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提交的《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5 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桢、刘斌、沈岳青
2015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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