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东明珠 60038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钟健如 张东霞
电话 0753-3327282 0753-3327282
传真 0753-3338549 0753-3338549
电子信箱 gdmzh@gdmzh.com gdmzh@gdmzh.com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926,394,209.74 2,704,949,566.49 8.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06,206,684.37 2,495,297,513.90 4.44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0,060,203.63 -106,487,716.02 -688.88
营业收入 39,647,634.62 48,667,813.01 -18.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161,568.47 810,985,138.23 -85.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9,136,309.01 74,427,149.04 6.3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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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5 39.33 减少34.5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 2.37 -85.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 2.37 -85.23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0,4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份数量
股份数量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 19.91 68,027,049 0 无 0
国有法
人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2.14 7,315,589 0 未知 0
-自有资金华泰组合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湘 未知 1.98 6,776,683 0 未知 0
财资本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菁 未知 1.74 5,956,853 0 未知 0
英汇旺业资本 8 号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投资管理 未知 1.55 5,291,431 0 未知 0
公司-自有资金
李涛 未知 1.45 4,940,900 0 未知 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1.30 4,451,237 0 未知 0
深圳清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 未知 1.26 4,300,009 0 未知 0
司-清水源 29 号基金
深圳清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 未知 1.23 4,206,272 0 未知 0
司-清水源 30 号基金
陈建明 未知 0.97 3,309,019 0 未知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他 9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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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
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也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负责任的态度,发
扬同心同德,团结合作精神,秉承“致力实业投资,做优做强广东明珠”的经营理念,根据董事会的
经营目标,继续采取稳健经营、控制风险、加强规范为主的经营思路。通过完成子公司广东明珠集
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10 亿元,全面启动 PPP 合作模式项目的正式运营,有效促
进了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对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
项目的开发工作,实现了稳定的政府弥补专项资金收入;通过启动向大股东等定向募集资金的增发
(再融资)工作,为 PPP 合作模式项目的后续资金需求提供保障,为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奠定
基础;通过对委托贷款存量业务的强化管理、结构调整及增量发放,保证了委托贷款本息的及时回
收和实现未来稳定收益;通过加强与主要参股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充分沟通和协调,
公司在 2015 年上半年收到了参股公司稳定的投资回报。鉴于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
州阀门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实现大额收储土地补偿收益,而本报告期内没有该项收益,导致本
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度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
上年同期实现稳定增长。
报 告 期内 公司 实 现营 业收 入 39,647,634.62 元,比 上 年同 期 减 少 18.53%; 实 现营 业利 润
111,670,152.76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61%;实现利润总额 133,590,134.80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88.48%;
实现净利润 121,429,299.73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86.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1,161,568.47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85.0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79,136,309.01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3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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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主营业务分析
3.1.1.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9,647,634.62 48,667,813.01 -18.53
营业成本 4,503,884.24 14,027,668.55 -67.89
管理费用 6,275,352.23 8,543,048.69 -26.54
财务费用 -11,460.77 4,590,132.22 -100.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0,060,203.63 -106,487,716.02 -688.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221,999.02 1,174,974,275.19 -67.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747,602.00 -256,939,938.97 170.74
资产减值损失 -2,379,384.82 171,319.95 -1,488.85
营业外收入 22,424,403.85 1,064,862,632.37 -97.89
营业外支出 504,421.81 6,859,338.91 -92.65
所得税费用 12,160,835.07 268,709,890.14 -95.47
货币资金 19,656,768.25 297,747,370.86 -93.40
应收帐款 1,756,296.94 22,068,723.32 -92.04
预付款项 175,502.72 45,051.82 289.56
应收利息 - 2,709,735.41 -1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8,000,000.00 457,000,000.00 -87.31
其他流动资产 923,740,554.77 152,880,569.22 504.22
在建工程 1,908,465.27 737,917.65 158.63
应付职工薪酬 43,200.75 951,502.77 -95.46
应交税费 8,264,757.26 88,696,472.60 -90.68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18.53%、67.89%,主要是本期公司贸易类业务量
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26.54,主要是本期公司加强内控管理降低费用支出所致;
(3)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100.25%,主要是本期公司未发生贷款利息支出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 1,488.85%,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对固 定 资 产 实 施 清 理 ,
并 重 新 按 可 变 现 价 值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 原 超 额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所致;
(5)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97.89%,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
有限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国库支付中心(土地开发中心)支付的大额收地补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而
本报告期未有上述收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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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 92.65%,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
有限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国库支付中心(土地开发中心)支付的收地补偿款后,对相应的资产(土地
及地上附着物) 等实施处置并将清理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所致,而本报告期未有上述支出所致;
(7)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95.4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导致计提的所
得费用减少所致;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88.88%,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广东明
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款项增加所致;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67.64%,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
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国库支付中心(土地开发中心)支付的大额收地补偿款,
而本报告期未有上述收入所致;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170.7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广
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相关协议增加注册资本,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
金增加,以及本报告期减少对少数股东的现金分红支出所致;
(11)货币资金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 93.4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
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款项增加所致;
(12)应收账款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92.0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贸易合同约定收回应收款
所致;
(13)预付款项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 289.5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增
加所致;
(14)应收利息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 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上年度末预提委托贷款
利息所致;
(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 87.31%,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提前收回一
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所致;
(16)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 504.2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兴宁市南部新城
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款项增加所致;
(17)在建工程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 158.63%,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承建仓库工程款所致;
(18)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 95.46%,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发放上年度末预提职工薪
酬所致;
(19)应交税费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 90.68%,主要是本报告期汇算清缴后公司缴纳了上年度实
现的企业所得税所致。
3.1.1.2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导致本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
收到下述大额“收地补偿款”,而本报告期内没有该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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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阀门”)于 2012 年 8 月与广州市黄
埔区土地开发中心(下称“土地开发中心”)签订了《收回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国有土地
补偿协议》(下称《补偿协议》),将该公司所拥有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路 48 号面积为 49380.7706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其地上的房屋建筑物)移交给土地开发中心收储。2013 年 12 月 28 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穗国房挂出字【2013】50、51 号),并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对上述地块成功挂牌出让。2014 年 5
月 27 日,广州市黄埔区国库支付中心(土地开发中心)依照《补偿协议》的约定向广州阀门支付土地
收地补偿款 1,082,802,500.00 元,广州阀门对该款项计入当期损益。
3.1.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1.2.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成
营业收入比
毛利率 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 年增减 (%)
(%)
(%)
贸易类 1,609,111.12 1,466,111.09 8.89 -86.96 -87.06 增加 0.77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成
营业收入比
毛利率 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 年增减 (%)
(%)
(%)
钢材类 1,609,111.12 1,466,111.09 8.89 -86.96 -87.06 增加 0.77 个百分点
3.1.2.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南 1,609,111.12 -86.96
3.1.3 核心竞争力分析
3.1.3.1 公司拥有优质资产优势。公司参股的优质铁矿企业,属国民经济发展所必须的资源型产业,
近年来为公司获取了丰厚的投资回报,有效地保证了公司效益稳步增长;公司参股的金融类企业,
是国民经济扶持发展的金融服务产业,预计能为公司带来稳定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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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 公司所拥有的产业结构简单、明晰,运营成本低,产业转型灵活,有利于公司资本发展多
元化经营,达到进、退灵敏,易于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
3.1.4 投资状况分析
3.1.4.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按照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明
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可认购出资额 750 万元的议案》决
议精神,公司按原出资比例(15%)认购了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的出资份额 750 万元
(以每 1 出资额人民币 2.00 元的价格合计投资金额人民币 1,500.00 万元),认购成功后公司出资比
例不变(15%),报告期内已支付投资金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
(1) 持有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
期末持
所持对象 最初投资金额 期初持股比 期末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所有者 会计核 股份来
股比例
名称 (元) 例(%) (元) (元) 权益变 算科目 源
(%)
动(元)
龙江银行 71,077,188.02 1.08 1.08 71,077,188.02 - 可供出 股权转
股份有限 售金融 让、增
公司 资产 资扩股
兴宁市农 59,320,000.00 9.62 9.62 59,320,000.00 4,152,400.00 可供出 增资扩
村信用合 售金融 股
作联社 资产
合计 130,397,188.02 / / 130,397,188.02 4,152,4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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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 是 资金来源 关
借款方 款 贷款利 抵押物或 是否逾 是否关 是否展 否 并说明是 联
委托贷款金额 借款用途 预期收益 投资盈亏
名称 期 率 担保人 期 联交易 期 涉 否为募集 关
诉
限 资金 系
广东大 200,000,000.00 3年 按同期 用于补充 采矿权证 否 是 否 否 自有资 参 1,897,500.00 1,897,500.00
顶矿业 190,000,000.00 3年 人民银 生产流动 采矿权证 否 是 否 否 金,不是 股 1,593,229.17 1,593,229.17
股份有 110,000,000.00 3年 行基准 资金或用 采矿权证 否 是 否 否 募集资金 股 902,190.98 902,190.98
限公司 利率上 于置换金 东
浮 15% 融机构向
大顶矿业
公司发放
的其他贷
款
8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明 2,000,000.00 3年 按同期 用于厂房 房产、土 否 是 否 否 2,476,532.91 2,476,532.91
珠珍珠 人民银 异地搬迁 地、股权
红酒业 行基准 及补充生 等
有限公 23,000,000.00 3年 利率上 产流动资 房产、土 否 是 否 否 3,414,830.51 3,414,830.51
司 浮 15% 金 地、股权
等
31,000,000.00 3年 房产、土 否 是 否 否 1,292,344.44 1,292,344.44
地、股权
等
27,500,000.00 3年 房产、土 否 是 否 否 3,109,995.31 3,109,995.31
地、股权
等
32,000,000.00 3年 房产、土 否 是 否 否 3,281,180.50 3,281,180.50
地、股权
等
广东云 99,950,000.00 3年 按同期 用于偿还 房产、土 否 否 否 否 自有资 参 3,365,104.85 3,365,104.85
山汽车 人民银 云山汽车 地等 金,不是 股
有限公 69,950,000.00 3年 行基准 贷款及补 房产、土 否 否 否 否 募集资金 股 2,355,261.10 2,355,261.10
司 利率上 充流动资 地等 东
9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6,550,000.00 3年 浮 15% 金 房产、土 否 否 否 否 1,904,197.56 1,904,197.56
地等
33,400,000.00 3年 房产、土 否 否 否 否 1,124,292.72 1,124,292.72
地等
10,000,000.00 3年 房产、土 否 否 否 否 336,614.59 336,614.59
地等
10,000,000.00 3年 房产、土 否 否 否 否 336,614.59 336,614.59
地等
14,000,000.00 3年 房产、土 否 否 否 否 394,785.41 394,785.41
地等
5,000,000.00 3年 房产、土 否 否 否 否 141,282.29 141,282.29
地等
广东鸿 49,500,000.00 3年 按同期 用于偿还 房产、土 否 否 否 否 自有资 其 1,681,052.43 1,681,052.43
源集团 24,000,000.00 3年 人民银 鸿源集团 地等 否 否 否 否 金,不是 他 860,966.66 860,966.66
有限公 6,000,000.00 3年 行基准 贷款及补 否 否 否 否 募集资金 197,368.75 197,368.75
司 30,000,000.00 3年 利率上 充流动资 否 否 否 否 770,452.09 770,452.09
浮 15% 金
10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鸿 28,800,000.00 按同期 用于购买 房产、土 否 否 否 否 自有资 其 319,604.17 319,604.17
源机电 20,000,000.00 人民银 原材料及 地等 否 否 否 否 金,不是 他 194,701.38 194,701.38
股份有 20,000,000.00 行基准 补充流动 否 否 否 否 募集资金 105,416.67 105,416.67
限公司 利率上 资金
浮 15%
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61,900 万元(其中:新增 11,900 万元,合同期内转办手续 50,000 万元),收回委托贷款本金 86,235 万元(其中:按
合同约定到期收回 685 万元,合同期内提前收回 85,550 万元),收到委托贷款利息 37,513,227.41 元。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初余额 委托贷款本期发生额 委托贷款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委托贷款期末余额
1,336,000,000.00 619,000,000.00 862,350 ,000.00 1,092,650,000.00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1.4.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1.4.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序 注册资 经营范 出资比 营业收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号 本 围 例 入
阀门系
广东明珠集团 列产品
1 广州阀门有限 38,000 的 制 90% 61,093.07 53,482.33 1,262.98 258.96 281.61
公司 造、销
售等
房地产
广东明珠集团
2 1,200 开发、 100% 1,151.19 901.31 - -10.49 -10.49
置地有限公司
销售
广东明珠集团
土地一
3 城镇运营开发 100,000 76% 99,996.35 99,988.11 -43.92 -5.78
级开发
有限公司
露天开
广东大顶矿业
4 66,000 采铁矿 19.90% 345,451.56 158,900.76 31,888.55 11,697.72 11,530.66
股份有限公司
等
注:经工商部门核准,广东明润和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更名为广东明珠
集团置地有限公司。
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2015 年 1-6 月份,公司收到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红收益占
本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5.04%。
3.1.4.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3.2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2.1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4 年度
实现的税后利润按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 2014 年末股本 34,174.6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0.30 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10,252,398.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
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5 年 5 月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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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2.2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 10 股转增数(股) -
3.3 其他披露事项
3.3.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 2014 年 5 月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足额收到广州市黄埔区土地开
发中心的“收地补偿款”,而本报告期至下一报告期内公司预计没有该项收入,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
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3.3.2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等 3 名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批准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形成决议,按照决议精神,公司拟通
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兴宁市金顺
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定向增发股票 13,360.0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含
发行费用)不超过 199,999.9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兴宁市南部新城
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资料,并
于 2015 年 7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52261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
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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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
响。
□适用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
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文东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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