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15-06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公司与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金
控”)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公司将以名城金控作为金融业务
运作平台,在金融领域与前海金控展开全方位战略合作。
本次战略合作将充分发挥前海金控作为前海开发及深化深港合
作的国家金融战略平台,在政策先行先试、金融创新改革、跨境资源
整合等方面构建全面业务合作关系,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共赢和
双方利益最大化。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业务合作
双方将利用资金以及各方资源优势,引进国内外知名战略投资者、
财务投资者、风险投资,通过股权投资、夹层投资及其它合法投资方
式,共同推动双方业务发展。
2、金融类公司项目合作
双方将就共同设立或参股设立小额再贷款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
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机构等方面进行合作。
3、基金业务合作
双方将就共同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方面进行战略
合作。
4、跨境业务合作
前海金控将运用其在跨境业务方面积累的经验,协助名城金控项
目公司在跨境人民币业务、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DIE(合格
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等资格申请等方面进行业务咨询和指导并开展
合作。
5、 其他业务合作
在确保双方利益前提下,对于以上业务范围内之外的、且符合双
方各自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双方均将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及
本协议所约定之合作原则,优先考虑与对方进行合作。
公司将根据具体业务开展情况,披露相关后续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