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风电: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5-08-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5 年 8 月 26 日 13: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文化大厦三层多功能厅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六、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七、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九、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二、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

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

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

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

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

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

超过五分钟。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

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

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2

议案一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收到贾祎晶董事书面辞职信,贾祎晶董事

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公司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提

名邵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邵阳先生简历如下:

邵阳,男,汉族,出生于 1966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

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1987 年入瓦轴集团工作,曾历任瓦轴集团技术监督科科长,技术中心主任

助理,技术开发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瓦房店轴承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2015 年 8 月 3 日召开临时会议,对股东提名的董事候

选人邵阳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现将

邵阳先生做为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6 日

3

议案二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届满。根据现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职工

代表监事 2 名。

经股东单位推荐、监事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提名李硕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李硕先生简历如下:

李硕,男,汉族,出生于 1985 年 5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

历,学士学位,会计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税务管理科会

计,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管理科科长、港口机械制

造事业部财务科科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助

理,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董

事,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华锐重工印度私人有限公司董事,

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监事。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职工代表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赵青华、

刘海涛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的 2 名职工

代表监事一起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8 月 26 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退市锐电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