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08-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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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在仔细阅读了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

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交的有关会议资

料的基础上,我们就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刘

名旭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刘名旭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刘名旭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禁止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具备履行职务的

条件。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名旭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李季鹏、张光磊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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