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15-017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4 日接到卓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尔控股”) 《关于增持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增持情况
卓尔控股实际控制人阎志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以“兴证资
管-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从二级市场以自有资金 1,498.9 万元增持汉商集团股票 100.3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 %,成交均价为 14.94 元。
本次增持前,卓尔控股及阎志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29,087,282
股、9,534,295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6%、5.46%,合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2.12%;本次增持后,卓尔控股及阎志先生分别持有公
司股份 29,087,282 股、10,537,295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6%、
6.04%,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0%。
二、本次增持目的
2015 年 7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
《关于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变更的公告》,卓尔控股或实际控制
人阎志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承诺在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的未来二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
汉商集团股票,金额不低于 1,220 万元。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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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卓尔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阎志先生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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