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1 证券简称:海信科龙 公告编号:2015-034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5 年 8 月 17 日下午,多家网络媒体发布了《顾雏军再开平反发布会:诉
海信科龙等公司索赔 489.61 亿元》等有关报道,涉及主要事项如下:
(一)顾雏军起诉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青岛海信空调
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团等公司要求高达
489.61 亿元赔偿金额。
(二)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中院」)目前已经受理了该案。
二、澄清说明
本公司在佛山中院诉讼格林柯尔系的案件已在 2009 年 9 月之前早已全部终
审胜诉,目前执行程序已基本终结,仅剩相关利息未能收回,当前法院的执行程
序只涉及相关利息的分配事宜。
顾雏军及格林柯尔系公司等三主体滥用诉权,借法院利息分配之机,以所谓
的“执行异议分配方案之诉”为借口,无视法律对执行异议之诉的相关规定,既
未以执行人为诉讼主体,也不以利息分配为诉讼理由,却针对与本案完全无关的
其他主体,提出了毫无事实根据的所谓 489 亿的荒唐诉讼。即使佛山中院按程序
受理其“执行异议”诉讼,但任何与“利息款”执行无关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的诉求不可能被法院审理,更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本公司从媒体获悉,顾雏军近日发表了一些子虚乌有、毫无事实依据之言论。
如报道属实,则形成对本公司及海信集团相关公司的严重诋毁和名誉伤害,本公
司及海信集团相关公司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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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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