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07 1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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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 2015—030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参与各方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

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承诺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开始复牌。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发布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5-025),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14 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

个月;2015 年 7 月 21 日、2015 年 7 月 28 日、2015 年 8 月 4 日分别发布了《江苏江

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施工资质,提高公司施工能力、拓展市政工程业务市场份额,

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及相关各方筹划了此次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二)重组框架

公司拟对现有市政工程施工资质进行完善,初步确定重组的交易对象为江阴市

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交易方式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江阴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

股权。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定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接触,并组织相

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对重组方案进行组织设计和

反复论证。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表》;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

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在与交易对方及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中,双方就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价格、员工安置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综合考虑各项因

素,并出于保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披露本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将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开始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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