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5-04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摄制电视剧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1、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皖新传媒”或“乙方”)与
六六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六六传媒”或“甲方”)签订了《合作摄制
电视剧协议》。共同合作投资拍摄影视剧《女不强大天不容》,该影视剧制作总预算
为 1.2 亿元。其中:皖新传媒投资约 3600 万元,占股 30%;六六传媒投资约 8400
万元,占股 70%。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本次交易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审议批准,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
六六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310110000666395;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文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文艺创作,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影视器材、服装道具的租
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
三、合同标的的情况
1、名称:《女不强大天不容》(以《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载明的名称为准)。
2、集数:40 集,每集45 分钟(最终集数以《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中确定的集
数为准)。
3、编剧:六六。
4、主创人员:导演:余淳;主演:海清、杜淳、张译、陈小艺。
5、制作周期:甲方保证不迟于2015 年12 月31 日前全面完成本剧的拍摄和制
作工作。
四、合同主要条款
1、 报批送审
乙方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负责本剧的各项备案/立项、报批
手续,并负责取得本剧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甲方保证在整个备案/立项、报批
手续的过程中根据需要及时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2、参展、评奖
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本剧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参展、参与评奖工作。荣誉归属
乙方。
3、总收入的结算和分配
本剧总收入是指与本剧相关的一切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约定的发行收入以及本
剧维权获得的赔偿中应计入本剧总收入的部分等。
乙方支付完全部投资款后满18 个月后的5 个工作日内,甲方保证无条件立即归
还乙方投资的全部本金人民币3600万元及对应的银行18 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
息。甲方用其在本剧中的投资以及相应的投资回报作为担保保证。
在本剧有盈利且盈利率超过乙方所收取利息的利率时,甲方需另行按照乙方实
际出资比例支付乙方在该剧盈利情况下的后续收益,乙方的投资回报率最高为其实
际出资额的15%。
五、合同风险提示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变动的可能性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