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宣传和沟通,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
体系,规范公司新闻系统发布工作,为公司发展赢得广泛的理解和支
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新闻发言人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
则,按照“权威、及时、准确、灵活”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三条 新闻发言人工作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展示良好企业
形象。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新闻发言人由董事会秘书担任,代表公司对外发布
新闻。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二)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问答口径;
(三)主持新闻发布会;
(四)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六条 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管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新闻
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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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外部舆情,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
传的新闻事件,提请新闻发言人审核批准后对外发布信息;
(二)梳理内部工作情况,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的新闻发布需求,
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三)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策划方
案,会同相关部门起草新闻发言稿;
(四)做好新闻发布的会务工作;
(五)协调相关部门参加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六)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向新闻发言人反馈信
息,提出工作建议;
(七)完成上一级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
(八)完成公司新闻发言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
第八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急性新闻发布。应急新闻发布工作是指针对各类突发事
件可能涉及或已经涉及公司形象的负面报道进行的新闻发布工作。发
布突发事件的事实、处理情况、处理效果等信息内容;
(二)展示性新闻发布,发布公司战略方针、中心工作和重大举
措等,集中传播公司发展规划、优质产品、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等企
业核心价值观,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企业良好形象;
(三)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解疑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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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新闻发布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和国家、公司有关保
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和公司秘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
以公司名义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或对外发布新闻和信息。
第十条 新闻发布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新闻发布会;
(二)新闻通报会(包括记者招待会等);
(三)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
(四)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五)公司官网、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
(六)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第四章 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审批管理。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
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出,由董秘审核批准后,报请股份公司董事长
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新闻发布的工作程序:
(一)明确发布主题。根据新闻发布计划和工作需要、突发应急
事件分析结果或社会舆情分析结果,以及媒体采访要求等情况,由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提出发布需求,执行审批程序,明确新闻发布主题。
(二)收集发布资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新闻通稿和背景材
料。新闻通稿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
散发;背景材料应根据一个时期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
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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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发布方案。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适当的新闻发布时机和形式,制定相应的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协
调相关部门,报新闻发言人审核。
(四)邀请相关媒体。根据发布需要,邀请相关新闻媒体。
(五)实施新闻发布。以公司名义召开的发布会,一般由新闻发
言人发布,也可邀请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发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
效。
第十四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制度,报
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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