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新集: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12 09: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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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2015-025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

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

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非生产性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率、井巷建筑物折旧计提标准、采矿权摊

销方法、塌陷补偿费摊销方法等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

见《国投新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钢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提名李钢先生为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李钢,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安全技术及工程

专业,副研究员。曾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矿山安全技术研究分院主务

主管、瓦斯研究室主任,现任国投煤炭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局安全管理

高级业务经理。李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本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出具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办公地址的变更,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地址。

《公司章程》第 5 条原为“公司住所为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 12 号,

邮政编码为 232001”修改为“公司住所为安徽省淮南市民惠街,邮政

编码为 232001”。具体内容详见《国投新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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