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青旅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认真审阅,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1、2015 年上半年度,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募集资金继续实行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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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业进 应 雷 周奇凤 李东辉
2015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