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7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客运车辆投放项目”投放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洲股份”)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以 9 票赞成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客运车辆投放项目”投放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经营层在使用募集资金投放客运车辆时,根据班线客运发展计划
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情况,对《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中该项目的原有投资计划在新增或更新线路、数量、车型、
单价、金额、座位数等方面进行合理调整,投放期限进行适当延长;同时,
同意公司经营层对已使用募集资金投放的客运车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
要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情况在公司内部运营线路间进行合理调剂。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该事项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2 号文”核准,公司
于 2012 年 6 月 1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6 元,共募集资金 42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3,057,495.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70,942,504.29 元。该项募集资金
已于 2012 年 6 月 6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
“天职京 ZH[2012]1492 号”《验资报告》审核。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发行募集资金将用
于投资建设客运车辆投放项目、货运车辆投放项目等四个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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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72.2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资 建设期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年)
1 客运车辆投放项目 10,505.00 2
2 龙岩公路主枢纽改造建设项目 9,811.10 2
3 货运车辆投放项目 5,100.00 2
4 武平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5,156.13 1
二、调整客运车辆投放项目投放计划的情况
(一)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增及更新营运客车,新增车辆全部在新增班
线上使用,更新车辆为选择性更新,即在所有需要更新的车辆中选取公司
本部和分公司车辆进行更新。项目计划新增及更新营运客车共 189 辆,在
两年内实施,其中第 1 年投资 4,835 万元,营运客车新增 40 辆、更新 52
辆;第 2 年投资 5,670 万元,营运车辆新增 36 辆、更新改造 61 辆,总
投资 10,505 万元。”(具体投放计划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31 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
(二)项目投资进度
该项目在公司上市前即已开始实施,原计划两年实施完毕,但在实施
过程中,因多方面因素影响,为确保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健推进和募
集资金效益的最大化,避免迅速扩张引致的投资风险,本着对公司利益、
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慎决策,将
该项目的投放期限由 2014 年 6 月延期至 2015 年 6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放期限的公告》)。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余额为 3,004.56
万元(含利息收入),本项目的投资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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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客运车辆投放项目 10,505.00 7,848.18 74.71%
(三)调整项目投放计划和延长投放期限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原投资计划在新增或更新线路、
数量、车型、单价、金额、座位数、投放期限等方面对该项目均进行了严
格规定,但因受公司经营区域内近年高速铁路、动车、高速公路陆续开通
以及经济大环境变动等因素导致的客流量变化的影响,原计划中部分班线
如继续投放将导致亏损,部分班线可选择投放座位数较少、单价更低的车
辆,部分班线需增加投放车辆数或车辆级别,部分班线需延伸或缩短运营
距离,部分班线可以从公司内部调剂车辆使用。公司若继续按照《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投放计划和期限实施该项目,将与市场真
实需求不相符合,势必将导致部分班线资源浪费而另一些班线投资却得不
到满足,均将使得该项目整体投资效益受到一定影响,不利于实现募集资
金效益的最大化。
因此,本着对公司利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公司拟同意经营层在
使用募集资金投放客运车辆时,根据班线客运发展计划与实际生产经营需
要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情况,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
该项目的原有投资计划在新增或更新线路、数量、车型、单价、金额、座
位数等方面进行合理调整,投放期限进行适当延长;同时,公司拟同意经
营层对已使用募集资金投放的客运车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及行政主
管部门的审批情况在公司内部运营线路间进行合理调剂。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客运车辆投放项目投放计划、延长投放期限是根据公司
外部市场环境、内部产业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策,通过调整该项目投放计划,可以避免公司过度投资,有利于该项目的
平稳推进和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公司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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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的发展。本次调整未改变客运车辆投放项目的整体内容和投资总额,
不会对项目的实施和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
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建设。
四、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本次议案,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客运车辆投放项目投放计划、延长投放期限是根据公
司外部市场环境、内部产业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策,通过调整该项目投放计划,可以避免公司过度投资,有利于该项目的
平稳推进和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公司客运
产业的发展。本次调整未改变客运车辆投放项目的整体内容和投资总额,
不会对项目的实施和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
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调整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调
整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放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客运车辆投放项目投放计划、延长投
放期限,系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内部产业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具体实施
情况作出的适当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该放项目的整体内容和投资总额,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放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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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本次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运车辆
投放项目”投放计划、延长投放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该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客运车辆投放项目”投放计划、延长投放期限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
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
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东北
证券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运车辆投放项目”投放计划、延
长投放期限。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运车辆投放项目”投放计划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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