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人寿”)、CHINA SHIPPING NAUTICGREEN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中海绿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绿
舟”)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海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
定,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亿元,其中,公司拟以
现金认缴人民币 2.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50%;上海人寿拟以现金认缴人民币 1.2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5%;中海绿舟拟以现金认缴人民币 1.25 亿元,占注册资
本的 25%。
公司董事/关联自然人密春雷、杨吉贵为本次交易对方上海人寿的董事,中
海绿舟为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上海人寿为公司的关联方,中海绿舟视为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向本人提交了关于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资料,本人就该等资料进行了
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的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毕文瀚 刘蕾 周斌
201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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