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 2015—034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7 日、8 月 10 日、8 月 1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正在进行中,前期相关事项均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进行了公告。
2、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发布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
组暨复牌公告》(临 2015-030),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参与各方最终未能达
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承诺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复牌。具体事
项 均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3、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