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2015-040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
号,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五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建华提议召开并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
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
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定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母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379,773,244.37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4,770,602.95元。
公司监事会同意进行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008,163,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00,816,369.20元。2015年中期不进行送股或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继续借支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披露的2015-043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3,037,466元。”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8,163,692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本结构为:股本总额为59,303.7466万股,其中人民币普
通股52,847.9066万股(占总股本的89.11%),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6,455.84万
股(占总股本的10.89%)。”
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本结构为:股本总额为1,008,163,692股,其中人民币普
通股898,414,344股(占总股本的89.11%),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09,749,348
股(占总股本的10.8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