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之独立意见[一]

来源:上交所 2015-08-13 15: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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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临 2015-025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之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

为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第二届董事会成

员及监事会成员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

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提名黄金祥先生、葛坤兴先生、

过学军先生、周志广先生、陈永贵先生、何王珍女士、王博先生、姚王信先生、

杨光亮先生等九人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博先生、姚王信先生、杨

光亮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小兵先生、李嵘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

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候选人提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三、经审阅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上述

董事、监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

有《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资

格和能力。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事宜,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监事会换届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叔宝、冯秀珍、丁有钢

二O一五 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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