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熊猫金控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 2015-080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熊猫金
控关于委托贷款收回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70 号)。因上述公告部分内容表述
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熊猫金控关于委托贷款收回的公告》原内容:
2015 年 2 月 5 日,武汉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熊猫”)与百万庄园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万庄园”)、锦州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 锦州银行”
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武汉熊猫委托锦州银行向百万庄园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
10,0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 24 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月息 10‰,按季付息。截至
2015 年 6 月 24 日,武汉熊猫已提前收回上述委托贷款事项的部分本金 5,000 万元及相
应利息。
现更正为:
2015 年 6 月 10 日,武汉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熊猫”)与百万庄
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万庄园”)、锦州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 锦州银
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武汉熊猫委托锦州银行向百万庄园提供委托贷款人民
币 13,0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 2 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月息 15‰,到期还本付息。
截至 2015 年 6 月 24 日,武汉熊猫已提前收回上述委托贷款事项的部分本金 5,000 万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