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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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通股份股票交易 2015 年 8 月 5 日、8 月 6 日、8 月 7 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经发集团”),除已披露信息之外,本公司和经发集团均不存

在关于博通股份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和重大事项,具体包括但

不限于关于博通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

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西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经开区管委会”)目前也不存在关

于博通股份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博通股份

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

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股份”、“公司”、“本公司”)

股票交易 2015 年 8 月 5 日、8 月 6 日、8 月 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5 年 7 月 9 日经发集团向博通股份发函《关于拟增持西安博通资讯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通知》,主要内容为基于对博通股份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实现

-1-

既定战略的坚定信心,经发集团拟增持博通股份股票,具体增持方案待报上级主

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该事项我公司已经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博通股份关于公司第

一大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该拟增持事项经发集团截至目前暂未具体实

施。

2、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上

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述三个企业以下合称“朱雀”)通过自营

账户、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 12 只信托、基金产品,于 2015 年 7 月 9 日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票 3,120,000 股,已累计增

持本公司股份数量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 5.00%。该事项我公司已经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了《博通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朱雀相关的《博通股份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3、经公司董事会自查,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均生产经营正常,

除了本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目前不存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和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

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我公司 2015 年 8 月 7 日向第一大股东经发集团书面征询,公司已收到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回复函》,经发集团书面确认:2015 年 7 月 9 日经发集团向博通股份发函《关

于拟增持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通知》,主要内容为基于对博通股份

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实现既定战略的坚定信心,经发集团拟增持博通股份股票,

具体增持方案待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该事项博通股份已经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开披露。该拟增持事项截至目前经发集团暂未具体实施。经自查,除

博通股份已披露的事项和信息之外,目前经发集团不存在关于博通股份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博通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经发集

团 2015 年 8 月 7 日也口头征询了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口头回复:经开

区管委会目前不存在关于博通股份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关于博通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过本公司自查核实,以及向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经发集团书面征询并收到其

书面回函,以及经发集团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经开区管委会口头征询并得到其口

-2-

头回复,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司已披露信息之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

四、《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应当

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7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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