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关于签订《合作摄制电视剧协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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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5-04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摄制电视剧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1、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皖新传媒”或“乙方”)与

六六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六六传媒”或“甲方”)签订了《合作摄制

电视剧协议》。共同合作投资拍摄影视剧《女不强大天不容》,该影视剧制作总预算

为 1.2 亿元。其中:皖新传媒投资约 3600 万元,占股 30%;六六传媒投资约 8400

万元,占股 70%。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本次交易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审议批准,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

六六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310110000666395;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文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文艺创作,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影视器材、服装道具的租

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

三、合同标的的情况

1、名称:《女不强大天不容》(以《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载明的名称为准)。

2、集数:40 集,每集45 分钟(最终集数以《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中确定的集

数为准)。

3、编剧:六六。

4、主创人员:导演:余淳;主演:海清、杜淳、张译、陈小艺。

5、制作周期:甲方保证不迟于2015 年12 月31 日前全面完成本剧的拍摄和制

作工作。

四、合同主要条款

1、 报批送审

乙方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负责本剧的各项备案/立项、报批

手续,并负责取得本剧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甲方保证在整个备案/立项、报批

手续的过程中根据需要及时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2、参展、评奖

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本剧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参展、参与评奖工作。荣誉归属

乙方。

3、总收入的结算和分配

本剧总收入是指与本剧相关的一切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约定的发行收入以及本

剧维权获得的赔偿中应计入本剧总收入的部分等。

乙方支付完全部投资款后满18 个月后的5 个工作日内,甲方保证无条件立即归

还乙方投资的全部本金人民币3600万元及对应的银行18 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

息。甲方用其在本剧中的投资以及相应的投资回报作为担保保证。

在本剧有盈利且盈利率超过乙方所收取利息的利率时,甲方需另行按照乙方实

际出资比例支付乙方在该剧盈利情况下的后续收益,乙方的投资回报率最高为其实

际出资额的15%。

五、合同风险提示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变动的可能性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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