 亿元,将采用公司自主研发

的绿色集成建筑系统,以总包身份承建。该项目的承接,标志着精工 GBS 绿色集成建筑体系已全

面进入市场推广阶段,其技术的可行性、安全性、经济性均获得了巿场的认可。此项目的中标将

具有行业示范性,有助于加快公司业务增长速度,推动公司战略升级。

3、 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巩固与提升了公司在业内的品牌形象:获得

国家级 QC 成果 2 项、省级 QC 成果 5 项、市级 QC 成果 3 项,获得专利 27 项、省级科技成果

12 项。

工程奖项方面,公司承建的珠海歌剧院、吉林大剧院、绍兴县体育中心、东营奥体中心、合

肥南站等 12 项工程荣获中国钢结构金奖,南宁机场金属屋面工程荣获金禹奖。

4、资本市场运作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和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为此,报告

期内,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根据发展战略启动了公司债及可转债发行计划。

目前,公司 5 年期公司债项目(附第三年末上调利率选择权)已通过审核并发行完毕,募集

资金 6 亿元,发行利率 5.2%,低于 3 月末已到期的 7 亿元 2011 公司债利率 6.3%,也低于同期 3

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盈利能力;同时,公司拟公开发行 7 亿

元可转换公司债项目,已向证监会提交了申请,目前正处于审核流程中。项目募集资金拟用于中

国西部国际博览城(一期)钢结构及屋面制作项目和 65MW 光伏电站 BT 项目。其中,中国西部国

际博览城项目的承接将为公司拓展西部地区业务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司承接重大

项目的能力和经验;65MW 光伏电站项目的承接,将有助于公司积累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的实践经

验,提高公司在光伏电站业务上的竞争力,增强公司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的实力,推动公司实现

“钢结构建筑系统集成商”的战略目标。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278,708,963.52 2,970,116,564.23 10.39

营业成本 2,734,309,259.83 2,514,805,125.22 8.73

销售费用 60,284,009.96 51,498,961.19 17.06

管理费用 227,741,303.04 181,847,983.09 25.24

财务费用 74,648,273.84 84,154,512.94 -11.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2,529.30 48,489,798.20 -93.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40,577.26 -105,712,489.79 88.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281,209.27 -154,747,033.98 50.06

研发支出 102,662,748.55 86,937,614.20 18.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供应商付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去年同期有投资联营企业和子公司购土地影

响,本期没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期末银行借款金额增加影响。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2 日发行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简

称"11 精工债",代码"122122"),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本期公司债

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利率 6.30%。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11 精工债"的还本付息工作,并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摘牌。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 2014 年 6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68 号),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 10,000 万股,并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3、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拟发行 6 亿元公司债及 7 亿元可转换债券。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债券取得到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 1203 号),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发行结束,发行总额 6 亿元,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

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 5.20%;公司拟发行的 7 亿元可转

换债券申请已提交中国证监会,并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151278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

理通知书》。

4、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和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发行期限为两年,总额不超过 2 亿元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上述理财直接融资工作的发行,实际发行总额为 1.8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两

年,发行利率 6.60%。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 年度报告中,公司披露 2015 年的计划业务承接额为 130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适度控

制订单风险,更注重承接有利润、质量好的订单,实现业务承接额 30.57 亿元,完成预定目标的

23.52%。有关业务承接的分析,请见本节“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钢结构行 3,243,571,627.00 2,717,081,079.00 16.23 10.50 8.72 增加 1.37

业 个百分点

紧固件及 20,675,873.00 13,514,000.00 34.64 3.26 5.89 减少 1.62

设计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轻型钢结 1,224,957,311.00 1,053,612,478.00 13.99 34.99 30.37 增加 3.05

构 个百分点

空间大跨 543,066,578.00 449,374,962.00 17.25 -1.72 -1.58 减少 0.12

度钢结构 个百分点

多高层钢 911,543,897.00 744,857,771.00 18.29 -7.33 -9.42 增加 1.89

结构产品 个百分点

围护及幕 564,003,841.00 469,235,868.00 16.80 14.66 13.85 增加 0.59

墙系统 个百分点

紧固件及 20,675,873.00 13,514,000.00 34.64 3.26 5.89 减少 1.62

设计 个百分点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东北地区 152,458,250.00 74.07

华北地区 400,916,532.00 -19.71

华东地区 1,137,321,402.00 -14.94

华南地区 591,111,351.00 58.49

西南地区 462,774,709.00 167.63

西北地区 105,263,082.00 25.76

华中地区 308,219,250.00 35.16

国外 106,182,924.00 -38.96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集成服务优势

公司是集设计、加工及施工于一体的钢结构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钢结构业务的基

础上,逐步积累了屋面系统、墙面系统、幕墙系统及楼面系统等多方面的设计、生产能力,同时

形成了经验成熟的跨领域研发及管理团队,能够同时满足客户对项目工期、产品质量、节能环保

及投资成本等多个层次的要求,具备提供定制化、集成化解决方案的实力。

公司自主研发的绿色集成建筑体系在近年来取得了重大突破,从公司自用的科研楼示范,绿

色集成建筑体系通过三新产品(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论证,到企业技术标准获批并发布实

施,从公司获得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资质到绿色集成建筑科技产业园的启动建设,这一系列的突

破为公司绿色集成建筑体系扫清了技术、标准、资质、产能等市场化推广障碍。在此基础上,报

告期内,公司利用自主研发的绿色集成建筑体系承接到梅山江商务楼 A 区、B 区工程,项目金额

约 3.85 亿元,标志着精工 GBS 绿色集成建筑体系已全面进入市场推广阶段,其技术的可行性、安

全性、经济性均获得了巿场的认可。

2)业务协同优势

公司先后整合了行业领先的金属围护系统企业(上海精锐)和幕墙企业(金刚幕墙),并组

建了光伏业务的团队,产业链不断延伸。各业务板块之间共享营销、渠道、技术等资源的同时,

公司在集团层面不断地加强优势资源的整合力度,协同效应凸显,并通过各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

提升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建筑集成的优势。

3)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的研发和实践经验积累,公司形成了以"精工八大技术体系"为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

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衍生出业内领先的专有技术、工法和科技成果,为巩固公司的行业龙头

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拥有国家技术中心 1 家,高新技术企业 8 家,报告期内获得国家级 QC

成果 2 项、省级 QC 成果 5 项、市级 QC 成果 3 项,获得专利 27 项、省级科技成果 12 项,为实

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提供了技术保证。

4)品牌优势

公司坚持高端市场定位,先后承接了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地标性建筑和知名企业工程,以良好

的品质赢得了市场口碑。报告期内,公司承建的珠海歌剧院、吉林大剧院、绍兴县体育中心、东

营奥体中心、合肥南站等 12 项工程荣获中国钢结构金奖,南宁机场金属屋面工程荣获金禹奖。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为 0 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活动 占被投资公司权 备注

益的比例(%)

精工国际钢结构(沙 生产和销售轻型和 99.91 经董事长审批同意,由

特阿拉伯)分公司 高层钢结构和新型 公司控股子公司精工国

墙体材料,设计、施工 际钢结构有限公司投资

和钢结构的安装。 100 万里亚尔设立精工

国际(沙特阿拉伯)分

公司。

精工国际(泰国)有 设计、生产、销售、 99.93 经董事长审批同意,由

限公司 安装,轻型钢结构产 公司控股子公司精工工

品、集成建筑用和高 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投

层建筑用钢结构产 资 250 万泰铢设立精工

品。 国际(泰国)有限公司。

(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已使

募集 募集 已累计使用募 尚未使用募集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

募集资金总额 用募集资金总

年份 方式 集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 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非公 中 30,000 万元用临时补充

2014 开发 845,000,000.00 20,896,488.29 393,045,413.98 438,923,572.62 流 动 资 金 , 剩 余

行 138,923,572.62 元(含利息

收入)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合计 / 845,000,000.00 20,896,488.29 393,045,413.98 438,923,572.62 /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9,172,069.63 元。(公

告编号:2014-065)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

编号:2014-066)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告编号:

说明 2015-030)

3、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三次

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14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将绿色集成建筑科技产业园项

目实施主体由精工钢构变更为浙江绿筑建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和绍

兴精工绿筑集成建筑系统工业有限公司,此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

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变更。(公告编号:2014-078)报告期公司进行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及募集资金分配事宜。

(公告编号:2015-042)

5、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及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未来根据募集资金承诺项目的建设进

度陆续投入项目使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原

募集资 募集资 是否 项 预 是否 未达到

是否 募集资 产生 因及募

承诺项 金本报 金累计 符合 目 计 符合 计划进

变更 金拟投 收益 集资金

目名称 告期投 实际投 计划 进 收 预计 度和收

项目 入金额 情况 变更程

入金额 入金额 进度 度 益 收益 益说明

序说明

绿色集

成建筑 该项目

科技产 否 44,500 573.43 773.47 是 还在建

业园项 设中

该项目

重型异

在试运

型钢结 已

1,516. 14,895 -122. 行期,

构生产 否 15,000 是 完 否

22 .08 71 暂时未

基地(二 工

达到收

期)

2,089. 15,668

合计 / 59,500 / / / / / /

65 .54

①绿色集成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利润率为 18.75%,投资回收期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 为 5.5 年,目前,该项目还在建设中。

情况说明 ②重型异型钢结构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投资利润率 21.60%,投资

回收期为 5.37 年,目前该项目在试运行期,暂时未达到收益。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主要产品、服

公司名称 行业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浙江精工钢

工程承包、构

结构集团有 建筑业 68656.6 万元

件加工 454,320.26 99,049.30 5,749.82

限公司

美建建筑系

工程承包、构

统(中国)有 建筑业 1100 万美元

件加工 98,692.72 39,973.46 1,682.81

限公司

精工国际钢

工程承包、构

结构有限公 建筑业 3990 万港元

件加工 46,779.63 21,723.91 4,582.79

湖北精工钢

工程承包、构

结构有限公 建筑业 500 万美元

件加工 32,812.48 2,072.91 1,372.31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新增子公司精工国际钢结构(沙特阿拉

伯)分公司、精工国际(泰国)有限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

出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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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精工钢构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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